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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做深做实酒驾醉驾查处“后半篇文章”

2022-12-29 16:53  来源:砚山县纪委监委  【字体:     打印

“砚山县干河乡政府原一级科员邓俊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月,邓俊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砚山县第一小学原副校长周其华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7月,周其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砚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到联系部门或所在乡镇开展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结合实际案例通报了砚山县近年来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的查处情况,组织观看《酒驾之害》等警示教育片,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

日前,砚山县纪委监委印发《在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中持续深入开展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全覆盖组织11个乡镇、59个县直部门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通报近年来涉酒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运用普法宣讲、纪法学习、签订承诺书、谈心谈话和回访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警钟长鸣、心有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以通报曝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为主要震慑手段,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为切口,持续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不断加固作风堤坝。

整治期间,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加强沟通衔接,强化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推进工作联动、成果共享,形成对党员、公职人员管理监督的工作合力,全力做好有关人员身份信息比对工作。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持续深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工作机制。在审查调查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时,同步核实饮酒事由、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等,严查“酒局”“饭局”背后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查违规吃请、违规接待、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同时,严查相关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失职失责、失管失教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021以来,全县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61人,其中,酒驾醉驾问题57人、赌博4人。截至目前,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其中开除党籍44人、开除公职8人(“双开”的8人)。

该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剖析根源,查找管理监督的漏洞,督促通报对象所在单位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同时推进家风建设,开展家属座谈会、家访、走访干部群众等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公职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爱好等情况,引导干部家属当好“贤内助”“廉内助”,加强“八小时以内”“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今年,全县共开展家庭助廉164场1251人次,共评选清廉家庭10户。

在开展警示教育、家风教育的同时,县融媒体中心和交管部门联合对酒驾醉驾督查现场进行直播,让广大干部群众切身感受纪法威严,实现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起到强烈震慑效果。

“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纳入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内容,同时跟进监督公安机关处理、司法机关起诉判决等情况,对在案件处置过程中存在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以及领导干部干预执纪执法司法、说情抹案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坚决严肃查处。”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王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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