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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20kV那朵光伏电站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4-02-18 15:09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3037379  0876-2190850(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文山市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663099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20kV那朵光伏电站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220kV那朵光伏电站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广南广赫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220kV那朵光伏电站送出线路工程从广南县那朵光伏电站220kV构架向西南侧出线,线路途经广南县莲城镇和旧莫乡,最终接入220kV莲城变。项目线路全长25.231km,为兼顾那朵光伏升压站后续出线,升压站出线端第一基塔采用双回塔单边挂线,其他塔基采用自立式单回路铁塔设计,共使用杆塔81基。线路采用单回路三角排列、单回路垂直架设,电压等级为220kV。

项目投资: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7万元,占总投资的1.95%。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为:施工期间,施工场界外20m噪声可小于70dB(A),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昼间噪声排放要求,即昼间≤70dB(A),本项目夜间不施工。与本项目塔基施工场区最近的敏感点为线路南侧约41m外的昔板村加油站,施工噪声对昔板村的预测值为63.7 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昼间≤70 dB(A)的限值要求。为了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环评建议在塔基施工时,施工场地、牵张场、跨越场地等应尽量选址在远离敏感点处,并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合理布局施工设备,高噪设备的布置尽量远离施工场界,以减小塔基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周期短,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长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

2.废气

输电线路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线路塔基土石方开挖、杆塔架设、施工机械和运输材料汽车产生的尾气;线路塔基施工扬尘影响主要集中在塔基施工区。塔基施工除特殊地质区域外均采用人工进行开挖,施工强度小,因此产生的地面扬尘量小。机械燃油烟气主要由输电线路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产生量较小,所含污染物主要为CO、NOx、HC等,呈无组织排放。

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土石方开挖、填筑、路基平整、土方临时堆存等产生的大量粉尘,经空气动力输送、扩散分布于施工段周围的大气环境中,具有短时间、无组织、不连续排放特点。采取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不集中,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对燃烧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需安装尾气净化器,尾气应达标排放。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

3.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输电线路架设,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及建筑施工废水。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处理,不外排。本项目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养护及施工工具清洗等。根据类比同类型项目,施工期输电线路塔基施工产生废水量约0.52m3/基,本项目输电线路共新建塔基81基,整个施工期塔基施工废水产生量为42.12m3。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区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的建筑垃圾、施工弃土、生活垃圾等。①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约4个月,施工人数约10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最大1.0kg计算,则项目施工期间生活垃圾最大产生量约12.0t。生活区施工生活垃圾依托租用房屋原有设施收集后,送至当地乡镇垃圾收集点,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②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自于施工作业,包括混凝土、砂石、废砖块、废包装材料等。类比同类工程,铁塔及塔基施工中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7.0kg/基,项目输电线路共设铁塔81基,施工期共产生建筑垃圾约1.377t。上述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③土石方:本工程共产生开挖土石方量为8202 m3(含表土剥离750 m3,基础开挖土石方7452m3),回填土石方量为8202m³(含绿化覆土750m3,基础回填土石方7452m3),不产生弃渣。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待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采用苫布对开挖的土方及砂石料等施工材料进行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的发生。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车辆及机械维修使用机油、润滑油可能产生废油,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本项目设置专门容器对上述废油进行收集,之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

(1)植被植物

本工程永久占地较小且随塔基位置分散而零散分布,占地影响对区域植被生态整体较小。此外,受工程影响最大的灌木林地和草地均为次生植被,多为撂荒地自然更新和特有气候类型长期影响而来,生物多样性贫乏,这些植被类型均为该地区广泛的分布种。临时占地在工程竣工后,通过实施植被恢复,可以逐渐恢复到施工前的植被状态,故而对评价区植被的影响和对其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可以逐渐得到恢复。因此,本工程对评价区植被的影响总体较小。

工程评价区分布野生维管束植物103科253属354种,其多数是当地乃至云南省常见的种类,或者俗称的田间杂草,这些常见植物在评价区分布很广,虽然其中部分个体会随着工程建设而消失,对评价区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由于它们是一些广布种,甚至是阳性杂草,在评价区内外分布广泛,受工程影响的个体较少,没有一个物种种群结构好繁衍会因此受到显著的影响,更不会绝灭。因此,该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的植物种类的影响不大

评价区未见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当地狭域特有种的分布。本项目建设一般不会对其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动物

本项目施工将造成施工区鸟类栖息地的减少和分割。由于大多数鸟类会通过飞翔和短距离的迁徙来避免伤害,且附近还有很多类似生境,而项目施工非成片影响,故施工期对鸟类的影响可以接受。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占地和附近生态环境进行恢复,使得人为区域隔绝消失,栖息地功能恢复,在项目区活动的鸟类会重新分布,因此工程对鸟类的栖息地长期影响很小。施工过程中会使在此区域生活的两栖爬行类、兽类动物生境受到压缩,但本项目施工基本属于线型,仅在基塔附近造成极小范围的片状改变,工程占地较小,对其影响不大。

(3)土地利用

拟建线路永久占地0.32hm2,线路对土地的永久占用,将使评价区的土地利用格局发生改变。但从整个评价区的总体情况来看,主要的构成地类没有大的改变,且线路永久占地面积较小,分布相对零散。因此,本项目占地不会对评价区的土地利用格局造成显著影响。拟建线路临时占地1.53hm2,项目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后,可通过采取合适的复垦、恢复植被等措施进行恢复,在措施合理可行且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临时占地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可逐渐减轻,不会造成显著影响。

(4)生态红线

经广南县自然资源局查询,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广南县生态保护红线。经GIS叠图查询分析,本项目N27~N28、N32~N33、N36~N37、N46~N47等段线路跨越生态红线。

本工程跨越生态红线为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采用高塔架设跨越林木,不砍伐线路通道,塔基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放线施工采用无人机放线方式,对植物资源的影响小,不会对植物群落的生存和繁衍造成威胁,不会影响生态保护红线的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也不会降低区域植物物种的多样性,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对沿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植被的影响。本项目已尽可能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密集林区,缩短了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减小了植被破坏和地表扰动。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已尽量利用既有道路进行材料运输,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建施工道路;后期施工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输电线路经过生态保护红线区时,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最大限度减少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5)基本农田

经广南县自然资源局查询,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广南县永久基本农田。经GIS叠图查询分析,本项目N16~N17、N19~N20、N26~N27、N28~N29等段线路跨越基本农田。环评要求跨越时采用无人机放线,牵张场等临时设施(用地)将不进入基本农田区域。因此本工程建设不会对当地的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功能造成不利影响。

(6)水土流失

本项目施工期最终扰动原地貌面积为1.85hm²;损毁植被面积为1.26hm²;施工期土壤流失预测总量为52.04t,原生土壤流失量为40.85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6.53t,新增水土流失量中塔基区所占比重较大,占84.90%。施工期为本工程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塔基区为本工程水土流失重点部位。工程建设将不同程度扰动地貌、损坏土地,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生产过程中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并对项目区原有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保护并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避免抛洒,杜绝临时土方随意排放,尤其应该注意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确保防患于未然。

(7)跨越水体施工影响

本项目线路N54-N55跨越西洋江,N54塔基与西洋江最短直线距离约为315m,N55塔基与西洋江最短直线距离约为118m。若不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可能会对西洋江水质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环评要求针对N54、N55塔基施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禁止砍伐西洋江河岸区域植被。禁止向西洋江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在N54、N55塔基施工区域山体易滑坡的地方种植一些根系发达的树种或者建好防护坡,以免区域水土流失对西洋江水质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场地与水体距离较远,在采取上述保护措施后,N54、N55塔基正常施工不会对西洋江水质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8)工程临时设施影响

牵张场:本工程线路拟设置牵张场5处,占地面积0.10hm2,牵张场只是在线路导线架设过程中使用,使用时间在3个月以内。目前,牵张场施工布置还未确定。跨越场:本工程共需布设跨越场地7处,占地面积约0.14hm2。跨越施工场只是在线路导线架设过程中跨越道路、电力线路等设施时使用,使用时间在3个月以内。为减少占地,跨越场地考虑单侧布置,跨越施工场地同牵张场一样,均选择地形平缓的场地进行施工,尽量避免占用效果较好的林地及耕地。且临时占地面积小、使用时间短,施工结束后进行原地貌和植被恢复,因此项目牵张场地表扰动较小,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堆料场:本工程基础浇灌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不设置取土场和砂石料加工系统。取土场和弃渣场:本工程施工期剥离的临时表土用于施工后生态恢复使用,其余土石方用于塔基回填、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不设置取土场和弃渣场。临时表土堆存场:项目剥离表土全部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所需,实现表土内部平衡,最终表土无剩余。

(二)运营期

1.废气和废水

拟建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和废水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产生影响。

2.声环境

输电线路噪声主要是由导线的电晕发放电、间隙放电(火花放电)过程所产生的声音。项目噪声影响选择“220kV莲城变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运营期输电线路工程所用的类比对象‘成都崇州经开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中220kV居兴一二线’”为类比线路,该对象工程于2022年2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环评分析,本项目线路新建线路和成都崇州经开区220kV输变电工程中220kV居兴一二线进行类比分析可行。根据类比线路的噪声监测结果可知,类比线路运营期单回三角排列线路距离中相线导线对地投影外10m处、双回垂直排列距离中相线导线对地投影外25m处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220kV架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m范围有两个噪声敏感点,分别为N72-N73鱼塘看护房(位于线路东侧,距线路边导线约23m)和昔板村加油站(位于线路南侧,距线路边导线约40m),两者均位于单回路三角排列段,经环评预测,本工程建成后N72-N73鱼塘看护房昼夜噪声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昔板村加油站昼夜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工程垂直排列仅那朵升压站出线第一基塔,其评价范围内无保护目标。综上,本项目对沿线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输电线路在运行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在常规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旧绝缘子、金具等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处置,不外排,因此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电磁环境

输电线路:根据环评预测,220kV单回路三角排列(CBA)段(最低弧垂为10.5m)在地面高度1.5m高度处产生的最大工频电场强度为3.688kV/m,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3.741μT,分别小于4kV/m,100μT。220kV单回路垂直排列(BCA)同塔架设段(单边挂线,最低弧垂约为19.5m,仅涉及那朵光伏升压站出线端一基塔基)在地面高度1.5m高度处产生的最大工频电场强度为0.588kV/m,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443μT,分别小于4kV/m,100μT。

敏感点和与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交跨点:从预测的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线路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为374.31V/m,磁感应强度最大为0.7147μT,均低于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µT的限值要求。线路与110kV及以上交跨点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为554.36V/m,磁感应强度最大为0.6131μT,均低于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磁感应强度100µT的限值要求。

根据环评预测,本项目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在国家的相关标准值以下,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可接受。

5.生态环境

(1)植被

工程运营期间,根据相关规定,要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7m树木的树冠进行定期修剪,保证输电导线与林区树木之间的垂直距离足够大,以满足输电线路正常运行的需要。灌丛、草地、耕地植被植株矮小,与输电线路相距甚远,工程在运营期内,对灌丛、草地、耕地植被及植物资源没有影响。本项目工程设计时已考虑了沿线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经过林区时采取高跨措施,且塔基尽量设在山脊,跨越林区线段采用加高杆塔高度设计措施,结合沿线调查情况,项目运行后沿线均能满足线路附近树木与导线的垂直距离超过7m的安全要求。因此可以预测,随着项目运行时间推移,沿线需砍伐树木的量很少,多为局部修冠砍伐,运营期对评价区内植被及植被多样性产生影响程度较小。

(2)动物

本项目评价区内几乎无大型哺乳动物,小型动物多为鼠、小型猫科、兔类等,预计工程建成后,运行期间对陆生动物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主要有:生存空间压缩。由于工程永久占地会使少量野生动物栖息地、觅食地,以及活动面积减少。但由于本项目永久占地较少且随塔基零散分布且占地面积较小,同时该区域同类型生境较多,此影响较小;噪音影响。工程建设初期,施工产生的噪音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大。以后,随着工程建成运行,噪声源为输电电晕噪声,其源强较小,加之动物本身具有一定适应性,对其影响也随之减少。人类活动干扰。线路检修可能对野生动物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线路检修频率较低,每年1~2次即可,因此该类影响较小。

(3)占地影响

本工程永久占地0.32hm2,由于线路的永久占用,将使评价区被占用的土地利用性质和功能发生改变。被占用的土地,其利用性质将改变为建筑用地,其土地利用功能也将从原来的用地类型改变为建筑用地。线路对土地的永久占用,将使评价区的土地利用格局发生改变。但从整个评价区的总体情况来看,主要的构成地类没有大的改变,且线路永久占地面积较小,分布相对零散。因此,本项目占地不会对评价区的土地利用格局造成显著影响。

(4)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

初设报告推荐选用南方案。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上述南方案路径较北方案更短,塔基数目更少,南方案较北方案跨越高压线路更少。且南方案用地范围可以完全避开生态红线、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北方案有2基塔基涉及生态红线占用,另外南北方案均跨越8次生态红线,15次基本农田,但北方案跨越的生态红线距离更长。所以南方案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北方案小。

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推荐方案更利于环境保护,推荐方案合理可行。线路规划路径已避让不良地质地段、生态较好区域,用地范围已避让生态红线、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因接入系统方案选择、地形地质地貌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布局等因素,线路无法完全避让红线,部分段线路跨越红线。工程临时设施布设合理可行。综上,本工程选址选线合理可行。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四、电力”中“电网改造与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批复(文发改基础〔2023〕492号),项目代码:2309-532627-04-01-560234。项目与《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照分析表明:本项目建设符合文山州“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本工程总占地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天然乔木林地、一级国家公益林地和二级国家公益林中的有林地、鸟类迁徙重要通道、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或重要生态敏感区,但N27~N28、N32~N33、N36~N37、N46~N47等段线路跨越生态红线;N16~N17、N19~N20、N26~N27、N28~N29等段线路跨越基本农田。项目跨越生态红线1620m,项目跨越基本农田550m,环评均提出了有效措施。

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20kV那朵光伏电站送出线路路径的批复(广政复〔2023〕324号)同意项目路径选址。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估意见、加强项目环境措施后,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降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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