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砚山县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7),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主要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一、轨迹情况
感染者7:
11月22日—11月26日
在砚山县某单位上班,期间未离开砚山。
11月27日
上午在单位上班,下午14:30—17:00在单位上班,期间未外出;
17:07—19:25自驾从砚山北收费站途径炭房收费站至丘北普者黑高铁站,接女儿及女儿同学(丘北普者黑高铁站落地检)后返砚;
19:25—21:00从丘北高铁站自驾返回砚山家中;
22:00—次日00:23在砚山县江那镇建设路奥比岛酒吧。
11月28日—29日
00:23—01:25乘坐网约车(车牌云HUM605)往返于砚山县江那镇锐鉴创意小区与新兴广告附近,随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30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6:20—16:40在砚山县江那镇新城小广场活动;
16:40—16:44在砚山县江那镇新城小广场旁便利店买东西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9:55—20:00在砚山县江那镇新城小广场红漂移玩具店买玩具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01日
01:27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凡与上述行程有交集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行程或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党委政府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自觉履行个人健康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共同筑牢战胜疫情的坚强堡垒。
砚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18987647992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0876-3131423
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6-3129956
特此通告
砚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