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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三服务”清单

2023-05-07 09:01  来源:州医疗保障局  【字体:     打印

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内容

服务对象

1

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推进实施医保经办“综合柜员制”工作制度。

按照“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的要求,梳理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对群众到窗口办理的医保工作事项实施群众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经办,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为全州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基层群众、参保企业等

2

深化医保政策宣讲培训。

组织基金监管、制度改革、经办服务等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宣讲。结合检查发现共性典型问题梳理医药机构易违规事项清单印发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基层群众、定点医药机构等

3

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实施全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将符合政策规定的药品配送企业纳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范围,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全州县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

4

协助生产企业将具有明显疗效的药品和制剂申报纳入国家和省级医保目录。

协助州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将生产的以三七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制剂、中药饮片等申请纳入医保目录,支持企业发展。

全州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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