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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5 09:47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科  【字体:     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全文内容及报表共六个部分。其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州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使用“文山财政”微信订阅号宣传解读财政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2023年,通过州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0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02条。

(一)压实责任,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公开文山州本级预算和决算工作。着力统筹协调,内部科室联动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细分任务,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规定时限内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州本级170家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46张表、州本级169家预算单位2022年度决算17张表。二是完善和提升公开质量。加强与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沟通汇报,畅通沟通渠道,实时修改和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公开成效,满足人民群众需要。2023年,累计修改公开内容1000余次。经过多次完善,有力推动公开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3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5件,政协委员提案79件,46件主办件均为A类件、非公开件1件、对外公开件45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工作台账,滚动跟踪督办,加强沟通协商,积极主动回应代表委员关心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所有建议和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应公开的部分建议和提案复文都及时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中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公开。

(三)提升站位,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一是制定并公开决策目录。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规定,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文山州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二是及时公开行政决策信息。进一步明确决策事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注重反馈和评估、加强监督和问责,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以实现科学、民主、透明的决策为目标,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2023年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决策类文件2个。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办理流程,建立考核机制,扩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以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2023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13件,予以公开13件。

(五)平台建设管理持续发力。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从制度建设、内容审核、运营质量、监督评估、培训教育、反馈机制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推动政策宣传、政务公开作出积极贡献。2023年,“文山财政”微信订阅号累计发布信息114次302篇,关注人员5.6万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内容发布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2024年,将采取创新性、针对性举措,持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州本级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一是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规范完善信息发布工作。二是以栏目布局简洁、结构层次分明、信息获取便捷为原则,从技术功能、创新发展等方面入手,加强视频、音频和图文信息结合,不断拓宽信息发布的精度、深度、广度。

(三)充分利用新媒体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质效。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利用新媒体拓宽财政信息公开渠道。管好用好微信订阅号,尝试视频号运作。充分发挥短视频“短、平、快”的内容传播优势,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党的好政策和财政工作传播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坚持开放创新,增加微信订阅号内容栏目,进一步丰富公众号传播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规定,在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nws.gov.cn/)公开了相关信息,各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获取(如需帮助,敬请致电州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6-2182530)。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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