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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文山州平坝风电场一期(平坝西片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4-01-05 17:14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

联系电话:0876-3037379 0876-2190850(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文山市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663099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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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平坝风电场一期(平坝西片区)工程

项目名称:文山州平坝风电场一期(平坝西片区)工程

建设单位:大唐新能源(文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市德厚镇、薄竹镇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9.58hm²(永久占地1.89hm²,临时占地7.69hm²)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安装7台单机容量6.25MW和9台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规划装机容量为104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5606.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8万元,占总投资的0.64%。

一、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1.89hm²,临时占地面积7.69hm²,工程合计占地9.58hm²。工程占用的自然植被主要是暖温性灌丛和稀树灌木草丛,永久占地仅占总占地的19.73%,永久占用天然植被占评价区同类面积的0.08%,总占地面积占评价区面积的0.69%,占地影响对区域植被生态及评价区整体较小,本工程对评价区植被的影响总体较小。临时占地面积7.69hm²,临时占地在工程竣工后,通过实施植被恢复,可以逐渐恢复到施工前的植被状态。工程评价区分布野生维管束植物358种。植物种类多数是当地以及滇东、滇东南地区乃至云南省常见的种类,或者俗称的田间杂草,如云南松、旱冬瓜、杉木、蕨类等为广布种,在评价区内外分布广泛,受工程影响的个体较少,该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的植物种类的影响不大。

评价区不涉及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色名录保护物种和特有物种,项目建设不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2)对动物的影响

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将使大部分鸟类迁徙它处,远离施工区,影响范围内鸟类的种类和数量将有所减少,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占地和附近生态环境进行恢复,使得人为区域隔绝消失,栖息地功能恢复,在项目区活动的鸟类会重新分布,因此工程对鸟类的长期影响很小。

调查区未记录到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记录到一种近危物种为灰鼠蛇,其生境为海拔100-1600米的平原、丘陵和山区地带,常见于草丛、灌丛、稻田、路边、村舍附近甚至房屋内,本工程场区海拔在1998m~2225m之间,无灰鼠蛇生境,因此工程施工几乎不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3)环境敏感区

项目不涉及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文山片区范围以及文山市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会对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范围,项目距德厚水库最短直线距离约为11.0km,距德厚河最短直线距离约为4.4km,根据项目污染物产生特点,本项目不会对德厚河、德厚水库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不涉及占用天然乔木林地、一级国家公益林地和二级国家公益林中的有林地,不涉及鸟类迁徙重要通道。不涉及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

对策措施:(1)绿化与植被恢复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绿化树种应注意选择符合区域景观的乡土树种,禁止乱砍滥伐,禁止引入外来物种。(2)在山体易滑坡的地方,种植一些根系发达的树种或者建好防护坡,以防止水土流失。对于永久用地、临时用地占地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待工程完工后再回填用于植被恢复。(3)电缆沟等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施工区,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覆土,以恢复土壤理性;临时表土堆采取苫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4)加强绿化,在风电机组一定距离以外,设置绿化林带,尽可能降低机组运行时噪声对周边动物活动的影响,风机组塔顶拟设置警示标志或主动驱鸟设备,减少对鸟类飞行的影响。(5)管护救护:在施工中,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遇到幼兽,应交给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林业部门等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对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应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地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蛋)应交林业局或相关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6)加强生态环境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禁止野外用火,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设置环保宣传牌等措施,在各施工区分别设置环保宣传牌和防火警示牌,不断提高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土地平整、地基开挖、电缆敷设、基础开挖、弃渣场、车辆行驶等均会产生扬尘,造成大气中TSP值增高,影响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通过对施工临时场地洒水、临时堆土加盖苫布等防尘、降尘措施;对弃渣场渣土分层碾压并加盖苫布、洒水降尘、及时绿化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与本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PBX 08机位东侧约236m的小龙潭村,对PBX 08机位施工场界近村子侧设置围挡并对场区采取降尘抑尘措施后,施工扬尘对菲古村影响较小。因此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甚微。

3.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混凝土拌和站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t/d,则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920t,施工人员粪便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定期清运用作植被恢复和场地绿化肥料,食堂产生的含油污水经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结束后,旱厕和临时沉淀池全部拆除填埋,恢复植被或复耕。施工期在场址区域共设置混凝土拌和站1座,集中布置在施工临时设施,配置HZ75-2F1500搅拌站1座。项目单座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1.5m3/d,合计1.5m3/d,SS浓度约3000mg/L。经废水收集沉淀池收集和沉淀处理后,全部作为混凝土拌合用水使用,不外排,对外环境的影响轻微。

对策措施: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引流进入沉砂池内,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河道;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4.地下水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Ⅳ类。Ⅳ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可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5.噪声

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声源级73dB(A)~82.5dB(A)。本项目夜间不施工,据环评预测,本项目施工时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的区域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长期影响,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项目施工对于项目施工场区最近的小龙潭村的噪声影响为昼间47.0 dB(A),夜间41.8 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对周围居民点影响较小。

对策措施: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避免人为造成诸如高空抛丢重物砸下造成的突发性噪声影响周围环境的情况发生;加强管理,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场地进出口处地面硬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减少鸣笛、路面加强维护,禁止夜间运输,加强与村民沟通,积极听取村民的合理意见。

6.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产生永久弃渣,设置2处弃渣场集中堆放,弃渣量约为15.33万m3,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弃渣处理要求处理好弃渣,及时运至渣场指定位置摊铺、碾压,对边坡进行修整,堆渣结束后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建筑垃圾,其中的钢筋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混凝土块连同弃渣置于弃渣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分类处理,回收可利用部分,剩余部分定期由施工单位负责定期运至就近居民区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

(1)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工程永久占用的自然植被主要是暖温性灌丛和稀树灌木草丛,永久占用天然植被占评价区同类面积的0.08%,占地影响对区域植被生态及评价区整体较小。受工程永久占地影响最大的自然植被是受人为影响十分严重的次生植被,多为撂荒地自然更新而来,生物多样性贫乏,这些植被类型均不是该地区特有的植被类型,在云南省内甚至国内外都有着广泛的分布,因此,本项目对其影响总体较小。

(2)对动物的影响

影响评价区兽类较少,多为小型兽类。其中半地下生活的种类较多,工程对它们的影响也相对较大,主要包括云南兔、褐家鼠等。工程建设占据或破坏它们的栖息地,使其迁徙至其他生境。此外,生境割离、噪声都对营半地下生活的种类较大。

本项目风机叶片旋转的范围在离地面约30~230m之间,是鸟类飞行通过风机的高风险区域,有被风机叶片撞击的危险。风力发电场对鸟类影响最严重的后果是鸟类飞行中由于不能避让风机而被撞死或撞伤。只有在林中鸟类冲飞至30m以上高空,或者从周边区域飞经项目区时恰好处在项目区上空30~230m范围时,才可能受到风机运转的伤害,此类影响具有较大的偶然性。

本项目风机运转时发出强大的噪音,与风力发电场的工作人员的活动叠加,对风电场和周围的鸟也会造成一定的干扰,这些干扰使鸟类远离风电场活动。通过与云南省候鸟迁徙路径示意图叠图对比,本项目不涉及云南省候鸟迁徙东线与西线迁徙路线,据环评调查,调查人员对在评价区干农活的村民进行了访问,结果均为周边没有“打雀山”,本项目对鸟类迁徙没有影响。由于爬行动物活动范围较狭小,施工占地和开挖将可能破坏蛇类的洞穴和栖息地,迫使它们向外迁移寻找新的栖息场所。因此,工程建设对爬行动物的影响主要是导致其施工区及其外围地带的分布和种群数量变化。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升压站内职工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食堂使用天然气和电能,产生油烟量很少,且为间歇性无组织排放。根据类比调查,食堂油烟产生量为2.17kg/a,产生浓度为1.49mg/m³,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油烟净化效率要求不低于60%,排放油烟浓度为0.60mg/m³,年排放量0.87kg/a,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升压站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 m3/d,175.2 m3/a。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NH3-N等,其污染物浓度分别约为:200mg/L、400mg/L、35mg/L。

本项目在升压站综合楼附近埋设1套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0.5m3/h。升压站内的所有废水均排入污水池后在一体化设备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排入生活废水收集池(1座容积约为5m3)作为升压站场区晴天绿化降尘用水回用,雨天储存,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组产生的噪声、升压站变压器和逆变器产生的电磁噪声。风机组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旋转叶片扫风所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以及机组内部机械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经环评预测,风机对于其最近的小龙潭村噪声贡献值为44.1dB(A),小龙潭村噪声背景监测值为昼间46.0dB(A),夜间36.8dB(A)。叠加后为昼间为48.2dB(A),夜间44.8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要求。

工程升压站主要噪声源来自于主变压器,主变压器采用室外布置方式,本工程主变拟采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声源源强不大于65dB(A),110kV主变压器为大型设备,应视作面声源。升压站运营期站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退役后的风机叶片。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kg/d,每年产生量约为2.19t/a。由运行单位负责分类处理,回收可利用部分,剩余部分定期运至临近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之后由当地环卫统一清运处置。升压站污水产生量约为0.48m3/d,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量约0.5t/a。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生化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委托环卫清掏即可。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检修或者风机正常运转产生少量风机润滑油更换废油和风机运转产生的润滑油滴漏油,检修废油、事故废油及铅酸蓄电池,检修或者风机正常运转产生少量风机润滑油更换废油和风机运转产生的润滑油滴漏油用抹布擦拭收集,风机每年平均检修2次,合计产生废油抹布0.06t/a,废油抹布运至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之后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项目设置一个事故油池及16个事故油坑处理箱变及升压站主变产生的检修废油及事故废油,大部分事故油可回用,仅油水分离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的废油渣和含油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使用铅酸蓄电池主要为升压站应急直流电源的备用电源,正常情况下一般无需更换,报废电池更换前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后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风机叶片的主要制造材料为玻璃纤维增强聚脂树脂和玻璃纤维增强环氧树脂,其为热固性复合材料,不易降解。其使用寿命一般20~30年,风机退役后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单个风机叶片重约70t,退役后的风机叶片交由厂家回收,不得弃置。

6.电磁环境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项目运营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影响,但本项目风机机组、箱变、集电线路最大电压等级为35kV,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输变电工程》HG24-2014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其电磁环境影响属于豁免范围。

环评类比“110kV虎城变电站工程”电磁辐射验收检测结果两者均为室外变电站、电压等级近似相同,主变容量近似相同,主变距离厂界最近距离大致相同,类别对象100kV以上电压等级出线多于本项目。总体而言,两者情况基本相同,具有很好的类比性。类比对象升压站厂界外工频电场强度在1.026~186.6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183~1.341μT之间,分别远低于电场强度4kV/m(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本项目仅升压站电压等级为110kV,根据电磁专项评价,本项目升压站建成运营后对升压站电磁环境的影响值最大约为210.6V/m、0.2229μT,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kV/m(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距升压站最近的居民点为小塘子村,其位于升压站东侧直线距离约为380m,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2020)中“110kV升压站30m的评价范围”,因此,升压站对小塘子村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7.光影影响

风机叶片在运转时将在近距离内产生频闪阴影和频闪反射,长时间近距离观看会使人产生眩晕感,同时风机的旋转闪烁阴影如投射到人群活动区域,亦会产生感官上的不适影响。与项目最近的居民点距离风机的距离大于200m(最近居民点位PBX 08机位东侧约236m的小龙潭村),风机风轮转动时产生光阴影和闪烁影响对周围居民点的生活产生影响较小。风叶转动产生的面积较小,对植物光合作用的影响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8.环境风险

项目升压站主变场地设1个有效容积为40m3的事故油池一座(最大储油量约为35.8t),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计30L的事故油池(最大储油量约为26.85kg),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的要求。

升压站设一间危废暂存间,面积约为10m2,其地面与裙脚(围堰)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不相反应,基础必须防渗,防渗需达《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即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当变压器油和检修废油泄漏时,如不经收集处理而排放至环境中,将对土壤、地下水和植物生长造成不利影响,若发生火灾、爆炸所产生的大量液体挥发形成的蒸汽,以及次生污染物,将对周边大气产生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由于主变中变压器油泄漏后直接进入事故油池存放,暴露在空气中的量较小,废矿物油贮存在容器中,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内,通过加强巡检等措施后,可以及时发生泄漏,切断泄漏源,并采用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在采取以上应急措施后,引起火灾爆炸的可能性较小。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发生事故的概率较低,事故的影响也能降至可接受水平。

二、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主要环境问题论述基本清楚,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较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依据。

项目已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105-530000-04-01-563266。项目符合《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文山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规划》、《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环发〔2014〕50号)》、《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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