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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纳弄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4-01-05 17:11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

联系电话:0876-3037379  0876-2190850(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文山市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663099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纳弄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纳弄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广南汇能赛拉弗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底圩乡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297.73hm2,其中永久占地10.20hm2,临时占地287.58hm2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约17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229.4MWp。项目拟选用单晶双面550Wp光伏组件,通过5回架空线(2个双回和1个单回)以及3回地埋电缆线路接至新建220kV升压站(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240MVA,新建1个主变出线间隔。升压站内建设综合楼、电气楼、综合水泵房、危废暂存间,总建筑面积1812m2),再通过220kV架空线送至220kV那朵升压站,最终接入莲城变。本项目储能考虑租赁,不新建储能站。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84.8万元,占总投资的0.73%。

一、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环评分析,项目工程施工时间较短,施工临时用地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通过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可恢复其土地利用功能。本项目评价区分布的植物均为文山州广南县地区常见的植物种类,现场没有调查到国家和云南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记录的极危(CR)、濒危(EN)、易危(VU)植物,国家和云南省列入拯救保护的野生植物,狭域特有植物、名木古树等重要植物物种的分布。工程建设以临时占地为主,且以次生灌丛和草丛植被为主,造成的植物资源影响有限,不会造成任何植物种类在项目区域栖息地的丧失,不造成任何植物种类在评价区的消失。本工程不会造成任何物种的灭绝,所产生的影响是有限的、局部的。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山林火灾风险,在采取措施后其风险是可控的。

工程施工建设期间,将有大量施工人员进驻,可能会因施工人员的非法捕猎,对项目区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破坏。需采取严格的施工人员管理措施,严禁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加强施工过程中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个体或幼崽需及时向地方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在采取措施后,工程施工人员活动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总体上是可控的。根据调查,项目评价区除偶有普通鵟、斑头鸺鹠、画眉等3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活动外,评价区未调查到云南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记录的极危(CR)、濒危(EN)、易危(VU)野生动物,云南省列入拯救保护的野生动物,狭域特有野生动物等其他重要动物物种的分布。工程建设运行虽然会压缩其一定的觅食区,但工程用地区外,尚有大量开阔的林地、草地等觅食区,上述3种重点保护鸟类活动范围较广,项目对其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项目建成后通过林光、草光、茶光互补工程可以恢复被扰动的区域植被,对植物种类的多样性和植被类型的多样性影响较小。本项目在严格落实《纳弄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提出的水保措施,通过严格实施完善后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可把项目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项目建设区的水土保持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恢复,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产生大的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均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根据项目与“三区三线”叠图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项目部分架空集电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项目部分光伏场区(4、16、18、19、27、44、40和56方阵)与生态保护红线相邻、项目部分光伏场区(3、8、17、20、25、26、27、31、33、40、46、47和53号方阵)基本农田相邻,需进行“贴线”施工。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由于项目架空线路局部地段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为提高施工效率、减少施工对穿越地块的影响,架线工程采用飞行器架线,飞行器先要低空悬停,“捡”起一根牵引绳后爬升至100多米空中,然后沿高压电线架设方向飞越到另一个塔基,在飞抵指定塔座时将牵引绳头准确抛下,完成任务后返航。该方法施工时,穿越区域无施工占地,对穿越区植被不实施砍伐、占用等破坏行为,因此,穿越施工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的影响较小。

通过在这些临近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光伏场区在临近生态红线或基本农田一侧设置防护围挡,警示带;严禁超线施工,不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进行占地、破坏,同时“贴线”区域分散、距离较短,施工简单、施工工期短,因此,“贴线”施工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的影响较小。

环评提出相关生态保护措施:①下一阶段应制定“贴线”施工、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的施工方案环保专篇,将环境保护措施纳入施工方案中统筹考虑;②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培训,进行环保宣传教育,禁止进行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的施工行为,禁止砍伐林木,捕杀动物等行为;③按照施工图纸做好定桩测量及基础放线,施工进场前,做好警示标识,对项目区植被情况以图文或影像方式进行记录,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区等重点区域应设置警戒线,禁止超范围用地,禁止临时占用生态红线区、基本农田区等区域;④“贴线”施工、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区等重点区域施工时,环境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理,对照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施工方案环保专篇的环保措施实施监理,并如实记录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影像资料,作为验收的材料之一。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进行覆土回填,临时占地进行绿化恢复。

综上,在落实好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后,对穿越的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扬尘的影响范围一般为500m范围,根据现场调查项目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有多个村庄,由于光伏项目施工作业时间较短,分地块呈点状及面状施工,因此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对施工区进行洒水降尘,对开挖的土石方采取及时回填压;对施工裸露面、道路边坡、表土堆场等区域采取临时遮盖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为减小对运输道路沿线敏感点的影响,项目运输车辆应采用篷布遮盖、严禁超载,防止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产生二次扬尘,同时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等,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对周围村庄影响不大。

项目在临时施工场地区设置有堆料区、小型移动式拌和设备等,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布置,尽量远离村庄居民点,对水泥、砂石等散体物料堆放区采用篷布进行临时遮盖。文明施工,散体材料装卸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地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是小型移动式混凝土拌和废水,施工废水pH值较高,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混凝土转筒和料罐每次冲洗生产的污水量约0.5m3,SS浓度约5000mg/L,pH值在12左右,该部分废水采用沉淀桶进行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到拌和工序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施工人员约400人,大部分施工人员租用工程周边村庄居民房,居民房内均有旱厕,设置有化粪池、沼气池等,以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可依托民房现有的排水及污水设施,对外环境影响不大。此外,项目共有2个施工场地,每个施工场地约40人在施工营地食宿。每个施工场地设置1座旱厕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定期清掏用作植被恢复肥料或周边田地作肥。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主要为日常洗澡、洗脸、洗手及食堂用水,总用水量为8m3/d,废水产生量为6.4m3/d。在每个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1m3)、沉淀池(10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施工用水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4.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噪声,声源级65~93dB(A)。项目夜间不施工。据环评预测,土石方阶段单台机械设备噪声昼间在距声源10m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70dB(A)的要求。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有多个声环境敏感点,经环评预测分析,项目设备经过距离衰减后,光伏阵列区外50m范围内只有距离场区最近的木那超过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2008)1类区标准,环评要求在靠近木那村施工时须设置临时移动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整个项目施工期应提前告知周围村庄居民,做好沟通工作,避免夜间施工。

5.固体废物

根据《纳弄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计剥离表土17.76万m3(其中项目光伏发电区剥离的表土10.06万m3;集电线路区剥离的表土5.21万m3,场内道路区剥离表土2.08万m3;施工生产生活区剥离表土0.06万m3;升压站区剥离表土0.35万m3)。剥离的表土在临时表土堆场内堆存后,用于后期项目区内的绿化覆土,项目内产生的剥离表土不随意堆放,并对项目内的表土临时堆场进行采取篷布遮盖、设置临时拦挡措施后,可有效防止临时表土堆场内的表土流失,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总产生量为237.26t。建筑垃圾严格执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4t/d。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与周边村庄垃圾一同处置。项目在光伏组件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弃设备零件,该部分废弃设备零件经收集后,可回收利用。

(二)运行期

1.电磁环境

环评类比“张家口市康保县三棚村西南的卧虎石风电场220kV升压站”环境质量监测值,类比220kV升压站与本工程220kV升压站的电压等级、布置形式、出线方式相同。主变容量类比工程规模为1×250MVA,略大于本项目220kV升压站主变1×240MVA,出线规模类比工程(220kV出线3回)大于本工程(220kV出线1回),本项目升压站站区呈矩形,主变压器布置在站区中部,类比220kV升压站站区呈矩形,主变压器布置在站区中东部。综合分析,主变容量越大、出线越多,电磁环境影响越大,故理论上,类比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接近并略大于本项目升压站。因此,本项目以《卧虎石风电场220kV升压站》监测值作为类比对象,能保守反映拟建220kV升压站建成运营期的电磁环境影响,具有可比性。

卧虎石风电场220kV升压站场界四周围墙外5m处工频电场强度2.64V/m~35.5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18μT~0.253μT之间,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的4000V/m和100μT的评价标准限值要求。且根据220kV类比升压站衰减断面监测结果及趋势图显示,其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随距离增大而下降。因此,预测本项目拟建220kV升压站投入运营后,厂界外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可满足国家相关限值要求,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不大。

2.生态环境

(1)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主要为大量光伏电池板遮挡阳光对植物生长的影响及光伏电池板占用草地、灌木林地对区域植被植物的影响。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规定,本评价要求对光伏方阵用地涉及占用灌木林地的区域,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对光伏方阵用地涉及占用草地的区域,采用草光互补;涉及园地的区域,采用茶光互补模式,以减缓项目施工对区域植被及植物的影响并能取得经济效益。

(2)对动物资源的影响

项目运行期对动物的影响主要是光伏阵列周边设置围栏、光伏组件支架占用部分地面,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地面动物的活动区域、对动物活动造成拦挡。

项目建成后光伏列阵的支架占用部分地面,将减少地面动物的活动区域,但围栏留有动物进出间隙,且支架使用的面积较小,项目对陆生动物活动区域影响较小;本项目声源少,噪声值较低,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光伏组件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地面上动物的日常迁徙及鸟类活动造成影响。

由于项目区生境一般、人为活动频繁,不属于野生动物活动集中的区域,区域现状主要野生动物以鸟类、两栖类及小型啮齿类动物为主。项目围栏及支架对此类动物的拦挡作用较小,不会影响该类动物的正常栖息、觅食和迁徙。通过加强对人员的环保教育,保护好野生动物,特别是3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总体上项目实施对当地的动物影响小。

(3)对土地占用的影响

工程建设占地面积297.73hm2,按占地性质,永久占地10.20hm2,临时占地287.53hm2。本项目建设主要占用的用地类型为园地,面积281.12 hm2,占工程总占地面积的94.42%,其余占用的草地、灌木林地、交通运输用地等面积均较小。工程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

工程施工占地改变了原有土地利用的性质和功能。永久占地部分永久性的改变了土地性质,是无法恢复的;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可通过恢复植被措施使其原来土地的性质和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本工程施工占地占用草地和灌木林地,这将使其原有生态功能丧失,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由于施工永久占地面积较小,且属于点式、间隔式占地,主要为光伏区支架基础、箱变基础、架空集电线路塔基等占地。永久占用的土地以灌木林地、草地和园地为主,除占地的损失外,光伏区工程施工不会对该区域的土地利用造成明显的影响。

此外,升压站建设需要永久占用土地,破坏原占地类型,升压站用地主要为园地,占用园地面积为1.40hm2,占用园地的面积占广南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小。施工结束后将全部转变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将发生明显改变,由于升压站占地范围小,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影响范围有限。

(4)光污染影响

光伏电池的制作中具有减反射的设计,被反射的4%-11%可见光和近红外光属漫反射,不是指向某地固定方向的镜面反射,其反射率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30%,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

项目运营期间,光伏组件内部的发电单元电池会吸收可见光并将其转化为电能,极大限度的减少可见光的反射,不会因反射光产生的光污染造成周边动植物生境发生改变,因此项目的运营不会破坏周边植物的生长节律及动物的活动规律,对周边植物和动物的影响不大。环评分析认为,本项目太阳能光伏阵列场址处于山体斜坡地带,高于周边村庄居民区,且太阳能光伏板安装时有一定的倾角,主要朝向天空,其对太阳光的反射对于下方的居民区及过往人群视觉上基本没有影响。项目周围无重要公路,不会对周围司乘人员行车安全造成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光伏电场区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噪声及升压站设备噪声,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只在昼间运行,且均布设在光伏阵列区域内,本项目光伏阵列区外50m范围内有8个声环境敏感目标,经环评预测,项目运营期在声敏感点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

拟建220kV升压站投产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主变压器、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期建设1台240MVA主变。环评预测,升压站建成投运后,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升压站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最大为44.26dB(A),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根据现状调查情况可知,升压站场界四周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项目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为保证太阳能电池的发电效率,电站运行期间平均每季度对组件进行一次清洁。清洁用水采用运水车运送至项目区各电池组件处。全场所有电池组件清洁一次总用水量约为538m3,年清洁用水量2152m3/a。光伏组件清洁仅在非雨天进行,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光伏板下植物用水进行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作为项目绿化用水,生活污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72m3/d(262.8m3/a),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1m3/d,拟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设置的各污水处理设施容积和规模能够满足站内污水处理需求。本项目升压站区绿化面积为2100m2,绿化用水定额为3L/m2,则项目非雨天绿化需水量6.3m3/d,大于生活污水产生量。因此,项目生活污水可以全部用于绿化,不外排是可行的。为保证连续降雨时项目废水不外排,同时项目应设8m3的回用水池(储水池)1个,保证能满足连续降雨10天的生活污水储存量,非雨天存储的生活污水可回用于项目区绿化。

5.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光伏组件使用周期为25年,由于使用过程中采光角度和电流阻断等故障发生可能会导致电池板损坏,需更换的废旧电池板。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每年约更换100块光伏组件,每块光伏组件32.7kg,产生为3.27t/a。根据《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39753-2021),对于损坏更换的电池板组件更换下来的废电池板禁止在项目区拆分,严禁乱丢乱弃,暂存于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外卖收购商。运营期满后拆下的电池板由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每年约产生废元器件0.617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处置和外卖收购商。升压站固废暂存房内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储存能力为10t,满足暂存要求。

项目租赁的储能站使用的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式免维护磷酸铁锂储能电池供电,免维护蓄电池使用寿命不低于15年,最长为25年,报废周期较长,报废后会产生废旧磷酸铁锂电池,产生量为项目所租赁的集装箱电池组(一次性全部更换)。废磷酸铁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为442-001-13。当磷酸铁锂电池需要更换时,将提前通知供应商,不暂存在项目区和租赁的储能站中,直接由供应商进行回收。

项目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栅渣及污泥,产生量约为废水处理量的1%,项目年处理生活污水量为262.8t/a,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约为2.63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为462-001-62。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统一收集后,可用于升压站内及周边绿地施肥。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3.3t/a,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220kV升压站内设置1台1×240MVA的主变压器,光伏场区布置有62台箱式变压器。主变压器和箱式变压器正常运行情况下,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变压器进行检测,检测产生的少量废油由第三方单位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变压器油检测不合格的,变压器油需要全部进行更换,更换后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用油罐车拉至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主变压器油量约为105t,箱式变压器油量约为112t。检测不合格本次评价按最不利全部更换的情况考虑,主变压器每次需更换废变压器油105t,箱式变压器每次需更换废变压器油112t,则项目更换变压器油总产生量为217t/次。

当主变压器和箱式变压器发生泄漏时会产生事故废油,引入事故油池暂存,再经维修人员过滤处理后回用,废油处理过程中约92%的废油经过滤处理后属合格变压器油,剩余的8%的废油为废油渣不能使用,则本项目事故废油总产生量为17.36t/次。事故废油暂存于项目220V升压站内拟设置的1间危废暂存间内,产生的废油采用油桶收集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升压站内设置有蓄电池室,阀控式密封铅蓄电池布置在蓄电池室内蓄电池支架上。在检修或更换过程会产生废铅蓄电池,废铅蓄电池产生量约为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052-31,本项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暂存于项目220V升压站内拟设置的1间危废暂存间内,产生的废铅蓄电池采用防腐聚乙烯等防腐容器收集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升压站内设置1间33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主要贮存废油及废铅蓄电池,其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6.电磁辐射

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的警示牌。升压站四周应修建围墙,禁止在输变电设施防护区内建设、搭建民房。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消除周边群众的担忧心理。

7.环境风险

环评分析,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类型有变压器油在使用过程中若操作不当造成物质泄漏,事故废油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泄漏后遇火源或在高温(高于闪点)等特殊情况下,将引发火灾爆炸风险。废铅酸电池在暂存过程中发生泄漏。

本期项目设置的集油坑容积为24m3,事故油池容积为150m3。在发生主变压器泄漏绝缘油事故时,泄漏绝缘油流入主变下的油坑,并通过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光伏厂区共布设62个事故油池。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危废暂存间、主变及箱变事故油池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废暂存间防渗层渗透系数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的K≤10-10cm/s,人工防渗层材料厚度不小于2mm。集油坑、主变及箱变事故油池应采用抗渗等级≥P6级的抗渗混凝土结构,保障防渗层渗透系数应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升压站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项目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主要环境问题论述基本清楚,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较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依据。

项目经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登记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212-532627-04-01-563864。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规划》、《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相关要求。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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