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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黑支果乡光伏电站二期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4-03-20 11:01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3037379 0876-2190850(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文山市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663099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支果乡光伏电站二期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黑支果乡光伏电站二期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云南境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广南县

用地面积/长度:用地32700m2,输电线路总长58.25km。

主要建设内容:工程线路全长58.25km,其中14.33km位于广南县境内、43.92km位于富宁县境内,新建220kV线路起于黑支果二期光伏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迄于±500kV富宁换流站220kV出线构架,线路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双回线路长度0.58km,单回线路长度57.67km)。新建角钢塔塔基124基,其中单回路塔基121基、双回路塔基3基。

路径走向:线路从广南县新建黑支果乡二期光伏升压站新建一回220kV线路采用同塔双回单边挂线从东方向出线后,左转向东北方向走线至木郎坝西北侧,后右转向东南方向走线至木央镇南侧(在木老岩东侧进入富宁县),至百家寨东侧跨越110kV洒新线,在木掌下穿已建500kV富文线后至垭口村附近,后继续转向沿东北方向走线,在赏家弯东南侧下穿500kV富武线后走线至±500kV富宁换流站东南侧跨越35kV换流站线采用同塔双回单边挂线进入富宁换流站线220kV间隔侧。

项目投资:总投资99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占总投资的0.47%。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粉尘:塔基施工粉尘主要来源于基础开挖、材料运送和卸货、现场清理产生的扬尘,呈无组织排放。对牛滚塘王显成家、百家寨赵直关家等敏感点有一定影响。

对策措施: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靠近敏感点的基塔施工时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在居民住宅一侧设置围挡;料堆及基础处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线路跨越山间箐沟3次、跨越小木恩河1次,最近处塔基与水体直线距离为279m;跨越的箐沟和小木恩河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珍稀鱼类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无通航功能,项目线路跨越水体处采取一档跨越,线路均不在水域范围内立塔,对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对策措施:①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不外排;②施工人员生活均依托周边居民生活设施处理,不外排;③线路施工过程中,禁止在水域内清洗设备,防止渣土进入水体,防止污染地表水。

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是牵张机、运输车辆等设备噪声,噪声级为80~90dB(A),环评预测分析,施工噪声对王显成家、赵直关家等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

对策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Z65G塔基、Z35塔基施工时应禁止夜间施工;经过居民区的施工车辆限速禁鸣等。

固体废物:线路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14598m3(其中表土剥离3330m3,一般土石方11268m3),产生的表土用于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使用,其余土石方用于塔基回填、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

废导线及废弃包装物:工程施工期会产生少量废导线,此外绝缘子串和金具等零配件使用后会产生少量废弃包装物,主要为废木箱及纸箱等,产生的废导线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回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商,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10kg/d,集中收集后,送附近乡镇垃圾堆放点堆放。

生态环境:①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项目线路2.439km跨越生态红线(其中塔基Z11~Z12之间跨越生态红线537m、塔基Z13~J9之间跨越生态红线110m;塔基J31~J35之间跨越生态红线1199m、塔基Z66~J38之间跨越生态红线593m),但不占用生态红线。环评对线路跨越生态红线段的不可避让性进行了分析:Z11~Z12、Z13~J9路段,需避让集中连片的生态保护红线及基本农田,J8至J9西北侧地势较低,无法满足架线要求,故Z11~J9段线路只能跨越生态保护红线。J35北侧及南侧均为连片生态红线,为了避让生态红线,塔基J35只能位于两块不连片的生态红线之间;J31~J33东侧及东南侧为村寨密集区,而J31~J33西侧及西北侧及东南侧不涉及生态红线区域为地势较低区域,无法满足架线要求,故J31~J35段线路只能跨越生态保护红线。线路跨越生态红线的影响:本项目采用高塔架设跨越林木,不砍伐线路通道,不会对植物群落的生存和繁衍造成威胁,对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生物多样性影响较轻微。②土地利用的影响:项目永久占地1.36hm2,其中占用草地0.495hm2,占永久占地面积的36.40%;占用林地0.485hm2,占35.66%;占用其他用地0.28hm2,占20.59%;占用耕地0.1hm2,占7.35%。对土地资源占用十分有限,影响不大。项目临时占地1.91hm2,占地类型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及其他用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及生态恢复,影响不大。③对植物的影响:项目占用的自然植被类型包括暖性落叶阔叶林(永久占用0.02hm2、临时占用0.045hm2)、暖温性针叶林(永久占用0.08hm2、临时占用0.21hm2)、暖性灌草丛(永久占用0.88hm2、临时占用1.355hm2),占用人工植被包括人工林和农田耕地植被。项目造成的植被生物损失量较小,临时占地影响是短期的、可恢复的,评价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对植物影响不大。④对动物的影响:工程施工等原因可能导致动物外迁会使得当地陆栖脊椎动物物种多样性在短期有所下降,工程完工后环境条件逐渐趋于稳定,动物物种多样性会逐渐恢复。输变电设施占地导致动物原来的栖息地丧失迫使动物外迁,但由于工程占地不多,在评价区中所占的面积较小,所以这一间接影响十分有限。评价区内记录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3种,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影响不大。⑤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区内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158.02t,可能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2.74t,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影响不大。⑥对公益林的影响:项目永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约0.3093hm2,省级公益林约0.1753hm2,工程选线阶段已避让国家一级公益林,最大限度避让国家二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办理公益林占用手续后,影响不大。⑦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影响:富宁段线路约24.5km位于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中的“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均不涉及《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中的重点保护对象“季风常绿阔叶林、山地苔藓常绿阔叶林”,也不涉及《文山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15-2025)》中重点保护对象“季风常绿阔叶林、山地苔藓林、山顶苔藓矮曲林”,同时避让了区域半湿润常绿阔叶林。项目占地面积小,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影响不大。环评调查,项目评价区不涉及《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中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重点保护的兽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及鱼类。

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规划临时场地,线路经过林区采取高跨设计、空中张力放线等减小林木砍伐量;做好用地报批、林地报批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设置施工控制带,禁止超范围占地,临时及永久占地均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应抬升导线高度,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排放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禁止捕猎;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等;施工过程中遇到幼兽、受伤的野生动物、幼鸟、鸟蛋、保护鸟类等均应联系林业部门处置。

(二)营运期

1.电磁环境

220kV单回架空线路:在最不利塔型(2D1Y5-J4A)线下,通过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183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5.899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评价标准限值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评价标准限值100μT的要求;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5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769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2.361μT,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限值100μT的要求,但工频电场强度不能满足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4kV/m的要求。环评要求:提高居民区导线架设高度至9.5m,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93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9.698μT,能满足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评价标准限值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评价标准限值100μT的要求。

项目220kV单回架空线路导线最低设计高度为17m,可满足要求。

220kV同塔双回单边挂线:同塔双回单边挂线段不涉及居民区,在最不利塔型(2D2Y5-JDA)线下,通过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221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在边导线处最大值为14.434μT,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评价标准限值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评价标准限值100μT的要求。项目220kV同塔双回单边挂线导线最低设计高度为18m,可满足要求。

敏感点电磁环境:项目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m的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有9处民宅,环评预测每层民宅的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预测结果为:在线路导线为居民区最低允许架设高度9.5m前提下,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94.1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2.862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经过敏感点导线设计架设高度17m,可满足要求。

电磁环境防护距离:项目输电线路架设高度在保证单回输电线路居民区导线最低对地高度≥9.5m、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对地高度≥6.5m,同塔双回单边挂线线路段输电线路导线最低对地高度≥6.5m的前提下,无需设置电磁环境防护距离。

2.噪声

环评通过同类线路进行类比预测,根据类比预测结果,本项目输电线路的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3.环境风险

项目输电线路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线路设备运行过程中受损,引发线路短路放电可能造成的火灾,及引发新的环境灾害。本线路设计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计,并设置了继电保护装置,当出现倒塔和短路时能及时断电(0.1秒以内),可避免倒塔和短路时由于线路通电对当地环境产生危害。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工程经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发改基础〔2023〕596号”文件核准。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项目线路2.439km跨越生态红线,但不占用生态红线。项目涉及永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约0.3093hm2,省级公益林约0.1753hm2,办理公益林占用手续后,影响不大。项目路径走向经富宁县人民政府(富政复〔2023〕495号)、广南县人民政府(广政复〔2023〕445号)同意。项目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

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防治对策措施、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黑支果乡光伏电站二期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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