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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5 08:49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科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文山州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文山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强化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增强统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州人民政府网站、州统计局内网、“文山统计”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统计信息。2023年,在州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机关基本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集中采购信息等;通过“统计信息”专栏发布统计信息20余篇;州统计局内网发布州局动态信息140余篇、统计分析140余篇,县(市)局动态580余篇、统计分析320余篇;“文山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0余篇。二是加强重要政策和数据解读。主动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数据,为社会公众了解统计信息、获取统计数据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解读数据信息,引导正确社会预期,营造积极舆论氛围。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统计职能职责,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与宣传的联动,通过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现场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意识,扩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社会知晓率和配合度。2023年,对2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项目投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文山州统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文山州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的通知》《文山州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和时限》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数据咨询、留言办理等流程,完善答复机制,及时做好数据咨询服务工作。全年提供统计咨询服务310余次;受理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依申请公开10件,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以上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被投诉及被纠正行政行为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州统计局先后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制度。2023年,制定印发《文山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文山州统计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文山州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等,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信息内容的采集、发布,层层审核把关,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再发布,重大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保密规范,做到发布内容准确无误。三是规范标识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严格落实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相关机制,在公文制发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中的一种。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推进州统计局内网优质规范发展。2023年,对州统计局内网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升级改造,数据传输方面基于SM2、SM4算法的数字信封技术实现其传输机密性,存储方面调用服务器密码机使用SM4算法实现存储机密性保护。网站内容调用智能密码钥匙通过HMAC-SM3算法实现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同时,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灵活设置“精神文明网”、“经济普查工作网”专栏专题,主动服务统计工作,提高发布时效。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文山统计”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优势,注重提前谋划,增强时效性、可用性与互动性,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信息内容的采集、发布,确保信息发布规范、严谨。三是强化信息内容安全管理。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依法强化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统计信息”专栏管理,严格信息内容审查把关。明确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做好州统计局内网日常维护,做好日常管理、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统计业务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主要负责人全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注重能力培训。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等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省统计局业务骨干以《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为题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对上年度考核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多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23年,文山州统计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文山州统计局聚焦职能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与上级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如统计数据的解读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等。下步,文山州统计局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发布解读力度,提升统计服务效果,综合运用图文图表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不断增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的需求。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推进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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