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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阿用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2-11-28 17:49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

联系电话:0876-2191905 0876-2190850(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文山市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663099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阿用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

项目名称:阿用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归朝镇、板仑乡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用地面积9000m2/线路工程长23.586km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阿用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变电站工程和输电线路工程。阿用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由阿用风电场升压站出线,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至皈朝变1回(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9′12.25″,北纬23°38′36.05″)、至普厅变1回(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6′0.74″,北纬23°37′29.54″)。线路途经富宁县归朝镇、板仑乡。输电线路由阿用风电升压站~普厅变110kV线路工程和阿用风电升压站~皈朝变110kV线路工程两段组成,线路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全长23.586km,全线位于富宁县境内。阿用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总投资29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5.55万元,占总投资的1.87%。

(一)施工期

1、噪声:(1)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噪声:变电站间隔扩建主要是间隔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基础施工采用人工开挖,施工噪声较小,施工期短,且集中在变电站围墙内昼间进行,不影响站外居民的正常休息。(2)输电线路架设施工噪声:本项目沿输电线路设置牵张场,输电线路在施工期的场地平整、挖土填方、土建、钢结构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几个阶段中,主要噪声源有汽车等,施工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噪声源强为70~100dB(A)。另外,在架线施工过程中,牵张场内的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在70~100dB(A)之间。施工期牵张场的布置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并尽量远离线路周边的居民点,减小牵张场设备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噪声经过地形和林木的阻挡,到达沿线人口密集的居民点时已经大幅衰减,且输电线路夜间不施工,架空线路施工噪声对附近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对策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变电站间隔扩建、输电线路禁止夜间进行施工。

2、废气:施工粉尘主要来源于输电线路架设施工土石方开挖、设备安装、建设材料堆放、弃土场扬尘、运输车辆等造成的扬尘,影响因子为TSP和PM10,呈无组织排放;扬尘产生量取决于施工强度、地面扬尘量和气象条件等因素,一般情况下风速大于2.5m/s时易产生扬尘,影响区域主要集中在施工区域周围100m范围内,影响程度下风向大于上风向。输电线路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线路塔基土石方开挖、杆塔架设;线路塔基施工扬尘影响主要集中在塔基施工区。塔基施工除特殊地质区域外均采用人工进行开挖,施工强度小,因此产生的地面扬尘量小。机械燃油烟气主要由变电站间隔扩建、输电线路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产生量较小,所含污染物主要为CO、NO2、HC等,呈无组织排放。

对策措施: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的排放。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变电站扩建间隔施工和输电线路架设,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及建筑施工废水。本项目变电站扩建间隔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依托现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纳入变电站内现有设施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仅在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用作洒水降尘。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养护及施工工具清洗等。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比较分散,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塔基混凝土拌合,根据同类型项目,施工期输电线路塔基施工产生废水量约0.52m3/基,本项目输电线路共新建塔基41基,整个施工期塔基施工废水产生量为21.32m3。输电线路每个塔基产生建筑施工废水量较少,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对策措施:变电站扩建间隔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内现有设施处理,即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应租用当地住房作为施工生活用房,同时应将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集中后定期清掏,严禁漫排生活污水。施工现场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直接用于场地浇洒,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在建筑物表面及附近硬化场地自然挥发。输电线路塔基浇筑产生的混凝土搅拌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弃土、生活垃圾等。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平均每天施工人员约15人,输电线路施工期平均每天配置人员约15人,则生活垃圾排放量约15kg/d。建筑垃圾主要来自于施工作业,包括混凝土、砂石、废砖块、废包装材料等,铁塔及塔基施工中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7.0kg/基,项目输电线路共设铁塔41基,施工期共产生建筑垃圾约0.7t。本工程开挖土石方量为0.59万m3(含表土剥离0.08万m3),回填利用量为0.59万m3(含绿化覆土0.08万m3),不产生弃渣。

对策措施: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

5、生态环境

(1)植被影响

本项目变电站间隔扩建在现有变电站占地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均不新增占地,不会影响区域自然植被。本项目沿线地形主要为山地,林木主要为人工林、灌木丛、松树林及灌草丛,经过密集林区较长。线路对植被的影响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塔基永久占地改变原土地利用性质,原有植被将遭到破坏;二是塔基周边由于施工活动将对地表植被产生干扰,如放线将导致植被践踏,灌木和乔木等物种枝条被折断、叶片脱落等。本工程占用的暖热性针叶林主要为思茅松林,思茅松林在整个云南省分布十分广泛,本工程仅占用0.11hm2,工程建设对其影响有限。工程占用的灌草丛次生性较强,占用的人工林在西南地区分布广泛,项目建设不会使这类植被消失。线路全线按照高跨设计,平均铁塔呼称高度约33m,线路全部采用跨树设计,跨树高度按树木自然生长高度确定。本项目线路施工点分散,各施工点占地面积小,施工期破坏面积很小,造成的植被面积损失很小,同时,线路塔基尽量选择在植被覆盖度较低的位置,避让林木生长较为密集的区域,本项目建设对植被影响很小。评价区面积较大,植物物种多样性较为丰富,调查区植物区系以温带与热带并存,植物种类多数是当地以及滇东地区乃至云南省常见的种类。共有国家Ⅱ级保护植物1种—红椿,距离最近的塔基直线距离约240m~280m,均不在工程占地范围内,也不在临时占地区,项目建设不会对其造成直接影响。

对策措施:在杆塔设计中,通过优化坡比,减少铁塔基础尺寸,从而缩小塔基占地,减少塔基开挖范围,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施工期,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7m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

(2)动物影响:施工期间,工程施工人员、车辆、机械等产生的环境污染可能对动物造成不良影响,输电铁塔建设,必然会涉入和影响一些动物的栖息环境,从而一定程度地导致陆生脊椎动物的转移与减少(动物在上述干扰下可能逃离原环境向外围扩散),一般不会直接导致动物的死亡,尤其是具有飞行能力的鸟类,可以暂时迁移至保护区以及其他生境。工程施工等各种原因导致动物外迁会使得当地陆栖脊椎动物物种多样性在短期有所下降,工程完工后环境条件逐渐稳定,动物物种多样性会逐渐恢复,从长远看,预计评价区陆栖脊椎动物的物种多样性不会产生明显的变化。本工程线路部分对所跨越的河流、水库,由于塔位位置距水位较高,塔位对跨越河流无影响,施工期间对鱼类基本无影响。

对策措施: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3)水土流失影响: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为0.9hm2,损毁植被面积0.88hm2,经统计,阿用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0.9hm2,建设期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为36.66t,新增水土流失量9.28t。新增水土流失中,塔基区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最大,占总流失量的51.98%,水土流失将对工程所在区域的水土资源及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对策措施:采用高低腿铁塔,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变化地形的需要,使塔基避免大开挖;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及回覆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倾倒;输电线路施工时,架空线路施工区场地进行表土剥离,边坡设置挡土墙、边坡防护、排水沟进行防护,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弃土采用装土麻袋进行拦挡;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周边耕地。

(4)土地利用影响:项目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塔基开挖,将对占用范围内的草地、林地将造成临时破坏影响,施工结束后除塔基基础占地外,其他土地可以恢复种植作物、树木和灌丛,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很小,线路全部采用跨树设计,跨树高度按树木自然生长高度确定,对树木基本无影响。沿线植被区植被均为当地常见物种,分布广泛,占地范围较小且属于间隔式占地,因此,本工程建设占地对土地利用的改变影响较小。

(5)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影响:本项目为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线性工程,为民生工程,推荐方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电力线路对生态红线进行了避让,线路优化调整后,所有塔基点均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仅跨越生态保护红线220m,本工程推荐方案已征得富宁县人民政府和富宁县自然资源局的同一路径的意见。根据生态现状调查,涉及跨越生态保护红线部分评价区分布的植被为干热性稀树灌木草丛、人工林,还有少量建设用地分布,植被分布不敏感,人工林在西南地区分布广泛,灌草丛此生性较强,本工程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无永久、临时占地,不占用植被,不会使这类植被消失。本次生态现状调查过程中涉及的生态红线评价区调查未记录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物种灰叶猴、蜂猴、金钱豹、黑鸢、华盖木、云南拟单性木兰、云南穗花杉、毛枝五针松、钟萼木等珍稀动植物,也未发现其他珍稀保护植物、名木古树、狭域特有植物,不会破坏该区域生态功能。

本工程输电线路全线采取高塔跨越的方式,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设立塔基,仅是架空线路,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建施工道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输电线路经过生态保护红线区时,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输电线路空间跨度大,不会造成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态分割,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产生影响,不会造成明显水土流失,输电线路在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对策措施: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对线路走廊内不能避让的高大林木,采取高跨方案,避免砍伐通道,以减少植被破坏,保护好现有植被及动物生境;生态保护红线内尽量利用既有道路进行材料运输,环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建施工道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架线施工时,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牵张场地。展放导引绳的通道应规定只设一条,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踩踏出多条通道;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6)占用基本农田影响:根据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阿用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路径走向的审查意见》,本工程有1个塔基点(JB2)位于基本农田内。本工程在选址选线设计阶段已避让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统筹考虑了电力线路、村庄、矿区、高速公路、工程区域地形地质情况等限制因素,进行了最大程度的优化,推荐方案和对比方案均无法避让,推荐方案占用基本农田面积较小,仅1个塔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本工程在选址选线设计阶段已最大程度的优化避让了基本农田,仅1个塔基点(JB2)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占用基本农田的塔基施工结束后,可以移交给当地村民复耕。工程在施工期将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方量、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禁止牵张场选址占用基本农田,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同时建设单位应按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基本农田补偿和保护工作,可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对基本农田的影响。

对策措施:建设单位应按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基本农田补偿和保护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方量、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禁止牵张场选址占用基本农田,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本工程沿线区域地形较平坦,施工期间注意合理保护和利用表土;表土应按水保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最好表土剥离和保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复耕;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保护农灌沟渠,避免施工对沿线农灌系统造成影响;根据输变电工程特点,位于农田区域的塔基施工结束后,可以移交给当地村民复耕。

(7)生物多样性影响:本项目位于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域,根据现状调查,项目占地区和评价区未分布《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中的重点保护生态系统“季风常绿阔叶林、山地苔藓常绿阔叶林”,调查过程中发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中“重点保护对象-植物-红椿”,距离最近的塔基直线距离约240m~280m,均不在工程占地范围内,也不在临时占地区,项目建设不会对其造成直接影响。本工程调查区域未发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中“重点保护对象-鸟类”、“重点保护对象兽类和两栖爬行动物”,也未记录其他保护动物,本工程不涉及“重点保护对象-鱼类”,本工程已避让了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内的重要保护对象,避让了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区和评价区不存在极小种群、植物群落均不属于特殊(珍稀)植物群落。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对该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影响小。

对策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加强场区道路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规划项目厂区,防止因交通条件改善导致的私采滥挖现象发生;施工单位要加强重视工人生活、生产用火安全,严禁由于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施工所需的砍伐作业阶段,如果发现调查错漏的珍稀保护植物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中重点保护植物对象,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移出占地区,异地栽培,以保证其种群的生存和繁衍。

(二)运营期

1、水环境和大气环境:本项目110kV皈朝变电站间隔扩建投运后,运行方式不变,不新增运行人员,在变电站现有生活污水量基础上不新增生活污水,站内生活污水采用既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处理后用作站内绿化,不外排。线路投运后,无废水和废气产生,不会对地表水和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声环境:(1)变电站间隔扩建:本项目皈朝变电站间隔扩建不新增主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噪声源设备,本次出线为110kV电压等级,其产生的噪声极低,不会导致声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在皈朝变电站厂界四周分别进行了现场噪声监测,根据现场监测情况,皈朝变电站厂界四周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在44.5dB(A)~47.7dB(A)之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在41.8dB(A)~44.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评价标准要求。因此,运营期间项目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完成后,变电站厂界噪声仍能够满足。(2)输电线路工程:项目类比新建单回、双回线路选择“110kV大南茂输变电(变更)工程”,电压等级均为110kV,架线方式为单、双回,排列方式均为三角排列、垂直排列,附近均无明显噪声源,虽然本线路评价采用的高度(按设计规程规定的对地最低允许高度要求)与类比线路架线高度有差异,但由高度差异导致的噪声值变化较小。类比线路投运后产生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评价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由于类比项目监测的敏感目标位置距离大多比本项目敏感点距离近,通过类比可知项目运行期线路对敏感点的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对沿线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对策措施:本项目变电站间隔扩建不新增主变,运行期新增出线侧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拟建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明显噪声产生,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无需采取专门的噪声防治措施。

3、固体废物:皈朝变电站间隔扩建投运后,运行方式不变,不新增运行人员,在变电站现有生活垃圾量基础上不新增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和更换的废旧蓄电池。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将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对策措施: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4、电磁环境影响

(1)输电线路工程

110kV双回输电线路

在保证了6.0m的架设高度后,在最不利塔型计算情况下,110kV双回线路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587kV/m,最大值出现在线路中心投影距离0m和1m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7.025μT,最大值出现在线路中心投影距离1m处;在保证了7.0m的架设高度后,在最不利塔型计算情况下,110kV双回线路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615kV/m,最大值出现在线路中心投影距离1m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7.394μT,最大值出现在线路中心投影距离0m和1m处;本工程严格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进行设计,110kV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6.0m,居民区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7.0m后,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110kV单回输电线路

在保证了6.0m的架设高度后,在最不利塔型计算情况下,110kV单回线路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327kV/m,最大值出现在线路中心投影距离-6m和-7m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4.244μT,最大值出现在线路中心投影距离0m处在保证了7.0m的架设高度后,在最不利塔型计算情况下,110kV单回线路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361kV/m,最大值出现在线路中心投影距离-5m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4.498μT,最大值出现在线路中心投影距离0m处;本工程严格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进行设计,110kV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6.0m,居民区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7.0m后,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2)敏感点影响

架空线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为JB1-JB2线路段东南侧居民点(黄保严家)黄保严家距架空线边导线中心投影距离最近距离为20m,位于单回线路段,根据敏感点电磁环境预测与评价,输电线路附近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评价标准4kV/m、0.1mT的限值要求。

(3)输电线路和其他工程交叉时的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与110kV普谷II回线交叉跨越1次,与35kV新皈线交叉跨越3次,与广昆高速交叉跨越2次。本工程设计单位为云南银塔送变电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过程中严格按照《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则项目运行过程中涉及交叉跨越或下穿产生工频电磁场对环境影响小,同时,据现场调查,在本线路跨越35kV线路、110kV线路在线路跨/穿越部位附近距离30m以内没有居民居住。因此,本项目输电线路与其他输电线路对附近居民不存在叠加影响。

对策措施: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变电站及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对于新建输电线路,应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居民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设备应要求导线和其他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严格按《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

5、生态环境影响

(1)植被植物影响:本项目线路运行期不进行林木砍伐,以减少植被破坏,保护好现有植被及动物生境;仅按相关规定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的零星林木进行削枝,以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不会对植物种类和数量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运行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线路维护人员踩踏植被和线路电磁环境影响。线路维护人员可能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对植被造成一定踩踏和引入外来植物。通常线路维护检查1个月左右进行1次,运行及维护人员的数量和负重有限,频次低,对植被的破坏强度小,不会带来明显的持续不利影响。通过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可避免人为引入外来物种对本土植物造成威胁。从区域类似环境状况的已运行的线路来看,线路周围植物生长良好,输电线路电磁影响对周围植物生长无明显影响。

(2)动物影响:本项目线路定期维护和检查的人员会对线路及周边区域的动物造成惊扰,但这种干扰强度很低,时间很短,对动物活动影响极为有限。从区域类似环境条件下已运行的线路来看,线路运行时未出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对走廊附近的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行为表现及生育率等产生明显影响的情况。本项目线路杆塔分散分布,塔基占地不会明显减少陆栖动物的生境面积,线路杆塔档距大,不会阻断陆栖动物活动通道,对陆栖动物种群交流影响小。评价区域内的野生鸟类活动范围大、行动敏捷,且飞行高度一般高于线路架设高度,在飞行时碰撞杆塔的几率不大;从区域内已投运的线路运行情况来看,线路建成后并未对鸟类的飞行和生活习性造成影响。

对策措施: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三)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

1、变电站扩建间隔选址:本期工程在110kV皈朝变110kV配电装置场地新增1回出线间隔。本工程维持皈朝变现有主接线方式和设备布置形式不变。扩建工程均在前期变电站围墙内预留场地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本工程变电站间隔扩建全部在原有变电站征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运行期不新增定员,依托既有变电站环保基础设施防治污染。场址不涉及基本农田、军事用地、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保护目标,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运行在落实环保措施后对区域水环境、声环境、电磁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均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

2、线路路径合理性

东方案(对比方案):线路从阿用风电场升压站出线后,与阿用风电场~普厅110kV线路工程同塔双回架设,往东北方向架设,避开C26风机后改为单回路架设,经登冒村、安丰、新寨至坡必左转,沿架街河两岸往北方向行走,避开平里、那烧、坤郎、下渭峨、那定、那郎、那祥至冒闪,跨110kV普谷II回线,采用双回架设单边挂线跨过过广昆高速、35kV皈朝至者桑线、35kV大山线、35kV永鑫线、35kV皈洞线、35kV泵站线后进入110kV皈朝变。对比方案线路路径长13km,各段路径长度:与阿用风电场~普厅110kV线路工程同塔架设段长0.5km;新建单回路段路径长12.5km。

西方案(推荐方案):线路从阿用风电场升压站出线后,与阿用风电场~皈朝110kV线路工程同塔双回架设,往东北方向架设,避开阿用风电场C26及C42风机后往西北方向行线,至百规南方向4.5km位置变为单回路架设,往东北方向架设,经平谢、在洞塘附近转向东北密灌方向,跨过110kV普谷II回线、35kV新皈线、广昆高速右转,往东方向行走,避开110kV普谷I回线后在那麻附近进入110kV皈朝变。推荐方案线路路径长13.436km,各段路径长度:与阿用风电场~普厅110kV线路工程同塔架设段长6.6km;新建单回路段路径长6.836km。

本项目东方案部分塔基仍需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红线,西方案塔基已全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只涉及占用1基。本工程线路避让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统筹考虑了电力线路、村庄、矿区和高速公路等限制因素,进行了最大程度的优化,本工程输电线路全线采取高塔跨越的方式,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设立塔基,仅是架空线路,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建施工道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ZB8点位北侧约220m线路部分,根据生态现状调查,该部分跨越评价区分布的植被为干热性稀树灌木草丛、人工林,还有少量建设用地分布,植被分布不敏感,人工林在西南地区分布广泛,灌草丛此生性较强,本工程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无永久、临时占地,不占用植被,不会使这类植被消失。本工程输电线路路径方案(西方案)已取得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富宁县阿用风电场接网工程线路通道的复函(富政函〔2021〕96号)和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阿用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路径走向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工程线路路径走向。本工程输电线路全线采取高塔跨越的方式,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设立塔基,仅是架空线路,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建施工道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本工程仅1个塔基(JB2)涉及占用基本农田,220kV普厅变110kV出线侧北基本农田包围,根据设计原则及基本农田范围,JB2新建位置无法避让基本农田,JB2南方向有非基本农田范围空隙,距离JB2中心桩距离为77米。非基本农田空隙位置为罗富高速公路,无法立塔,同时因北方向已建线路较多,且已建线路塔位较矮,无同时穿越多条已建线路条件,线路无法向北出线。南方向为横向大面积基本农田,南方向出线将占用更多基本农田,因此仅1个塔基(JB2塔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已是最优方案。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项目已取得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阿用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文发改基础〔2022〕82号),项目代码:2202-532628-04-01-544720。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富宁县阿用风电场接网工程线路通道的复函(富政函〔2021〕96号)同意项目路径选址。根据《阿用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可知,本工程不涉及占用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地,工程占地不涉及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敏感区。项目输电线路跨越生态红线,但塔基不占用生态红线,基本符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项目不涉及占用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地,基本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属于输变电线性工程,占用基本农田基本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云南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2号)文件精神。占用基本农田通过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阿用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路径走向的审查意见》(〔2021〕—43)。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估意见、加强项目环境措施后,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降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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