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文山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13日起对云南省文山汽车运输经贸总公司(以下简称“经贸总公司”)2017年至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和变卖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基本情况
经贸总公司的前身始建于1969年6月14日,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258.15万元,有文山州交通建筑工程公司1个全额投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交通运输技术服务、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装修材料、电话通信器材销售等,与云南文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截至2021年末,经贸总公司资产总额6912.9万元、负债总额2049.52万元、所有者权益4863.3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收未收交通集团公司资金占用费;
(二)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导致少缴税费93.5万元;
(三)公司领导个人在关联企业投资入股200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文山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要求经贸总公司进行整改,其中:对应收未收交通集团公司资金占用费的问题,责成经贸总公司向交通集团公司收取应收的资金占用费1415.22万元;对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导致少缴税费的问题,责成经贸总公司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补缴税款;对公司领导个人在关联企业投资入股的问题,责成经贸总公司今后规范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管理和监督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贸总公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组织整改。截至目前,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2个,应收未收交通集团公司资金占用费问题正在整改。
具体整改情况由经贸总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