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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220kv昌康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2-11-28 17:58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

联系电话:0876-2191905 0876-2190850(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文山市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663099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20kv昌康输变电工程

项目名称:220kv昌康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

建设地点:富宁县板仑乡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用地面积4.83hm2/线路工程长14km

建设内容:220kV昌康输变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20kV变电站一座(为龙迈站址),位于富宁县板仑乡龙迈村北侧约550m的一处山包上,其地理位置为东经105°44′1.93″,北纬23°29′58.97″。220kV线路2回,共长14km,分别为:220kV昌康~富宁换流站I回线路:起于昌康变,止于富宁换至神铝I回53#同塔双回路的备用侧,单回路架设长约7km,共设铁塔18基,其中直线塔10基,耐张塔8基;220kV昌康~富宁换流站II回线路:起于昌康变,止于富宁换至神铝I回50#同塔双回路的备用侧,单回路架设长约7km,共设铁塔18基,其中直线塔10基,耐张塔8基。

项目投资:总投资182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4.1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粉尘主要来源于新建变电站站内施工、输电线路架设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开挖、设备安装、建筑材料堆放、土石方临时堆放扬尘、运输车辆等造成的扬尘,影响因子为TSP和PM10,呈无组织排放;扬尘产生量取决于施工强度、地面扬尘量和气象条件等因素,一般情况下风速大于2.5m/s时易产生扬尘,影响区域主要集中在施工区域周围100m范围内,影响程度下风向大于上风向。输电线路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线路塔基土石方开挖、杆塔架设;线路塔基施工扬尘影响主要集中在塔基施工区。

对策措施:施工期间可以通过采取洒水降尘(非雨天洒水降尘3~5次),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现场搅拌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变电站扩建间隔施工和输电线路架设,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及建筑施工废水。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仅在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洗手废水。根据同类型项目,施工期输电线路塔基施工产生废水量约0.52m3/基,本项目输电线路共新建塔基36基,整个施工期塔基施工废水产生量为18.72m3。

对策措施:本项目新建变电站工程、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人员依托现有生活设施或附近村庄生活设施,或在生活设施不足时在站内空地建设临时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仅产生少量洗手废水,直接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在建筑物表面及附近硬化场地自然挥发。输电线路塔基浇筑产生的混凝土搅拌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汽车、施工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噪声源强为70-100dB(A)。另外,在架线施工过程中,牵张场内的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在70-100dB(A)之间。

对策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屏障进行隔绝防护;项目新建变电站、输电线路禁止夜间进行施工。施工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和隔声至敏感目标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弃土、生活垃圾等。整个施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50kg/d、施工期共产生建筑垃圾约0.612t。

对策措施: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不可回用的同填方一同回填,废弃导线、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

动植物影响:本项目线路对植被的影响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塔基永久占地改变原土地利用性质,原有植被将遭到破坏;二是施工临时设施设置(塔基施工临时占地、人抬便道),材料堆放、放线造成局部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易引起水土流失等。工程施工等各种原因导致动物外迁会使得当地陆栖脊椎动物物种多样性在短期有所下降。

对策措施:尽量避开工程占用植被较好的森林、灌丛,减小对动物生境的扰动,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不宜过宽,以保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及塔基施工即可。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运行期不再使用的施工迹地、临时道路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减少施工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及分割影响。施工活动尽量远离森林等植被良好的区域。环评认为,施工临时占地时间短,施工前采取表土剥离措施,施工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措施,能有效降低生态影响程度。

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该项目所在区域为“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经叠图分析,本项目共有11个塔基涉及、4.5km输电线路跨越现行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占塔基总数的30.56%(塔基总数为36基),占输电线路总长的32.14%(线路总长14km),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植被类型以具有较强次生性且分布广泛的暖性石灰岩灌丛及热性稀树灌木草丛为主,将按林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符合《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21]24号)要求。由于生态保护红线分布的集中连片性,项目作为线性工程无法完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项目设计中充分考虑涉及州、县自然资源部门的意见,对220kV昌康输变电工程跨越生态保护红线的路径唯一性进行了论证。经论证,结合升压站地理位置、接口位置及沿线地形、地貌、交叉跨越等因素,本线路路径已为最优方案,线路无法全线绕开生态红线区域。本项目在综合考虑线路沿线受生态红线、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重要的矿产资源等影响,以及避让风机位置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选取东西两个方案进行路径的唯一性论证。

西方案(推荐方案):线路从拟建的220kV昌康变电站西北侧单回路出线,出线段无法避让生态红线,在2km处跨越过神铝Ⅲ回及富宁换至神铝Ⅳ回(图中蓝色线),接着跨过富龙高速公路(图中青色线),跨越生态红线,经过新厂,接上富宁换至神铝Ⅰ回53#同塔双回路的备用侧,单回路架设长约7km。线路全部位于富宁县境内。

东方案(比较方案):与西方案基本相当,线路从拟建的220kV昌康变电站西北侧单回路出线,出线段无法避让生态红线,在2km处跨越过神铝Ⅲ回及富宁换至神铝Ⅳ回(图中蓝色线),接着跨过富龙高速公路(图中青色线),跨越生态红线,经过新厂,接上富宁换至神铝Ⅰ回53#同塔双回路的备用侧,单回路架设长约7km。线路全部位于富宁县境内。

推荐方案在AN5-AN10及BN5-BN9段避开生态红线向西方向走线,会进入云南省富宁县三岔河南红山锰矿勘探区,线路横穿矿产勘探区域,长约4km,不满足矿区安全距离要求,塔位不稳定,不利于线路建成后的安全稳定运行。推荐方案在昌康变出线段向东方向走线,会经过龙迈村、上龙坪等村寨,线路经过大量村子,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满足,协调困难。且有无法避让情况,需要对大量房子进行拆迁,村民意见反馈强烈,产生社会稳定性问题。经过村子后向南走线避开生态红线就走进神火集团水电铝工业园区,无法走线。综上所述:两个方案均无法避开生态红线,东方案线路跨越生态红线长,本工程路径具有唯一性,故西方案为推荐方案。项目已取得《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20千伏昌康输变电工程站址和线路路径走向的批复》【富政复(2021)294号】。

减缓措施: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如彩条布、草垫、钢板垫等),减少生态影响。项目全线采取高塔跨越的方式,缩短了跨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和减少立塔数量,减小了植被破坏和地表扰动。塔基定位尽可能选择了植被较稀疏处,避开植被茂密区域,对线路走廊内不能避让的高大林木,采取高跨方案,避免砍伐、折枝,以减少植被破坏,保护好现有植被及动物生境;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尽量利用既有道路进行材料运输,对于没有道路的塔位环评提出采取架设索道的运输方式,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输电线路经过生态保护红线区时,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最大限度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占地呈点状线性分布,空间跨度大,不会造成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态分割,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生物多样性维护产生影响。此外,工程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永久占地较小且分散。同时,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内其他已运行输电线路项目的情况来看,输电线路建成后塔基处植被恢复良好,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输电线路在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较轻微。输电线路运行期无“三废”污染物产生,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产生影响。

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符合性:平耶水库总库容1212万m3,正常蓄水位764.60m,水库设计年供水量1833万m3,其中集镇供水203万m3,农村人畜供水112万m3,工业供水785万m3,农业供水733万m3,设计灌溉面积1.31万亩。目前,平耶水库已建成,并进行供水,但尚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评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原则,初步拟划定平耶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并据此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工程变电站距水库取水口最近直线距离2.78km,距离初拟的平耶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区最近直线距离1.4km,距离初拟的平耶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区最近直线距离200m,且有山脊相隔。本工程共8个塔基位于拟划定的平耶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分别为N3、B3、N4、B4、N5、B5、N6、B6,占地面积为678.7m2,土石方开挖量约800m3。据统计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9.6t/d,生活垃圾产生量25kg/d,但由于本项目不设施工生活区,施工生活污水、垃圾依托租用的民房散排,施工人员不在平耶水库汇水区内食宿;施工期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8.72m3/d,均就近回用于基础施工作业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共14km线路、36个塔基及1个220kv变电站位于平耶水库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及《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施工场地四周修建临时排水沟,并在场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砂处理,然后回用于场区施工及洒水抑尘,做到文明施工,禁止外排,因此对平耶水库影响较小。减缓措施:(1)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洒水降尘,不外排;(2)施工期应尽量避免雨季施工,禁止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塔基施工中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避免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排入水体;施工结束后,应立即采取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影响水源;(3)在N2~N6、B2~B6段线路放线过程中,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的施工放线方式,不砍伐出放线通道,紧线过程中利用牵张设备进行,不砍伐植被;提高线路的架线高度,确保最低线高下的植被不需要进行大幅修剪,保护线路下方的生态环境;(4)严格控制临时占地,以保护该区域的表土及植被,施工完成后进行迹地清理并恢复原貌,N2~N6、B2~B6段禁止设置施工营地、禁止设置牵张场;(5)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6)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施工;(8)禁止堆置和填埋固废、挖沙取土;禁止捕杀水生动物、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的活动;禁止施工人员在平耶水库内旅游、游泳、洗涤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占用公益林的符合性:项目涉及省级二级公益林地0.0053hm2,国家二级公益林0.0650hm2。其中永久占用0.0660hm2,临时占用0.0043m2,临时占用只是施工期间占用,边施工边覆土,边进行植被恢复,可降低施工期间对公益林的影响。本次环评提出建设方在施工期间尽量避免使用生态公益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原则。由于主要在施工期间产生影响,项目建设方案对生物多样性、生态效能等影响较小,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本次规划设计的选址路线,不可避免的占用生态公益林。

减缓措施:项目占用的省级二级公益林等级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求,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落实基本农田补偿和保护工作,项目建设与《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不冲突,工程输电线路为电网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属于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环评认为:本工程已最大限度避让了国家级公益林和云南省省级一级公益林,减少了工程占用省级二公益林面积;由于主要在施工期间产生影响,根据占用的公益林区域的地形地貌及扰动情况,对临时占用的公益林区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待施工期结束后需对施工期间造成破坏的区域恢复原貌,避免项目建设对公益林的影响。项目建设方案对生物多样性、生态效能等影响较小,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且占用的公益林面积较小,在采用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对公益林的影响较小。

生物多样性分析:经过叠图,项目位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中,共36个塔基及220kv昌康变电占用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域。评价区没有“重点保护对象”的季风常绿阔叶林、山地苔藓常绿阔叶林。拟建项目的上述36个塔基及变电站区域也没有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和落叶阔叶林分布。拟建项目评价区在植物、兽类、鸟类、两栖爬行类以及鱼类没有“重点保护对象”分布。环评认为:拟建项目的36个塔基及变电站范围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重叠区域中没有涉及“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6个重点保护对象。项目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不冲突。因此,220kv昌康输变电工程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6个主要保护对象没有影响,拟建工程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影响很小。

(二)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

(1)变电站间隔扩建

环评选择位于文山州麻栗坡县220kV老山变电站作为类比对象,拟建项目与类比工程电压等级相同、布设方式相同、主变容量相同,可以作为拟建项目变电站类比对象。220kV老山变电站15个监测点工频电场强度在0.047kV/m~0.550k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87μT~0.562μT之间,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的限值要求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因此,预计拟建项目220kV变电站投入运营后,厂界外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可满足国家相关限值要求,且周围无居民点分布,变电站运营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不大。

(2)输电线路工程

220kV单回线路(220kV昌康~富宁换流站I回线路和220kV昌康~富宁换流站Ⅱ回线路)电磁环境影响:环境预测表明220kV单回输电线路在最不利塔型(2F1Y5-J4)线下,距地1.5m高处,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580.6003V/m(7.6kV/m),满足非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10kV/m的要求;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5m时,经过试算提高导线架设高度至10m,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938.8706V/m(3.9kV/m),能满足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4kV/m(4000V/m)的要求;220kV单回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在最不利塔型(2F1Y5-J4)线下距地面1.5m高处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48.7312μT;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40.0553μT;导线设计最低架设高度为10.0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27.5253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220kV同塔双回线路(神铝Ⅰ回53#同塔双回塔及神铝Ⅱ回50#同塔双回塔段)电磁环境影响:环境预测表明工程终点搭接神铝Ⅰ回53#同塔双回塔及神铝Ⅱ回50#同塔双回塔段在最不利塔型线下,距地1.5m高处,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179.3094V/m(7.2kV/m),满足非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10kV/m的要求;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734.3094V/m(5.7kV/m),经过试算提高导线架设高度至10m,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653.2358V/m(3.7kV/m),能满足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4kV/m(4000V/m)的要求;通过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线下距地面1.5m高处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40.0940μT;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31.9331μT;导线抬高至10.0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20.5089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线路交叉跨越处电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线路重要交叉跨越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如下:

点位名称

与工程的位置关系

现状监测值

输电线路预测值

对交叉跨越处的影响

工频电场强度(V/m)

工频磁感应强度(μT)

工频电场强度(V/m)

工频磁感应强度(μT)

工频电场强度(V/m)

工频磁感应强度(μT)

A回路与220kV富宁换至神铝Ⅳ回路交叉跨越点

A回N5段中心线东侧13m

255.2

0.455

2682.9788

27.2143

2938.1788

27.6693

B回路与220kV富宁换至神铝Ⅳ回路交叉跨越点

B回B5段中心线东侧6m

235.1

0.422

1255.2392

27.5184

1490.3392

27.9404

A回路与220kV富宁换至神铝Ⅲ回路交叉跨越点

A回N6段中心线东侧26m

192.6

0.383

1411.7154

8.9537

1604.3154

9.3367

B回路与220kV富宁换至神铝Ⅲ回路交叉跨越点

B回B6段中心线东侧24m

182.1

0.372

2551.7466

14.0804

2733.8466

14.4524

A回路与220kV富宁换至神铝Ⅱ回路交叉跨越点

A回N14段中心线东侧22m

187.7

0.368

2842.0069

15.4539

3029.7069

15.8219

B回路与220kV富宁换至神铝Ⅱ回路交叉跨越点

B回B15段中心线东侧29m

215.8

0.381

795.91

6.0116

1011.71

6.3926

A回路与220kV富宁换至神铝Ⅰ回路交叉跨越点

A回N15段中心线东侧5m

174.4

0.247

2197.6204

27.4007

2372.0204

27.6477

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点(含π接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值1011.71V/m~2938.1788V/m,根据项目路径设计方案,项目线路重要交叉跨越点(含π接点、与110kV以上电力线路交叉点)主要位于道路、耕地、林地等非居民区,故项目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点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限值要求;项目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点(含天星变出线处、π接点)处工频磁感应强度值6.3926μT~27.9404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磁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00μT的限值要求。

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要求:项目线路新建双回塔段、新建单回塔(三角排列塔)段采用拟选塔中最不利塔型,按电力设计规程要求,在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7.5m实施,在居民区,输电线路需将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抬高至10.0m以上。在距中心线投影7m(边导线外3m)处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193.31V/m(小于4000V/m),此后随着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增加而呈减少趋势。按上述措施落实后,本项目线路投运后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2、生态环境影响

(1)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项目运行期线路维护和电磁环境会造成植物扰动、植物破坏等影响。项目运行期不进行林木砍伐,仅按相关规定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的零星林木进行削枝,以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不会对植物种类和数量产生明显影响。线路维护人员可能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对植被造成一定踩踏和引入外来植物。环评认为线路维护频次低,对植被的破坏强度小,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会带来明显的持续的不利影响。类比已运行的220kV开老线路项目,输电线路电磁影响对周围植物生长无明显影响。

(2)对动物的影响

项目运行期间动物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主要有:生存空间压缩、人类活动干扰两个方面。从整体上说,将使动物的栖息和活动场所缩小,少数动物的繁殖将有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但不会导致任何物种的消失。随着工程建设的结束,生态环境逐渐恢复,种群又会逐渐恢复。整个项目实施对野生动物影响以间接影响为主,对这些动物产生的影响不会导致其在当地的灭绝和密度大幅下降。

3、噪声环境影响

新建变电站声环境影响:新建昌康变电站2台主变进行预测,预测源强为70dB(A)。主变位于室外,与站界有一定距离,噪声源视为点声源,噪声衰减符合声源衰减模式,经过预测分析,昌康变电站场界噪声预测值为昼间:32.25dB-39.23dB、夜间:32.23dB-39.21dB,远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输电线路工程噪声环境影响:选择位于文山马塘水电铝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作为类比线路。拟建项目与类比工程电压等级、建设规模、架线形式均相同,且附近均无明显噪声源可以作为拟建项目输电线路工程类比对象。类比线路单回三角排列段投运后产生的昼间噪声值为47~51.5dB(A),夜间噪声值为39.2~44.9dB(A);双回同塔垂直逆相序段投运后产生的昼间噪声值为52.3dB(A),夜间噪声值为45.1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评价标准要求。因此,项目线路投运后产生的噪声小于相应评价标准限值,均满足环评要求。输电线路对沿线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废气环境影响

变电站投运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5、废水环境影响

变电站在运营期仅产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用于升压站区绿化浇灌,不外排。线路投运后,无废污水产生。

6、固体废物

变电站投运后,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站内生活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线路工程投运后,除巡检时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之外,没有固体废物产生,对沿线环境不产生影响。新建主变含有的变压器油,设置一个6m3的运营期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统一收集于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变电站设置55m3事故油池,在变压器旁设有收集设施,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每个箱变旁设1m3箱变事故油池,定期巡检,保持事故油池中没有淤泥,加强管理。

7、社会环境影响

交通的影响:项目220kV昌康-富宁换流站I回跨越 富龙高速公路1次,220kV昌康-富宁换流站II回跨越富龙高速公路1次。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考虑,满足运输净距要求,不影响其现有功能。

跨越水体的影响:项目线路跨越板仑河两次,均采取对河流的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跨越垂直净距按照《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考虑,不影响被跨越水域的功能。本工程对于所跨越的河流、水库,由于塔位位置距水位较高,塔位对跨越板仑河无影响。

8、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影响

根据《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平耶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通告》,一级保护区范围:中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二级保护区范围:山区中型水库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本项目在平耶水库水源保护区面积总和为2.22hm2,与引流区径流面积相比极小,且输电线路运营期不排放“三废”,因此,运营期对平耶水库水源地引流区水量、水质的影响非常小。

9、环境风险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项目运行期主要为变电站变压器事故漏油可能造成的污染环境的风险。针对有可能产生的事故漏油,设计了集油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漏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环评提出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修建集油池,日常管理中加强对相应设备的管护,避免漏油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时,应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将漏油事故风险降至最低,同时,对收集的含油废水禁止随意排放,尽量回收利用,不回收部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环境污染事故均可得到控制,不会污染平耶水库。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

(二)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项目已通过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发改基础〔2021〕606号),项目代码2110-532600-89-01-776509。富宁县人民政府印发《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20千伏昌康输变电工程站址和线路路径走向的批复》(富政复〔2021〕294号)文件,同意项目路径选址。项目拟建输电线路沿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工程属于输变电线性基础设施建设,已列入云南电网十四五规划,属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手续;项目涉及穿越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工程的建设与法律法规中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规定不冲突,已经取得了富宁县水务局同意本工程线路穿越保护区的意见;项目不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占用省级二级公益林,输电线路为电网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本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本项目共有11个塔基、4.5 km输电线路跨越现行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属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受制于生态保护红线分布的广泛性和集中连片性,项目从技术经济及环境保护角度无法绕避生态保护红线,线路具有唯一性。因此,项目输电线路的建设符合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政策,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估意见、加强项目环境措施后,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降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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