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7日至9日在文山召开,正会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有九项:一是听取和审议文山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文山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是审查和批准文山州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州本级预算;四是听取和审议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议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是审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废止)》;八是听取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重大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九是票决2023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
会议召开时间如需调整,授权文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