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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丘北县小黑蚂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4-02-02 10:21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7日,公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3037379 0876-2190850(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文山市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663099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丘北县小黑蚂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丘北县小黑蚂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

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锦屏镇、砚山县干河乡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用地面积14800m2/线路工程长51km(永久占地0.28hm2,临时占地1.2hm2

主要建设内容:(1)变电站间隔工程。依据小黑蚂光伏接入系统系统需求在500kV天星变扩建1回220kV出线间隔,在220kV锦屏变扩建2回出线间隔。

①天星变部分:本期新增一回220kV出线间隔,本期工程220kV部分在变电站预留场地内扩建,不新增用地。

②锦屏变部分:本期新增二回220kV出线间隔,本期工程220kV部分在变电站预留场地内扩建,不新增用地。

(2)22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500kV天星变,止于220kV锦屏。线路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线路全长51km(砚山县境内长约27.5km,丘北县境内长约23.5km),在500kV天星变出线段约1.2km与备用220kV线路采用双回路同塔架设(备用线路侧不挂导线),其余49.8km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105基,其中单回塔100基(耐张塔48基、直线塔52基),双回塔5基(耐张塔4基、直线塔1基)。

推荐方案路径为:线路从500kV天星变向西南方向出线后,连续左转向北走线,先后钻越500kV砚天乙线、500kV砚天甲线、500kV天西甲、乙线,跨越110kV锦听河线及110kV听乐Ⅰ回,随后平行500kV天西乙线走线,经法都克下寨、三道箐新寨、钻越±800kV普侨直流线路、跨越35kV河阿线,经下迷、白石岩、斗果坝,经河边村、小长箐,在古登老寨附近跨清水江,经老凹藤、长凹塘、法德箐、红土洼塘、跨越35kV丘天线,经梅子箐,在老八坡西南先后跨越220kV天锦线、220kV路锦线,避让丘北县树皮笼陶金矿点勘探范围,在滴水坡冲以西约400m处跨越南昆铁路(隧道),先后跨越110kV听乐I回、110kV锦听河线,随后平行于220kV路锦线走线,接入220kV锦屏变,线路全长约51km。

项目投资:总投资10364万元,环保投资64.9万元。占总投资的0.63%。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噪声:变电站间隔扩建主要是间隔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基础施工采用人工开挖,施工噪声较小,间隔扩建施工期短,且集中在变电站围墙内昼间进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输电线路在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基础施工,塔基开挖、线路架设等,主要噪声源有汽车、电动卷扬机等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等,另外,在架线施工过程中,牵张场内的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施工设备运行时噪声源强为70~95dB(A)之间。

对策措施:牵张场的布置施工,并尽量远离线路周边的居民点,以减少牵张场设备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噪声经过地形和林木的阻挡,到达沿线人口密集的居民点时已经大幅衰减,且输电线路夜间不施工,架空线路施工噪声对附近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尾气,来源于基础开挖、施工垃圾清理及堆放、运输道路扬尘等。塔基施工除特殊地质区域外均采用人工进行开挖,施工强度小,因此产生的地面扬尘量小。机械燃油烟气主要由输电线路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产生量较小,所含污染物主要为CO、NO2、HC等,呈无组织排放。

对策措施: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的排放。

3.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输电线路施工架设和变电站扩建间隔施工,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及建筑施工废水。项目变电站扩建间隔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依托变电站内现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纳入变电站内现有设施处理,项目涉及的天星变及锦屏变均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均按要求建设了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项目变电站扩建间隔施工期施工废水依托站内设施处置具有可行性;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及厕所,仅在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产生量较少,用作洒水降尘。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养护等。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比较分散,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塔基混凝土拌和,根据同类型项目,施工期输电线路塔基施工产生废水量约0.52m3/基,本项目输电线路共新建塔基105基,整个施工期塔基施工废水产生量为54.6m3。输电线路每个塔基产生建筑施工废水量较少,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对策措施:变电站扩建间隔施工人员依托变电站内现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纳入变电站内现有设施处理;线路工程施工人员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仅产生少量洗手废水,直接用于场地浇洒,不外排。输电线路塔基浇筑产生的混凝土搅拌废水,经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4.固体废物:变电站新增出线间隔,在站区内完成,不需新征用地,施工期主要为基础施工、安装构架及电器设备,产生的土石方量较少,挖填土石方在扩建场地内自平衡,无弃土;变电站间隔施工过程产生废弃砂石材料、器材设备外包装等废料;变电站间隔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7.5kg/d。线路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线路施工期产生少量混凝土残渣、余料、废包装材料等;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5kg/d。

对策措施:变电站间隔施工产生的土石方量较少,产生的土石方量较少,挖填土石方在扩建场地内自平衡,无弃土;建筑垃圾均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或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处置,不随意丢弃于施工场地;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转运至丘北县锦屏镇、砚山县江那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

5.生态环境

5.1路径比选方案论证

根据上表比选,法都克下寨至220kV锦屏变段东方案线路未进入维摩国家石漠公园范围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塔位较少,虽线路略长,但地形条件相对较好,施工、运行较方便,无20mm重冰区,工程投资相对低,比西方案投资节省约350万元,故法都克下寨至220kV锦屏变段推荐东方案。

5.2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影响

经叠图分析,拟建项目线路工程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有部分重叠。

具体是,拟建项目的105个塔基中的66个塔基用地范围及其附属工程用地范围与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西北角重叠。

对照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重点保护对象(以下简称“重点保护对象”)的6个方面:

(1)生态系统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重点保护对象”的季风常绿阔叶林、山地苔藓常绿阔叶林。拟建项目的上述66个塔基区域也没有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分布。具体情况是,重叠区的66个塔基中,有38个塔基主要占用次生灌丛,有4个塔基主要占用耕地,有3个涉及人工林(见上表)。

(2)植物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重点保护对象”的保护植物分布。拟建项目评价区仅调查到1种云南省重点保护植物厚果鸡血藤,距离塔基N47(Z26)西侧423m处,不在工程的占地范围内,因此不受工程建设的直接影响。

(3)兽类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重点保护对象”的蜂猴、倭蜂猴、红面猴、熊猴、云豹、印支虎等分布。

(4)鸟类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调查到“重点保护对象”的黑颈长尾雉、原鸡等。

(5)两栖爬行类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调查到“重点保护对象”的虎纹蛙、突纹湍蛙、棘胸蛙、锯缘摄龟、地龟、蟒、巨蜥、大壁虎、平胸龟、山瑞鳖、中国小头蛇、金环蛇、眼镜王蛇等。

(6)鱼类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河流,没有“重点保护对象”的叶结鱼、透明金线鲃、犀角金线鲃、无眼金线鲃、裸腹盲鲃、单纹似魧、花鲈鲤、乌原鲤、卷口鱼、鯮、细头鳅、长臂鮠等鱼类分布。

对照表明,拟建线路工程的105个塔基中,位于评价区东南部的66个塔基范围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西北角区域相重叠。两者重叠区域中没有涉及“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6个重点保护对象。因此,本工程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6个主要保护对象没有影响,拟建工程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影响很小。

5.3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影响

(1)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均为塔基,由于工程路径长、跨度大,无法完全避让集中连片的生态保护红线,输电线路推荐方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电力线路均对生态红线进行了避让,根据丘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7月19日出具的关于丘北县小黑蚂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的选址说明,以及砚山县自然资源规划和信息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丘北县小黑蚂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的三区三线数据查询表(编号:2023051),项目“三区三线”查询结果为:丘北县境内,拟建工程线路12个塔基(N70-N81号)涉及占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生态保护红线;砚山县境内,拟建工程线路7个塔基(N13、N14、N31-N34、N47号)涉及占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生态保护红线,占生态红线的塔基占地面积约1892m2。项目涉及的生态红线类型为“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2)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分析

为最大限度减少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路径长度,本项目在施工设计阶段将线路路径尽量迂回优化处理,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结合山体地形地势情况、植被覆盖情况、集中居民区等,考虑受自然条件限制的前提,在满足电力线路立塔和对地距离安全技术规程的情况下,对输电线路局部路径以及塔基位置进一步作了最大限度优化,以最短路径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加大档距和优化塔基立塔位置,尽量减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数量,选择林间空地立塔,减少对植被的影响。因此N13、N14、N31、N32、N33、N34、N47、N70、N71、N72、N73、N74、N75、N76、N77、N78、N79、N80、N81共计19基塔塔基需穿越生态红线区域是必要的、合理的和唯一的。

(3)影响分析

根据生态现状调查,涉及的生态红线点位调查未记录“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中灰叶猴、蜂猴、华盖木、云南拟单性木兰、云南穗花杉、毛枝五针松、钟萼木等珍稀动植物,也未发现其他珍稀保护植物、古树名木,涉及占用的植被植物类型不敏感,不会破坏该区域生态功能。

由于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受人为干扰影响较大,暖性灌丛具有一定次生性,涉及的植被类型不敏感,占用的灌丛次生性较强,它们在评价区分布广、资源丰富,具有较明显的次生性,且本项目砍伐量相对较少,采用高塔架设跨越林木,不砍伐线路通道,仅砍伐塔基横梁内的树木,对植物资源的影响只是一些数量上的减少,不会对植物群落的生存和繁衍造成威胁,不会影响生态保护红线的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也不会降低区域植物物种的多样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沿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植被的影响。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建施工道路;后期施工尽可能减小塔基施工临时场地占地面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输电线路经过生态保护红线区时,采取较小塔形、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最大限度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对策措施: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如彩条布、草垫、钢板垫等),减少生态影响。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减少新增临时占地。

5.3对植被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评价区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评价区发现云南省重点保护植物1种,即厚果鸡血藤。而厚果鸡血藤主要发现于距离塔基N47(Z26)西侧423m处,不在工程的占地范围内,因此不受工程建设的直接影响。项目输电线路建设需要占用一定的林地和对线路通道内超高树木进行修剪,势必会对现有森林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本项目沿线地形主要为山地,林木主要为灌木丛及草本植物。线路对植被的影响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塔基永久占地改变原土地利用性质,原有植被将遭到破坏;二是周边由于施工活动将对地表植被产生干扰,如放线将导致植被践踏,灌木和乔木等物种枝条被折断、叶片脱落等。线路路径选择时已尽量避让林木密集区,塔基尽量选择在林木较稀疏地带,在设计时对必须经过的森林密集区将尽量考虑采用高塔进行跨越,以减少对森林的砍伐和削枝(跨越乔木林按自然生长高度20m考虑)。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础上,仅对无法避让位于塔基处的树木进行砍伐。

本项目塔基呈点状分散布置,不会连续占用草地、灌丛,也不会造成大面积草地、灌丛植被破坏。被占压的植物多数是当地以及滇中地区乃至云南省常见的种,如云南松林、滇油杉林、火棘等。塔基占地的植被类型主要为暖温性针叶林、暖性灌丛和暖温性稀树灌木草丛,次生性较强,所影响的多数植物种类为评价区甚至云南分布广泛的常见种类,因此该工程建设对这些一般植物的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周边植物的生存繁衍。

对策措施:在杆塔设计中,通过优化坡比,减少铁塔基础尺寸,从而缩小塔基占地,减少塔基开挖范围,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施工期,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7m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

5.4对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工程施工人员、车辆、机械等产生的环境污染可能对动物造成不良影响,输电铁塔建设,必然会渉入和影响一些动物的栖息环境,从而一定程度地导致陆生脊椎动物的转移与减少(动物在上述干扰下可能逃离原环境向外围扩散),一般不会直接导致动物的死亡,尤其是具有飞行能力的鸟类,可以暂时迁移至保护区以及其他生境。工程施工等各种原因导致动物外迁会使得当地陆栖脊椎动物物种多样性在短期有所下降,工程完工后环境条件逐渐稳定,动物物种多样性会逐渐恢复,从长远看,预计评价区陆栖脊椎动物的物种多样性不会产生明显的变化。本工程线路部分对所跨越的河流、水库,由于塔位位置距水位较高,塔位对跨越河流无影响,施工期间对鱼类基本无影响。

评价区及周边区域分布6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鸢、雀鹰、苍鹰、红隼、普通鵟、白腹锦鸡和《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受威胁物种3种,微蹼铃蟾、王锦蛇和黑喉歌鸲。但由于工程性质的特殊性,占地面积有限,塔基永久占用的植被基本为次生性植被,且不涉及上述保护动物的栖息地和繁殖地;此外,普通鵟和黑鸢等均为猛禽,善飞翔,活动范围较广,工程建设中的人为活动和施工噪声等干扰会使他们远离施工区,在其他地方寻找新的活动觅食场所,但对其种群数量基本无明显影响。

对策措施: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避开鸟类繁殖期施工,防止对幼鸟和鸟卵造成不良影响。加强鸟类的保护:①禁止施工人员、电场管理人员捕食、贩卖鸟类、拾取鸟卵、破坏鸟巢等行为;②项目施工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许多鸟类夜间有趋光习性,施工期要监测工程区鸟类动态,若发现异常,立即与管理部门联系,分析原因,采取暂停夜间施工等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尤其在鸟类迁飞的季节;③项目施工期,工程监理人员应加强对场区的巡视工作,密切关注项目内的鸟类死亡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将受伤鸟类交由其妥善处理,共同研究,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

5.5占用公益林影响

(1)项目占用公益林情况

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根据丘北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小黑蚂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推荐方案线路涉林的意见及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丘北县小黑蚂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路径走向的意见,项目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不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

根据项目林勘单位提供资料,项目线路在丘北县境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1267hm2,涉及23个塔基,占用省级公益林地0.0120hm2,涉及4个塔基;项目线路在砚山县境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1132hm2,涉及21个塔基,占用省级公益林地0.1963hm2,涉及33个塔基。

(2)影响分析

经现场调查,工程选址选线阶段已避让了国家一级公益林,占用的国家二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等级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求。已充分考虑了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结合地形、后期线路运行情况,无法避免地占用公益林地。本工程输电线路为电网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属于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工程设计已采取相应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本环评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本工程已最大限度避让了公益林,在施工期和运行期还将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尽量避免占用生态公益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原则,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要求,可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不会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建设单位正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续须办理本项目林木补偿费和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并遵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和要求开展后续工作,确保工程开工建设前取得相关征占用林地手续文件。项目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进行施工,项目建设时林木砍伐情况以林勘报告结论为准,杜绝非法采伐和超范围使用林地。

对策措施:建设单位应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项目对公益林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为此,根据占用的公益林区域的地形地貌及扰动情况,对临时占用的公益林区域采取植物恢复措施。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且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同时,项目运行后要跟踪监测,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二)运营期

1.水环境和大气环境

本项目变电站间隔扩建投运后,运行方式不变,不新增运行人员,在变电站现有生活污水量基础上不新增生活污水,站内生活污水采用既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处理后用作站内绿化,不外排。

本项目输电线路投运后,无废污水产生,不会对沿线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变电站间隔扩建投运后,运行方式不变,不新增运行人员,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输电线路投运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声环境

2.1变电站间隔扩建

项目变电站/开关站间隔扩建只安装电气构架和设备,无高噪声设备;变电站/开关站噪声主要来源于主变压器,本工程不新增变压器,不增加新的噪声源,本期出线间隔建成后除在本期出线附近因受到新建220kV线路影响,噪声水平将发生少量变化外,其余位置的噪声水平较建设前基本不发生变化。

根据环评监测结果,运营期已建500kV天星变电站厂界四周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在39dB(A)~46dB(A)之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在37dB(A)~40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已建220kV锦屏变电站厂界四周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在44.4dB(A)~53.4dB(A)之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在41dB(A)~46.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综上所述,变电站/开关站出线间隔扩建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间隔扩建后仍然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3类排放限值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区域声环境功能。

2.2输电线路

项目输电线路类比选用《220kV漳唐线、220kV漫芦I线、220kV漕芦I线、110kV蒿裕陈线-T陈线、110kV巴东I线、110kV巴东I线声环境减断面验收阶段检测报告》,项目线路和类比线路(220kV漳唐线路)电压等级、建设规模、架设高度相当、对地高度相当,附近均无明显噪声源。类比线路投运后产生的昼间噪声值为43.5~44.5dB(A),夜间噪声值为40.9~42.3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评价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通过类比预测本项目建成运行后220kV输电线路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变电站运行方式不变,为无人值守型电站,不新增运行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垃圾;本次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铅酸蓄电池量,因此运行期不新增废旧蓄电池;本期不新增主变,高抗等用油设备,本次不新增废变压器油。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将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环境造成影响。

4.电磁环境影响

4.1变电站间隔扩建

根据变电站电磁环境监测结果,变电站出线主要影响出线侧站界的电磁环境状况。500kV天星变电站、220kV锦屏变电站除本次出线侧受出线影响略有变化外,其他侧站界外电磁环境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变电站扩建间隔环境影响评价类比对象选择已建500kV天星变电站、220kV锦屏变电站的监测结果进行类比分析。

根据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报告类比分析,500kV天星变电站、220kV锦屏变电站间隔扩建投运后,围墙外电场强度预测最大值分别为326V/m、932.206V/m,磁感应强度预测最大值为0.4644μT、5.1175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4kV/m,耕地、园地等场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以及磁感应强度不大于公众暴露限值100μT的评价标准要求。根据同类变电站站界外电磁环境影响监测结果,站界外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随着距离变电站围墙距离的增加呈总体下降趋势,均能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500kV天星变电站、220kV锦屏变电站间隔扩建按设计规程要求实施,投运后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4.2输电线路工程

(1)丘北县小黑蚂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单回段

①电场强度

线路单回段在最不利塔形段(JKG2)线下: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8.186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非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10kV/m的要求;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602kV/m,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4kV/m的要求;在距离边导线外6m处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836kV/m,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4kV/m的要求;经过试算提高导线架设高度至10.5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961kV/m,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4kV/m的要求。环评要求,项目220kV输电线路单回段在经过居民区时,其导线假设最低距地高度不低于10.5m。

②磁感应强度

根据模式预测,本线路单回段在最不利塔形段(JKG2)线下: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87.6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72.2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2)丘北县小黑蚂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双回单边挂线段

①电场强度

根据模式预测,本线路双回段在最不利塔形段(2E2Y1-JD)线下: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407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非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10kV/m的要求;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948kV/m,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4kV/m的要求;经过试算提高导线架设高度至10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825kV/m,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4kV/m的要求。环评要求,项目双回单边挂线段在经过居民区时,其导线假设最低距地高度不低于10m。

②磁感应强度

根据模式预测,本线路双回段在最不利塔形段(2E2Y1-JD)线下: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64.2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50.4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4.3敏感点影响

根据项目输电线路路径走向设计及现场调查,本工程线路无包夹环境敏感目标的情况,项目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m的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有10处居民保护目标;220kV锦屏变本次间隔扩建侧(变电站南侧)40m范围内有1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丘北县锦屏镇白坟坝苗圃工具房);500kV天星变本次间隔扩建侧(变电站西南侧)50m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本工程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分别取项目输电线路最不利塔形相应距离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预测值叠加现状监测值,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的10处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值为208.127V/m~3897.2V/m、工频磁感应强度值为4.3186μT~36.4101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的限值要求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影响不大。

4.4输电线路和其他工程交叉时的电磁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点(跨(钻)越500kV、220kV、110kV输电线路)处工频电场强度值为1447.4V/m~2725.6V/m,根据项目路径设计方案,项目线路重要交叉跨越点(主要为110kV以上电力线路交叉点)主要位于耕地、林地等非居民区,故项目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点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限值要求;项目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点(跨(钻)越500kV、220kV、110kV输电线路)处工频磁感应强度值为31.9553μT~71.6983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磁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00μT的限值要求。

5.生态环境影响

5.1植被植物的影响:本项目线路运行期不进行林木砍伐,以减少植被破坏,保护好现有植被及动物生境;仅按相关规定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的零星林木进行削枝,以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不会对植物种类和数量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运行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线路维护人员踩踏植被和线路电磁环境影响。线路维护人员可能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对植被造成一定踩踏和引入外来植物。通常线路维护检查1个月左右进行1次,运行及维护人员的数量和负重有限,频次低,对植被的破坏强度小,不会带来明显的持续不利影响。通过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可避免人为引入外来物种对本土植物造成威胁。从区域类似环境状况的已运行的线路来看,线路周围植物生长良好,输电线路电磁影响对周围植物生长无明显影响。

5.2动物的影响:本项目线路定期维护和检查的人员会对线路及周边区域的动物造成惊扰,但这种干扰强度很低,时间很短,对动物活动影响极为有限。从区域类似环境条件下已运行的线路来看,线路运行时未出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对走廊附近的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行为表现及生育率等产生明显影响的情况。本项目线路杆塔分散分布,塔基占地不会明显减少陆栖动物的生境面积,线路杆塔档距大,不会阻断陆栖动物活动通道,对陆栖动物种群交流影响小。评价区域内的野生鸟类活动范围大、行动敏捷,且飞行高度一般高于线路架设高度,在飞行时碰撞杆塔的概率不大;从区域内已投运的线路运行情况来看,线路建成后并未对鸟类的飞行和生活习性造成影响。

二、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项目已取得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核准的批复(文发改基础〔2023〕360号),项目代码:2305-532600-04-01-442619。根据丘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7月19日出具的关于丘北县小黑蚂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的选址说明,以及砚山县自然资源规划和信息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丘北县小黑蚂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的三区三线数据查询表(编号:2023051),项目“三区三线”查询结果为:丘北县境内,拟建工程线路12个塔基(N70-N81号)涉及占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生态保护红线;砚山县境内,拟建工程线路7个塔基(N13、N14、N31-N34、N47号)涉及占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生态保护红线,占用城镇开发边界,主要是天星变位于砚山工业园区内。项目输电线路路径长、跨度大,路径已尽可能地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密集林区,全线采取高塔跨越生态红线,基本符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项目不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基本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项目属于输变电线性工程,占用基本农田基本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云南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2号)文件精神;报告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等对涉及生态红线部分进行了唯一性论证,并提出了减缓影响的对策措施;项目线路不在水域内立塔,跨越河流、水库段采用无人机放线工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均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导线对地高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跨越高度,对水环境无影响。项目路径走向取得砚山县及丘北县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意见。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防治对策措施、要求及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分析,丘北县小黑蚂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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