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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3年11月27日)

2023-11-27 18:00  来源: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序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单位

(或个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案件来源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处罚文号

处罚情况

1

文山市大艳医疗美容诊所未经审批发布医疗广告案

文山市大艳医疗美容诊所

陈大艳

监督检查

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文州市监处罚〔2023〕3号

给予罚款432元。

2

文山市跃享美容馆发布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使用医疗广告用语的广告案

文山市跃享美容馆

丁大艳

监督检查

发布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使用医疗广告用语的违法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

文州市监处罚〔2023〕11号

给予罚款288元。

3

文山牙博仕口腔门诊部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实际发布医疗广告不一致案

文山牙博仕口腔门诊部

王宝容

监督检查

1.发布医疗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

2.《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实际发布医疗广告不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文州市监处罚〔2023〕6号

给予罚款15000元。

4

文山市雪君烟酒店销售超过保质期娃哈哈乳酸菌饮品案

文山市雪君烟酒店

元雪君

监督检查

销售超过保质期娃哈哈乳酸菌饮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文州市监处罚〔2023〕7号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娃哈哈乳酸菌饮品2板共8瓶;

2.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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