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文山州审计局对文山州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山州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州土投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9日,为文山州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资产1.9亿元,现金0.1亿元)。目前,州土投公司有5家国有全资二级子公司,即文山土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山土投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文山土投自然资源事务服务有限公司、西畴县民丰自然资源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占股30%);有4家国有控股三级子公司,即文山双龙建材有限公司,文山同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砚山县文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同泽矿业有限公司。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项目结余资金未清理上缴财政795.75万元。责成州土投公司督促文山土投自然资源事务服务有限公司将项目结余资金及时清理上缴州财政(经清理确属自营项目的结余资金,需报请财政部门批准后再调整),并及时撤销该专用存款账户。
(二)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4.92万元。责成州土投公司、文山土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扣缴申报。
(三)往来款长期挂账1 080.02万元。责成州土投公司督促文山土投自然资源事务服务有限公司及时对上述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四)改变资金用途131.51万元。责成州土投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批复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五)财务核算不规范5253.22万元。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审计不再处理。
(六)西畴事务公司未按规定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责成州土投公司督促西畴事务公司及时按规定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
(七)西畴事务公司违规转包服务项目。责成西畴事务公司在今后承接有关项目中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规转包服务项目。
(八)文山土投自然资源事务服务有限公司已竣工的土地开发项目长期未验收。责成州土投公司及时与广南县人民政府、广南县自然资源局商定处理该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
三、审计整改情况
州土投公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非常重视,积极认真进行整改。对项目结余资金未清理上缴财政795.75万元的问题,州土投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向文山州财政局提交了《文山州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延期上缴文山州国土资源事务中心专用账户资金的请示》,待财政局批复后进行处理;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4.92万元、改变资金用途131.51万元、财务核算不规范5253.22万元、西畴事务公司未按规定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州土投公司已完成整改;对往来款长期挂账1 080.02万元的问题,州土投公司正在整改中;对文山土投自然资源事务服务有限公司已竣工的土地开发项目长期未验收的问题,州土投公司已配合广南县自然资源局向广南县人民政府报送了《广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那洒镇松树脚坝庄村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强制清算的请示》(广自然资请〔2020〕92号),待政府批复后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