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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文住建罚听公字[ 2021]第 001号

2021-09-30 18:19  来源: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就云南粟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和方式

听证会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时30分     

听证会地点:文山市开化中路建设大厦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听证会方式:公开听证     

二、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参与人名单如下:

听证会主持人:王 顺 职务:建管科科长     

听 证 员:杨文祥 职务:办公室负责人     

记 录 员:李雪原 职务:法规科负责人     

听证参加人:    

1.云南粟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人;     

2.建筑施工企业代表3人;     

3.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各1人;    

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州人社局、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建筑协会各1人;     

5.法律专家2人。     

三、听证会内容:听证申请人对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9月13日送达云南粟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住建罚先告字【2021】06号)的行政处罚有异议,提出听证要求。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申请参加该听证会,可在2021年10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者传真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内容包括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地址以及代表该法人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姓名、年龄、职务和详细联系方法。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曾发兴     

联系电话:0876-2191766     

联系传真:0876-2181079     

通讯地址:文山市开化中路建设大厦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01     

六、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之前,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事先告知本机关;     

4、申请主持人、听证人、记录员回避的,应及时告知本机关并说明理由。     

特此公告。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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