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文山州生态
环境局 文山州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安委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为汲取事故教训,着力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市)督促各职能部门担当作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靠近、谁牵头”的要求,切实承担起环保设备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扎实做好环境安全风险防控、研判预警和应急准备等工作。
二、摸清底数,强化动态监管。各县(市)要加强统筹协调,压实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公安等部门责任,围绕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时通报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信息,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等隐患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三、营造氛围,强化安全宣传。各县(市)要充分运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环保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广泛利用“两微一端”等载体,加强环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推动提升社会公众环境安全意识。
附件:略
文山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文山州应急局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