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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文山州“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2024-01-03 17:24  来源:中共文山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云审改办函〔2018〕38号)要求,文山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2018年10月18日印发了《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的通知》(文审改办发〔2018〕16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五个为”“六个一”为目标,将推进“放管服”改革与文山实际相结合,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对照审计问题清单,认真研究,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按时整改,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确保彻底整改到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行政职权取消、下放、承接及公布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文山州将已取消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下放至文山市市场监管局实施的问题。2018年4月18日,州政府审改办印发了《关于取消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文审改办发〔2018〕5号),明确“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事项下放至县(市)级,而在此之前,我州未收到任何取消该事项的正式文件。7月3日收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8〕28号)后,及时组织全州各级各部门开展权责清单清理工作,按照《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8月7日州政府第22次常务会研究通过了《文山州人民政府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8月15日印发《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文政发〔2018〕64号),明确取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事项,同时,各县(市)根据省、州文件要求,已分别进行了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

(二)关于权责清单中“权、责”清理不够彻底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2.州、市未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权责清单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及时更新网站信息。2017年9月,文山州启动了对2014年版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及2015年版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2018年3月28日、6月6日,州政府审改办先后印发了《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文山州州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同时,认真组织42家州级政府部门对动态调整后的5871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70项)、70452个要素进行更新、完善,按照省级制定的清单模版规范导入数据。审计期间,正值我州网站权责事项清单更新过程中,于2018年6月底已全面完成了州级行政许可目录和权责清单的上传网站更新工作,文山市于7月26日完成了网上更新公示工作,实现了目录内容与网站公布一致的要求。二是及时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调整公布相关事项。对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的决定,我州及时落实、及时调整,已形成常态。今年7月以来,根据相关要求分两批次调整行政审批事项53项,州政府网站第一时间完成了权责清单的更新,确保了网站信息与文件同步公布。

(三)关于行政职权履行不规范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3.我州文山市发改局8件、住建局3件办(受)件超时限的问题。文山市部分审批部门网上办件超时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文山市政府已对发改、住建部门给予严肃批评,责成各部门认真对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并将审批部门系统超时件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政务服务信息网络存在“信息孤岛”现象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4.州、市部分部门业务信息未能实现互联互通,存在信息“孤岛”问题。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文山州12个部门18个业务系统未能实现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问题,经认真排查核实,目前我州有12个部门17个业务系统未能实现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具体情况分别是:①州气象局: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国家级);②州消防支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办理(省级);③州安监局:国家安监总局系统(国家级);④州人社局(社保、医保、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省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系统(省级)、网上便民服务大厅(州级)、文山州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州级);⑤州总工会: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系统(省级);⑥州质监局:云南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系统(省级);⑦州卫计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系统(省级);⑧州公安局:云南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省级)、公安部官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国家级);⑨州交通局:云南省道路运输业务管理平台(省级);⑩州国土局:不动产登记系统(省/州级);⑪州残联: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国家级);⑫州环保局: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国家级)、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系统(省级)。上述大部分系统属于国家部委、省级建设的系统,短时间内要彻底完成与上级层面的系统数据信息共享对接工作存在较大困难。对此,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改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改高技〔2018〕504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相关标准文件的通知》(云发改高技〔2018〕709号)精神,9月28日,我州印发了《文山州电子政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报工作的通知》(文发改产业〔2018〕638号),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实现我州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集中管理和“业务清、资源清、系统清、共享需求清”的目标,为加快推进我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奠定基础。下步,我州将在国务院、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和统一部署下逐步破除数据“烟囱”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

(五)关于实体政务大厅运行管理不规范、便民服务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5.文山市政务大厅外设有分中心,294项行政职权未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台集中办理的问题。一是撤销分中心。今年10月3日文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调整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18〕279号),撤销交警、人社、农机、运管、消防、地税、国税分中心,暂时保留公安、税务两个分中心。符合省政府“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过渡期内政务服务分中心不得超过2个”的规定。下步,在省的安排和部署下,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全集中。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调整。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网络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除即办件外,原则上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只设置综合接件和出件窗口,后台审批由各单位自行流转,引导和鼓励通过网络流转提高网上办理率。三是优化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网络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以部门设置窗口改为以事项设置窗口,分类设立企业服务、不动产登记服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服务窗口,推行部门之间并行办理、联合办理,实行“一个项目、一套资料、一次收取”。对企业和群众实行“一次告知、统一收件、网上派件、统一反馈、一窗发证”。同时,改造窗口标识牌,分区添置叫号系统;设置纸质材料流转区,在接件窗口后台改造设置为材料流转区,把需要通过纸质审批的材料流转到相应的部门;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划定自助区域添置自助办理设备,把满足条件的事项纳入群众自助办理范围,达到24小时自助服务要求。目前已完成不动产综合接件窗口设置并开展了接件工作,其他窗口设置正在有序进行。是推进行政审批便民化建设。文山市先后3次组织各部门开展面对公众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马上办”“直接受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就事项相关要素与审批部门面对面逐项进行核对,目前事项梳理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涉及30个市政府部门,面对公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57项(含市民政局办理的75项),已按照整改要求全部入驻文山市政务服务大厅。

6.大厅功能布局不合理,收费公示牌更新不及时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州及时组织部门召开工作会议梳理更新完善收费公示牌,于2018年7月24日更新公示收费标准。并要求各部门对收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收费项目的调整和取消情况,及时报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时更新,为办事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收费项目信息。

(六)关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和中介服务选取“体外循环”突出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7.文山州州、市部分部门未进驻“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投资项目问题。一是会议部署安排。2018年8月8日,州政务局、州发改委、州委编办牵头,组织各部门分管领导和窗口人员召开了州级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推进会,针对8个部门未使用在线平台进行安排和部署,责成相关部门按时限整改到位。二是梳理录入事项。2018年9月3日,州政务局、州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上报调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各部门重新梳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州发改委审核汇总,州政务局录入完善在线监管平台,将住建、地震等部门投资项目事项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受理,统一赋码,便于日后监管。三是加强培训指导。文山市于8月24日再次对涉及投资并联审批的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并规范要求使用在线监管平台,8月27日至31日梳理完善了审批部门在线监管平台事项要素,强化审批部门之间联动与协调,提高投资并联审批在线监管的使用率。

(七)关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8.文山市工信商务局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职权,但有“节能评估报告或节能专篇编写”中介事项问题。一是根据《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7〕79号)相关规定,上述行政许可应由发改部门行使,相应的中介服务事项已从文山市工信商务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中删除。二是文山市下发了《文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文市审改办发〔2018〕10号),要求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州决定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涉及部门对应事项或者同类事项也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的原则,对应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或同类事项及时进行清理,对应提出取消、保留或作出其他调整的意见、建议。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清理结束,拟保留中介服务事项76项,拟取消30项。按照《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暂时冻结权责清单等目录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云编办函〔2018〕32号)的要求,自2018年9月14日起至机构改革结束期间,冻结各项清单动态调整,因此,我市目前未进行中介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待机构改革结束后再按程序对有关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八)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9.部分部门“一单两库”不健全、“双随机”抽查不到位、结果未公开等问题。一是及时整改到位。文山州发改、工信、人社、三七产业等部门及时健全完善执法人员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并开展相关抽查工作,建立了执法日志和台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经100%覆盖本部门行政职权。同时,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明确专人报送归集信息,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信息公示力度。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已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是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在《文山州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山州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制订了《文山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加强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还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列为全州“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是建立联合抽查机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确保2018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全覆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协调办发〔2018〕4号)精神,已着手筹备全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并下发了《文山州2018年市场监管领导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统一使用全省双随机系统,彻底解决发改、工信等部门人工抽查方式,以及人社等部门机选系统不稳定问题。四是积极开展监管培训。结合全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我州已制定了具体方案,并于2018年11月9日开展了业务培训,学习运用全省统一的“双随机”监管平台,推广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文山州将紧紧围绕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五个为”、“六个一”要求,以此次“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在“三个着力”上下足功夫,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社会各界提供“审批事项更少、审批时间更短、政务服务更优、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着力加强统筹谋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以“五个为”要求、“六个一”行动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抓手,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线路图,确定责任人,建立工作“提醒函”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六个一”行动,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着力强化督查调研和培训宣传。为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五个为”“六个一”行动改革任务,以州政府将对各级各部门改革重点任务开展督查调研和培训宣传,狠抓措施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巩固“政府抓、部门干、群众知、合力推”的工作格局,共同促进“六个一”行动任务措施在文山州落地生效。

(三)着力打造公平营商环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州、县(市)两级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推进“双随机”监管力度,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推行公共政策公平共享,实施区域负面清单,让市场主体知晓行为边界。进一步落实企业降费减税政策,采取有效监督措施督促相关部门降费减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工作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下放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建议省级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指导基层做好后续衔接工作,对“接不住”“用不好”等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抓住党政群机构改革契机,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及时跟进业务培训,让基层政府有动力、有能力承接好审批事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放管服”改革涉及法规政策多,各阶段改革业务性强,建议省上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对改革制定比较具体的、有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以便各牵头部门更好地发挥协调作用,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结合实际推进改革。

(三)进一步注重统筹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各级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搞好统筹谋划,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全省统一规范的工作,比如破除信息“孤岛”、各类清单梳理等,建议由省级牵头组织,自上而下推进,效果才明显,为全省“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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