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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整改情况

2024-03-29 16:26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一、整改问题: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反馈意见指出: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

二、牵头单位: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三、配合单位: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山州应急局。

四、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五、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六、整改目标:开展86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环境风险管控到位。

七、整改措施:1.各县(市)对86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堆存点按照“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并开展整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2.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发现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八、验收情况:2023年8月14日通过州级验收。2023年8月24日通过省级验收。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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