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17日,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受理了大清塘光伏电站,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5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6-3037379、0876-2190850(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6-3037379 通信地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城河西路38号)
邮 编:6630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大清塘光伏电站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炭房收费站附近
魏桥砚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附件:大清塘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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