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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砚山县豪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年选铁矿1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3-05-12 15:23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

联系电话:0876-3037379 0876-2190850(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文山市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663099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砚山县豪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年选铁矿10万吨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砚山县豪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年选铁矿10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砚山县豪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龙潭寨村民委员会龙潭寨村(原张虎砖厂)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8666.67平方米,约28亩。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原张虎砖厂,由于原砖厂工艺落后,改进需大笔资金支持,于2017年关停砖厂。因厂房陈旧,不具利用价值,砚山县豪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租用该场地进行本项目的新建,将拆除厂房后在原址新建选矿厂。本项目直接利用原张虎砖厂办公楼、职工宿舍、厂区266m道路、食堂和化粪池,拆除原砖厂砖窑。

新建内容:原矿仓库位于场地东北部,破碎车间东部,场地最高处;精矿仓库、中矿仓库、尾矿仓库由南至北依次布置于场地西部,位于场地低处。项目选矿车间位于厂区北部,由东北向南、高程由高到低依次布置破碎筛分车间、干磁选车间、球磨车间、湿磁选车间和重选车间,便于物料输送、减少能耗。高位水池位于项目东部,高程高于最高用水点球磨车间高程,选厂用水可自流进入选厂各用水点,减少能耗。建设单位承诺本项目投产的前提为韭菜坡铁矿取得合法采矿许可证并正常生产供矿,原料为单一来源,杜绝外购矿石进行选矿活动。

一、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粉尘扬尘:施工粉尘和扬尘是项目施工期最主要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堆放粉尘、车辆行驶动力起尘、爆破粉尘等。

车辆尾气: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燃油排放废气(含CO、CxHy、NOX等污染物),自然扩散后,这些废气对环境大气影响较轻。

对策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将建筑材料(主要是细砂、石子)的仓库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仓库采用水喷淋防尘,并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

(2)袋装水泥应集中堆放,并设置堆放棚。

(3)施工期间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4)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需做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人员使用项目区的公厕,厕所粪便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周围村民清掏用于农田施肥,施工人员洗手的清洁废水不含有毒有害成分,施工废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1)土石方、施工固废

本工程建设不产生永久弃渣;建筑垃圾进行了合理处置。

(2)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砚山县垃圾处置点处置。

4、噪声

(1)施工噪声

根据环评预测,距离项目区最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距离项目西南侧96.8m的龙潭寨村,其中距离项目区最近的敏感点目标为厂区西侧的龙潭寨村一散户,距离本项目施工场地最近距离为56.6m,项目施工机械和施工机械噪声随距离衰减后,在50m处的贡献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昼间限值要求,施工作业禁止夜间进行。所以,施工期噪声排放对周围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2)爆破噪声

声压与药量及距离有关,且爆破噪声具有即时性和短暂性,综上所述,爆破噪声可通过佩戴耳塞来减少对人员的伤害。因此,爆破产生的噪声在可接受范围内。在施工阶段,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施工作业应避开人群休息时间,即:昼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

5、生态环境分析

本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性质为临时建设用地。本项目工程建设同时产生了水土流失、生态污染的问题,将导致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结构与功能的变化。

对策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中要尽量做到“挖填平衡”,减少弃方和借方,必需的弃土、弃石、弃渣要设有专门的存放地和防治水土流失的工程设施;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植被的破坏面积,对施工期占用的农田耕地,应及时覆土还耕。

工程在竣工后通过场地硬化和绿化措施,对项目区内可以绿化地段进行植被覆盖,能起到减轻水土流失、净化空气和美化环境等作用,使项目区生态功能得到改善。

(2)土壤作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建成后土壤作物保护措施应重点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控制,确保粉尘达标排放没并且尽可能降低排放量,从而控制经大气环境沉降进入土壤和植物中的污染物量,控制污染物对土壤、作物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大气污染源主要有破碎筛分粉尘、干磁选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等。

有组织排放:项目破碎筛分环节粉尘产生量为66t/a。环评要求在破碎、筛分工序(2台颚式破碎机、2台高频振动筛)安装4套设集气装置,收集效率为95%(即捕集粉尘62.7t/a),并配套安装一台除尘效率99%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由总风量为7500m3/h的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11.6mg/m3,排放量为0.63t/a,能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干磁选环节粉尘产生量为171t/a。环评要求在干磁选工序(1台干式感应辊式强磁选机)安装设1套集气装置,收集效率为95%(即捕集粉尘162.45t/a),并配套安装一台除尘效率99%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由总风量为18000m3/h的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12.5mg/m3,排放量为1.62t/a,能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浓度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集气装置未收集的5%破碎筛分粉尘(3.3t/a)呈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逸散,选矿车间为四面封闭车间,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TSP控制效率为90%,破碎筛分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33t/a。有组织集气装置未能收集完全的干磁选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86t/a。仓库装卸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20t/a,运输道路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36t/a。根据估算模式预测,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68mg/m3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项目大气预测厂界内、厂界外均无超标点,可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

经计算,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边界外50m。

(5)环境空气防护距离确定

综合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结果及大气防护距离预测结果,评价要求将项目边界外延50m区域作为本项目的环境空气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侧的龙潭寨村散户,距离项目厂界为56.6m,位于环境空气防护距离之外,环境空气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医药食品等敏感建筑物。同时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厂区周边50m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医院、学校、居住点等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

(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其中选矿废水包括精矿脱水系统废水、尾矿脱水系统废水。

选矿过程中共计产生生产废水213697.9m3/a、712.3m3/d,均由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6m3/d、648m3/a,化粪池中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较清洁生活污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产生量为142.6m³/次,经1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收集到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中进行处理后用于生产工艺当中,不外排。

废水处置方式的合理性分析:项目从用水机制及水平衡分析来看用水量最大为生产用水,整个项目供排水为亏水系统。本项目拟建一套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对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包括一个初沉池(容积为50m³)、一个二沉池(容积为400m³),一个循环水池(容积为100m³)组成,可以满足容纳处理生产废水的条件,生产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的水再次回用于生产过程中。为防止生产废水循环系统事故情况下,循环系统中的生产废水事故外排污染地表水,项目将设置容积不小于750m³的事故池,可储存24h废水量,并且要求在24h内排出事故,事故排出后将事故池内废水返回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作为生产用水使用。

(2)本项目对莲花塘水库的影响

项目运营过程中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且项目位于莲花塘水库下游,项目生产对莲花塘水库水质不产生影响。

(3)本项目对丰收水库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丰收水库东南侧1.58km,项目区不处于丰收水库水源区内,其下游的丰收西干渠从项目南侧480m处自东南向西北流过。项目运营过程中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位于丰收水库下游,项目生产对丰收水库水质不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

(1)地下水补、径、排条件

评价区地下水径流途径较短,排泄迅速,地下水动态随季节性变化较大。大气降水是评价区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分布于评价区及北东部地带,含水层出露地段就是地下水的补给区,在地表接受补给后直接垂直入渗进入含水层,对潜水面水位影响较直接。评价区地下水总体向南偏东径流,在阿三龙河(丰收水库西干渠)径流,并以泄流形式排泄于地表水体。

(2)地下水环境影响

①正常情况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选矿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选矿废水和初期雨水通过排水管沟进入生产废水循环处理系统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正常情况下,项目产生废水得到妥善处置,且生产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化粪池等采取相应防渗处置措施,不会进入地下水环境。项目废水对地下水影响很小。

②环评假设非正常工况导致生产废水渗漏,通过包气带后下渗进入地下水。废水泄漏发生后,随着时间推移,泄漏量不断增大,地下水中污染物扩散浓度也随着渗漏持续增加。结合地下水流向及预测结果可知,渗漏事故发生后厂区地下水污染浓度普遍较高,对厂界地下水影响很大,但随着迁移距离的增加,污染物铁、锰、六价铬、砷浓度越来越小,项目区下游阿三龙小河距离场界最近距离330m,1000d的影响超标范围250m,到达不了阿三龙地表水体。在评价范围内六价铬的浓度均达到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但超标范围会超出场界,因此,运营期各项目污染源需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保障项目稳定正常运行情况下,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在有效采取一定防渗漏措施的前提下,废水渗漏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得到控制。

(3)地下水保护措施:

①实行分区防渗:

拟建项目污染防渗分区、防渗标准及要求一览表

污染防渗区类别

防渗区名称

防渗标准及要求

重点防渗区

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高位水池、生产废水处理系统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一般防渗区

选矿车间、精矿仓库、尾矿仓库、原矿仓库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简单防渗区

厂区道路、生活区

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备注

厂区具体防渗措施可根据防渗材料、厚度等进行防渗设计和施工,但须达到环评提出的防渗标准及要求。

为保证运营期间选厂废水不外排,项目须做好各废液池与事故池的联通工作,确保发生事故时,选矿废水不外排。

②地下水污染监控:在项目场地内、厂区外地下水流向上游、厂区外地下水流向下游、龙潭寨村设四个跟踪监测井,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项目:pH、高锰酸盐、氨氮、铜、铅、锌、砷、六价铬、镍、铁、锰。在生产过程中监督、保证地下水环境质量不受影响。即使发生了污染事故,也可以及时发现并做出补救措施。

③为了做好地下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下水污染,企业应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当地下水水质监测出现异常时,相关人员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控制和切断污染源,对污水进行封闭、节流、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4、声环境

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磁选机等设备,源强为80~100dB(A)。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是: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经环评预测,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排放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中昼间标准限值要求,夜间厂界东和厂界北噪声排放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中夜间标准限值要求,但经距离衰减,到达敏感目标后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中夜间标准限值要求。距离项目区最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距离项目Z西南侧95m的龙潭寨村,龙潭寨村昼间预测值为48.65dB(A),夜间预测值为45.29dB(A)。其中项目西侧56.6m处分布有龙潭寨村散户,根据厂界西昼间预测值为52.19dB(A),夜间预测值为48.58dB(A)。故本项目噪声源对周边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无不良影响。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以及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承诺本项目投产的前提为韭菜坡铁矿取得合法采矿许可证并正常生产供矿,原料为单一来源,杜绝外购矿石进行选矿活动。

(1)尾矿

项目尾矿产生量为3.71万t/a,环评类比“建水县鸿程矿业有限公司350t/d铁精矿及尾矿库建设项目”,本项目尾矿不属于危险废物,但项目投产后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标准要求采用《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先判别尾矿样品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再进一步采用HJ557-201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判别所采样品属性,确定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别。尾矿仓库占地面积2300m2,设计容积0.46万m3,尾矿仓库设计容量为1.1万t。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尾矿暂存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原则上要求建设单位每月清理一次尾矿,尾矿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场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本项目不设永久尾矿库。建设单位与砚山县鑫鑫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废渣供销协议。本项目产生的尾矿作为生产原料外售给砚山县鑫鑫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超细矿粉生产原料综合利用。砚山县鑫鑫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于2018年1月取得砚山县生态环境局批复;2018年8月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砚山县鑫鑫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矿渣用量为34万t/a,按照铁尾矿粉与矿渣粉复掺比例为5:5-6:5,年利用铁尾矿粉量为17万t/a-18.5万t/a,完全可以消纳本项目产生3.71万t/a的尾矿。项目所在地周边除砚山县鑫鑫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外还有多家矿渣微粉企业及水泥厂,在砚山县鑫鑫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矿渣微粉生产线停产或关停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尾矿可外供其他矿渣微粉企业及水泥生产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尾矿必须进入尾矿仓库进行堆放,当尾矿仓库堆存达到库容90%,即尾矿暂存量达到0.99万t时,本项目应及时停产,在尾矿得到有效处置后,本项目方可恢复生产。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通过合理处置,对环境无不良影响。

(2)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选矿车间散落粉尘

在生产过程中,选矿车间内粉尘产生量较大,为避免工业粉尘超标排放,环评要求在选矿车间封闭处理,并安装集气装置和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定期对收尘袋和选矿车间内散落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收集好的粉尘(产生量:4t/a),直接进入选矿工艺作原料进行利用。

(3)沉淀池产生的污泥

水选工程中部分矿粉会随着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中,最后在沉淀池内淤积。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掏,清掏出来的底泥进行脱水后随尾矿一起外售给砚山县鑫鑫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

(4)生活垃圾

项目工人共计3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0.5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内,定期运至平远镇垃圾处置点处置。

(5)废机油

在设备日常保养和维护检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废机油的产生量为4t/a。废机油是易燃液体,为危险废物。本项目废机油统一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6、土壤

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不涉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基本因子和特征因子。但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铁和锰对土壤会造成一定影响。

项目仓库、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和废水处理系统均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正常情况下不会渗入土壤中,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铁锰广泛存在于土壤中,天然土壤中的铁锰由于其水溶性不高,对植物生长影响不大。选矿厂外排铁锰对周围土壤环境的污染,主要是以大气扩散沉降的方式进入土壤,在土壤中富集,改变土壤的pH等理化性质,影响土壤肥力。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E计算,20年土壤中积累铁锰预测值:铁—2.43×104mg/kg、锰441mg/kg。低于云南省平均水平铁:3×104mg/kg、锰550mg/kg。故说明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环评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严格控制选矿设备的质量,优选密闭性好的选矿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工业粉尘的排放量。

(2)过程控制:为防止大气沉降污染,各仓库,车间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建设封闭车间/仓库,并加装喷雾洒水降尘措施,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减量化处理,确保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严格控制地表漫流。硬化地面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收集沉淀池严格执行分区防渗标准。

在采取了以上各项措施后,本项目对当地的土壤产生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环评分析项目风险事故主要包括:废水事故外排、废机油泄漏事故、火灾事故、封闭厂房粉尘爆炸事故。

对策措施:

(1)废水事故排放环境风险防范

安排专人负责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对污水处理系统加强日常巡检及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停产检修,保证在设备故障时不外排事故废水。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生产废水均在厂内得到控制,不会进入到周边地表水体,故存在的水环境风险较小。

(2)废机油泄漏事故风险防范

工作人员需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对生产区设备进行巡查,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发现风险物质泄漏,采用沙子进行围堵使泄漏物不外流,控制污染物扩散。加强废机油收集桶的管理,防止其出现泄漏,发现泄漏时应当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收集,防止出现废机油外排事件。

(3)火灾事故风险防范

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电器和照明,电气线路必须按照防爆的要求进行敷设,仓库内不得设置移动照明、配电线路与货垛之间应按规范的要求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不得在堆垛上方架设临时线路,不得设置移动照明和配电板等。

(4)封闭厂房粉尘爆炸风险防范

粉尘作业场所与其他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生产设备,通风设施采取防静电措施,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有泄爆、阻爆、隔爆装置;制定粉尘火灾防爆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度;各产尘点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安装治理设备,严格控制无组织粉尘产生量和产生浓度。

项目所有的仓库及车间均采用彩钢瓦结构建造、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除了在车间及仓库的进出口设置供人员及车辆进出的卷帘门外,四周均进行地面至顶棚封闭,在墙体的上半部分零星设置“十字型”通风口,并安装轴流风机,保持通风。

项目从风险源、环境影响途径、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做到风险防范警钟长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建设项目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只要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施工,并认真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综合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拟建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8、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2.25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1.75t/a,颗粒物排放总量为4t/a。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全部进行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收集于三级化粪池及隔油池中,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因此,不设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运营期间尾矿产生量为3.71t/a,均通过合理处置综合利用不外排,处置率达100%。因此,不设置固废总量控制指标。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书》编制质量

《报告书》编制基本规范,主要环境问题论述基本清楚,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项目建设按照安全、环保“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原则、项目建设可行。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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