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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防汛指〔2023〕1号 文山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文山州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03-14 16:58  来源:  【字体:     打印

文山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

文山州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丘北县“5·27”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教训,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州防指起草了《文山州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217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2023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目标。牢牢守住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底线,坚决防范重特大水旱灾害和群死群伤事件,紧盯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四不”目标,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工作目标和水旱灾害造成损失降低目标,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理顺指挥体系,推动责任落实

1完善联动机制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指挥机制,构建上下贯通、衔接有序的工作体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完善防汛抗旱运行机制的要求,州防办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研究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等机制的建设,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细化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配合紧密的职责体系。同时严格落实调度、监测预报预警、紧急转移安置避险等机制的要求,主动适应职责调整变化,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责任单位:州防办,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2强化党政领导属地责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执行州级领导包县(市)、县(市)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到人”的防汛逐级包保责任制,推动基层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建立综合防灾减灾网格化的体系,压实基层干部责任,确保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汛减灾救灾工作格局。及时公示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建立党政领导防汛抗旱工作履职台账。〔责任单位:各县防指,州防办〕

3细化实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防汛抗旱工作部门负责制,州防指各成员单位履行本行业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直接监管职责,年内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部署行业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逐级明确江河堤防等防洪工程和城市内涝、山洪灾害等风险区以及重要工程设施(含在建项目)的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工作职责并上牌公示,强化责任落实监督,确保责任上肩、履职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4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承担水库、电站、公路、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等管理职责的企事业单位要履行好管护对象的防汛抗旱主体责任,要动态更新并公示防汛抗旱责任人,将防汛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值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各个环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制定一线岗位防汛抗旱任务清单,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防指各成员单位督促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落实〕

(二)强化预防治理,夯实防汛抗旱基础

5组织召开全州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在全国、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结束后,州防办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全州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救灾等一系列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全省会议和相关领导批示精神。总结上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分析研判本年度全州水旱灾害形势和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全面部署本年度全州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县防指,州防办,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6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水库(水电站)、河道、地质灾害、城市防洪、道路、桥涵、旅游景区、矿山、尾矿库以及危旧房屋等重点部位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各县(市)防要指督促各乡(镇)对属地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整理隐患清单,逐一整改销号,汛期要对低洼易涝区、箐口沟边、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存在风险的地区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7开展综合督查检查。由州防办组织协调州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分组对各县(市)应急演练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落实以及防汛物资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防洪安全。〔责任单位: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8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各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于2022年已进行修订完善,州、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特别要进一步细化水库(水电站)、山洪、地质灾害、城市防洪、道路、桥涵、旅游景区、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等各类防洪重点工程和重要部位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方案);各县(市)防指要指导乡(镇)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及时更新防汛抗旱救灾应急方案,指导村委会(社区)制定防汛应急避险措施,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9开展应急演练。各县(市)防指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防汛转移避险应急演练做到辖区内各乡镇、村委会、学校、厂矿、种养殖企业等同步开展演练,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人,做到演练全覆盖。结合实际开展水库大坝出险、河道堤防决口、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和城市严重内涝等实战情景演练,组织好群众按预定路线进行转移避险,确保群众知道“何时转、怎么转、转到哪”。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做好本行业的应急演练工作,汛前要至少组织1次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州防办及时组织州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对应急演练成果进行督查检查,防止演练走过场,搞形式。〔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10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各县(市)防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专业防汛抢险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驻军和武警部队、社会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的密切联系,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一旦有险情灾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救得好。要加强基层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帮助乡(镇)、村(社区)根据防汛救灾需要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承担好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灾害先期处置等第一时间抢险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防办,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11加强防汛物资保障。全面盘点防汛物资储备情况,根据近两年物资消耗和抢险救援实际需要,开展物资储备和更新补充,优化物资储备品种,完善物资调运方案,推动各县(市)在汛前完成物资补充,并制定责任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等调运保障措施。优化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布局,在重要防洪工程险工险段、交通不便地区适当前置。创新物资储备方式,做好防汛物资协议、产能储备,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到、用得上,切实保障防大汛、抢大险需要。〔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12加大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相结合的融媒体宣传手段,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不断增强群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在县、乡等地区发放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明白卡,在每个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村(社区)醒目位置设立转移避险宣传栏、避险路线引导牌等,便于群众知晓洪涝风险点、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防办〕

13加大培训力度。各县(市)防指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以案为鉴、突出实战化,把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丘北县“5·27”山洪泥石流灾害等典型案例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加强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尤其是新任责任人专题培训,确保具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基本能力。宣传、应急等部门要针对《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等重点内容组织专班开展防汛抗旱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多层级、多范围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各类人员业务水平,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智力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防办,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水旱灾害应对,及时有效处置

14加强会商研判。州防办汛前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全州防汛抗旱会商会议,分析研判本年度汛期雨情、水情发展趋势,对极端天气引发自然灾害灾情、险情进行预测,讨论本年度防范工作重点。强降雨期间,州防办、各县(市)防指要紧盯防御重点,滚动会商研判,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分析研判雨情、水情、旱情发展趋势,制定防范措施,视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责任单位:州防办,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15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共享。各级气象、水务、水文、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对天气、洪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同时强化信息共享,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实现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同步共享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努力提高预测预报精准度,加强短时预报和临灾预警。加强对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可靠运行,为应对水旱灾情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自然资源局、州气象局、州水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文山分局〕

16加强指挥调度。强降雨期间,各县(市)防指和各有关部门要严密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根据州防办印发的《防汛抗旱调度制度》,实时关注灾害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加强指挥调度。要紧紧围绕超标洪水、水库失事、山洪灾害等重大风险开展防范,全面强化工程调度,落实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防办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17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发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降雨期间州防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值班,有关单位要实时监测雨情、水情、防洪工程运行情况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等重要信息,确保掌握最新降雨动态。同时,要做好舆情引导和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防汛抗旱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省防办印发的《关于强降雨期间自然村值班值守工作要求的通知》,各县(市)防指要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强降雨期间值班和巡查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者接收到各级防指的预警信息、转移指令,要立即叫应、叫醒群众,组织转移避险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防办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18科学开展抢险救援。一旦出现重大险情灾情,有关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快速组建现场指挥部,加强前后方联动,第一时间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救治伤员,搜救失踪人员。各级防指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第一时间科学开展防汛抗灾救治应急处置,以最有力的救灾举措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同时,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和专业抢险队伍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抢修水电、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秩序。〔责任单位:各县防指,州防办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19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各县(市)防指和各级气象、水务、水文、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密切掌握旱情动态,研判旱情趋势,加强抗旱服务和物资储备,抓好用水计划管理和抗旱水源调度,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优先保障城乡生活用水。制订抗旱灌溉用水计划,做到科学调水,合理配水,确保抗旱浇灌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用水安全,确保城市供水和山区人畜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防指,州防办州农业农村局、州气象局、州水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文山分局〕

20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各级应急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执行管理和绩效管理,确保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抗旱资金等救灾资金按时拨付、支付,不扩大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加强救灾资金督查检查,州应急局要会同州财政局、州纪委州监委等部门,对救灾资金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县级应急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适时开展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管到位。〔各县(市)防指,州财政局、州应急局〕

21加强灾后总结反思。及时总结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加强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对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管控有效、险情处置及时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的,及时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给予通报批评,视情予以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各县防指,州防办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防指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积极推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积极推动本行业工作落实,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要按照“共进一步”的原则,防止出现责任盲区。

(二)加强督查检查。在汛前、汛中、汛后分别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州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防汛抗旱准备情况、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和其他重点工作开展综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期销号。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对擅离职守、违抗指令、失职渎职,或因应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组织不力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四)实时掌握工作情况。各县(市)防指要实时掌握本辖区防汛队伍建设、物资储备、责任人落实责任、农作物受灾等工作准备和开展情况,按月报送防汛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如遇强降雨,则每一轮强降雨期间需每日报送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如遇突发强降雨导致发生灾情险情,各县(市)防指要及时组织救援并将雨情、水情、灾情等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州防办。

附件:1XXX县(市)强降雨期间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模板)

2XXX县(市)汛期XX月防汛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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