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十届州纪委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8日会议精神,以及《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传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对《文山州工作情况报告》的批示,听取全州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情况汇报,强调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落实、促发展。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巫运康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8日会议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大任务推进落实,坚决阻断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走深走实,全面推进政策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文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指出,中央纪委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问题线索的基本遵循,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提高对问题线索的重要性、敏感性、保密性认识,依规依纪依法管理问题线索。要提高问题线索管理的规范性和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可追溯,不断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在问题线索管理中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强化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和督办,防止出现“一督了之”“督而不办”等情况,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质效,及时、客观、公正处置问题线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半年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度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在运用结果的同时,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通报曝光、追责问责等相应处理。要强化对影响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成效的各种因素的分析研判,特别是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反馈重点问题整改等方面的监测,及时提示预警,全力打好党风廉政建设“翻身仗”,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文山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借用人员帮带培养和管理制度(送审稿)》、建设“党建带群建”活动阵地等事项,以及有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
(方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