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文山州审计局于2023年3月23日派出审计组对文山州公安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州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认真组织涉及部门对照问题逐项逐条进行分析,制订整改措施,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未按规定标准收取工会会费
2022年12月州公安局工会采取以职务职级划定统一收费标准的方式收取362位工会会员2022年会费45,660元,其中:处级及调研员以上人员168元/年(14元/月),其余人员120元/年(10元/月)。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2023年6月13日,州公安局工会主席召集工会委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并组织全体委员学习《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8月13日,州公安局下发《关于补缴工会会员费的通知》,对收取工会费不规范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2023年8月16日收到补缴工会费共134,743元,并于当日存入州公安局工会账户。今后,州公安局工会将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规范收取工会会员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审计延伸抽查发现,2020年至2022年州公安局民警救助金账户期初余额902,332.32元,收入2,354,217.33元,支出3,227,057元,期末余额29,492.65元,收入主要为全州公安系统在职人员历年捐赠用于文山州公安机关优抚救助的累计结余和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慰问资金。截至2023年4月,州公安局未对民警救助金进行会计核算,未设置总账、明细账,未装订会计凭证。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州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已对该账户进行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要求,设置出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总账、明细账,并装订成册。
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账款166,800元
2022年8月,州公安局通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与文山毅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金额333,600元,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截至2023年4月,已支付物业费166,800元,未支付物业费166,800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州公安局积极与州财政局协商划拨经费,已于2023年5月26日支付物业费166,800元。今后,州公安局将加强与州财政局的沟通,积极筹措资金支付相应费用。
四、未严格开展信息系统履约验收
2020年9月,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外挂系统及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平台系统验收,验收报告上无验收人员签字。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经过核查项目验收资料,确认项目验收人员,该项目验收人员已在验收报告中的验收组成员一栏进行签字确认,今后,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文山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未支付差旅费397,450元
审计延伸发现,2023年3月至5月,州公安局未支付单位职工差旅费397,450元,涉及246人次。建议州公安局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制定措施、方案,按规定和程序支付差旅费。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州公安局积极与州财政局协商划拨经费,未支付单位职工差旅费397,450元已于2023年5月25日支付兑现。
备注:因部分审计查出问题涉及警务工作秘密,不宜向社会公开。
文山州公安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