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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能源局2022年行政处罚结果公示(1)

2022-09-19 10:20  来源:文山州能源局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

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

案件名称

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696m水平水泵房配电室绝缘手套未定期检测案。

处罚文书号

云(文山)煤安罚〔2022〕101001号。

处罚事由

2022年5月25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能源局执法人员对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煤矿+696m水平水泵房配电室配备的绝缘手套检测有效期至2021年9月4日,超期8个月未检测,导致绝缘手套存在安全隐患。

处罚依据

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696m水平水泵房配电室绝缘手套未定期检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元。

处罚时间

2022年9月19日。

处罚部门

文山州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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