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文山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编制了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对外公布。
附件:
1.旅行社设立许可
2.导游证核发
3.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4.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5.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6.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7.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8.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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