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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锦屏西风电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2-11-03 16:30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

联系电话:0876-2191905 0876-2190850(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文山市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663099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锦屏西风电场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锦屏西风电场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文山供电局大唐(丘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丘北县舍得乡、腻脚乡、新店乡、树皮乡、曰者镇的山梁上,海拔在1740m~2300m之间。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用地面积1399334m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总装机规模530MW,拟安装74台MySE4.0MW-166m、36台MySE6.25MW-172、1台MySE5.0MW-166m和1台MySE4.0MW-156m(轮毂高度95m)型风电机组,共112台,轮毂高度除1台MySE4.0MW-156m轮毂高度95外(Eb58号风机、涉及机场净空区,经过相关部门复核,此位置机场净空要求需低于2450m。经初设确认,Eb58基础高程2276m,总高程2461m,经厂家确认,最后Eb58机位轮毂高度调整为95m,总高程2448m),其余轮毂高度均为100m。年上网电量为118625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240h,项目采用“一机一变”的接线方式,共112台箱变。风电场利用已建的大龙山升压站及一期建设的金龙山升压站,本项目在场址内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舍得升压站) 。

项目投资:总投资33283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480.14万元,占总投资的0.75%。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

(1)土地利用影响:工程占地面积为139.9334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5.351hm2,临时占地面积134.5824hm2。工程占地面积139.9334hm2中,占用乔木林地面积14.6353hm2;占用灌木林地面积39.2948hm2;占用其他林地面积8.6833hm2,占用耕地面积47.4138hm2(含其他土地—田坎);占用经济林(种植园地)面积1.9652hm2;占用草地面积4.7137hm2;占用交通运输用地10.3661hm2;占用裸岩地12.8612hm2。锦屏西风电场二期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的土地利用结构有一定影响。总的影响是,工程建设使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包括林业用地、农业用地和其他用地等面积都有所减少。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较显著,对当地的林业、对农业乃至对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有一定负面影响。

对策措施: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利用现有地形,采用最优的施工方案,减少风机吊装平台的占地面积;优化施工道路走向及边坡设计,尽量收缩边坡,少占土地;场内外道路,除利用的防火通道及乡村道路,其他新建道路应根据风电场运行后的使用功能合理制定恢复措施,建议预留的3.5m检修道路采取撒播种草措施进行恢复,其他部分应采用乡土树草种进行乔灌草恢复;施工生产生活区、风机吊装平台等临时设施占地区使用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覆土,恢复植被。禁止超计划占地,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和生态公益林的破坏。征占用林地和公益林必须得到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

(2)对植被的影响:

锦屏西风电场二期项目评价区的植被类型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大部分。本工程对植被的影响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两方面。工程占地由风机机组区、升压站、道路工程、施工营地、渣场等施工场地构成。

根据工程技术资料及现场调查,锦屏西风电场二期工程总占地面积139.93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5.351hm2,临时占地面积134.5824hm2。工程建设对植被的影响包括对自然植被的影响和对人工植被的影响两方面。锦屏西风电场二期工程区占用植被类型清单表如下。

占用类型

风机号/工程点

数量

暖温性针叶林

Eb28、Eb31、Eb75

4个机组

人工杉木林

Eb08

1个机组

栎类萌生灌丛

Eb06、Eb17、Eb27、Eb29、Eb32、Eb33、Eb34、Eb35、Eb36、Eb42、Eb44、Eb45、Eb46、Eb51、Eb56、Eb58、Eb67、Eb68、Eb72、Eb73、Eb79、Eb80、Eb101

23个机组

其他灌丛

Eb01、Eb02、Eb03、Eb07、Eb13、Eb19、Eb20、Eb24、Eb25、Eb26、Eb30、Eb37、Eb38、Eb41、Eb43、Eb49、Eb50、Eb52、Eb53、Eb54、Eb57、Eb60、Eb61、Eb62Eb65、Eb66、Eb69、Eb74、Eb76、Eb81、Eb90、Eb95、Eb102

33个机组

耕地

Eb09、Eb10、Eb11、Eb14、Eb15、Eb16、Eb18、Eb55、Eb78、Eb82、Eb83、Eb84、Eb85、Eb86、Eb91、Eb92、Eb96、Eb103、Eb104、Eb106、Eb108、Eb110、渣场1、渣场2、渣场3、渣场4、渣场5、渣场6、渣场7、渣场8、渣场9、渣场11、渣场12、渣场13、渣场14、渣场17、渣场19、渣场22、大部分临建设施

22个机组、16个渣场、大部分临建设施

荒地(蕨草丛)

Eb71、Eb87、Eb88、Eb89、Eb99、Eb100、Eb105、Eb107、Eb109、Eb112、渣场18、渣场20、渣场21、舍得升压站

10个机组、3个渣场、舍得升压站

裸地

Eb04、Eb05、Eb12、Eb21、Eb22、Eb23、Eb39、Eb40、Eb47、Eb48、Eb59、Eb63、Eb64、Eb70、Eb77、Eb93、Eb94、Eb97、Eb98、Eb111、渣场10、渣场15、渣场16

20个机组、3个渣场

锦屏西风电场二期工程评价区面积13649.80hm2。其自然植被面积6531.53hm2,占评价区面积的47.85%,包括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云南松林、云南油杉林)、暖温性灌丛(栎类萌生灌丛、非栎类萌生灌丛)。

根据工程资料及现场调查,锦屏西风电场二期工程占用自然植被面55.52hm2,占评价区自然植被面积的0.85%。其中,永久占用面积3.04hm2;临时占用面积52.48hm2。

评价区分布半湿润常绿阔叶林面积22.36hm2,仅有滇石栎-高山栲林(群系),零星残存于陡峻山地上部及个别村寨边。总的来看,锦屏西风电场二期项目区由于干旱气候的限制,以及长期以来人为砍伐和垦殖的持续影响,评价区的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和落叶阔叶林保存不多,多数退化为栎类萌生灌丛。调查表明,本工程确定的112个机位及其他附属工程均不涉及半湿润常绿阔叶林。锦屏西风电场二期工程占用暖温性针叶林面积7.54hm2,占评价区同类植被面积的0.82%。

锦屏西风电场二期工程的23个风机组主要用地类型为栎类萌生灌丛,少数场内施工道路也占用栎类萌生灌丛。工程占用栎类萌生灌丛面积10.11hm2,占评价区同类植被面积的0.52%。而受工程影响的栎类萌生灌丛只是评价区同类植被极小部分。而且,其中永久占用面积仅0.69公顷,仅为工程占用栎类萌生灌丛面积的6.82%,工程占用的栎类萌生灌丛以临时占地面积为主(9.42公顷),以施工道路占用面积最大(占用5.25公顷),其次是风机组吊装平台(占用3.07公顷)。被工程临时占用的栎类萌生灌丛在工程竣工后,通过植被恢复措施及植被自然恢复过程,将会逐渐向工程前的类型演变,由此逐渐降低工程对栎类萌生灌丛的影响程度。因此,工程对栎类萌生灌丛的影响,不会对评价区栎类灌丛的总体状况造成显著影响。

工程占用一般灌丛面积36.87hm2,占评价区同类植被面积的1.01%。其中,永久占用面积1.98hm2,占评价区同类型植被面积的0.05%;临时占用面积34.89hm2,占评价区同类型植被面积的0.96%。在工程永久占用面积中,风机位及箱变基础永久占用1.16hm2,升压站占用0.82 hm2。在工程临时占地面积中,风电机组安装平台临时占用9.64hm2,材料堆放场占用0.29 hm2,渣场占用7.41hm2,施工道路占用17.55hm2。

对策措施:尽可能避让栎类萌生灌丛。栎类萌生灌丛是项目区及评价区的常绿阔叶林退化后形成的次生灌丛,停止人为干扰后能够逐渐恢复,因而是当地重要的植被类型。目前工程临时占用栎类萌生灌丛的面积较大,对当地的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有一定影响。因此工程施工设计和施工作业中,应通过各种微调尽可能减少和避让对栎类萌生灌丛的占用,以减少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3)植物影响:工程评价区分布野生维管植物464种,包括蕨类植物31种,裸子植物4种,被子植物430种。他们多数是当地以及滇中地区乃至云南省常见的种,这些常见植物在评价区分布广,其部分个体会随着工程建设而消失,对评价区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由于它们基本是广布种,甚至是阳性杂草,分布广泛,加上受影响的个体较少,没有一个物种种群结构会因此受到显著的影响。因此,该工程建设对植物种类的影响不大。现场调查未发现评价区分布狭域特有植物,因此,该工程建设不对狭域特有植物造成影响。评价区内分布18种云南特有植物,占评价区植物总数464种的3.88%,这18种云南特有植物的分布范围遍及云南中部、东南部至西北部各地。该工程建设虽然会减少一些个体,但总的来说对它们的种群造成的影响较小。评价区记录到103种中国特有植物,占评价区野生维管植物种数的22.2%,比例较低。这些中国特有植物不仅出现在调查区内,在评价区范围内的其他区域还有较多分布,在云南境内及我国其他省区也均有分布,通常数量较多。该工程建设虽然会使它们的个体数量有所减少,但是其自然更新和繁衍状况较好,工程建设对它们的种群造成的影响较小。工程在对Eb3、Eb6、Eb17、Eb21、Eb92等风机组施工中,会影响到部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大花香水月季的个体。但是大花香水月季分布较广,在本工程评价区,除上述工程涉及的5个风机位外,在评价区还有较多分布。大花香水月季开花结实正常,其种群易于恢复,因风电工程机组用地占用少数个体,对其种群结构和种群繁衍的影响不大。

对策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及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责任及奖罚标准。须单独委托环境监理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开展工程的环保水保监理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管理落实到位。加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宣传。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工程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环境监理应严格审核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与工程监理加强沟通和配合,加强现场巡视及旁站监理,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全方位确保环境保护相关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对于要被占用的林地,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进行补偿。工程实施中,对遇到的大花香水月季首先要采取避让;如果避让不了,要移植到附近不受施工影响的生境中。

(4)动物影响:工程施工占地,人类活动增加,缩小了野生动物的数量和种类;施工期如处在野生动物的繁殖季节,甚至会影响野生动物的生殖繁衍。另一方面体现在由于工程占地导致了野生植被损失,减少了其栖息地与食物资源。施工期的这些影响都将在施工阶段及运营初期使周边区域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有所减少,但项目运营一定时期后,沿线野生动物的环境适应能力发挥作用,可以逐渐恢复其正常生活。项目实施对陆栖脊椎动物有一定影响,从整体上说,将使动物的栖息和活动场所缩小,如小型穴居兽类和爬行类的洞穴、鸟类巢区的生境遭到破坏后,少数动物的繁殖将有可能受到一定影响。结果迫使原栖息在这一带的动物迁往其他生境适宜的地区,但不会导致任何物种的消失。两栖类动物会受到一定影响,种群在一段时间内将会有大的波动,最后随着工程建设的结束,生态环境逐渐恢复,种群又会逐渐恢复。整个项目实施对野生动物影响以间接影响为主,对这些动物产生的影响不会导致其在当地的灭绝和密度大幅下降。

影响评价区及周边区域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种:豹猫、白腹锦鸡、黑鸢、雀鹰、普通鵟和红隼。白腹锦鸡属于雉鸡类,它主要在林下地面活动,可能会受到工程施工噪声及风机运行噪声的影响,而风机用地,进场道路也会占据其少部分栖息地,因此项目实施对其影响是明显的。黑鸢、雀鹰、普通鵟、红隼属于猛禽类,善飞翔,活动范围大。工程施工对其影响主要是噪声影响,施工噪声干扰会使他们远离施工区,在其他地方寻找新的活动觅食场所。且影响评价区还存在大量适合这些猛禽捕食的林缘或开阔林地,因此对这些猛禽的栖息和捕食的影响较小。影响评价区记录到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濒危”物种王锦蛇,“易危”物种豹猫和微蹼铃蟾。王锦蛇属于游蛇科大型蛇类,活动范围相对较大,项目施工会占据其少部分栖息地,人为活动的增加,机器产生的噪声、震动等都会对其产生直接影响,造成种群数量减少。运行期的噪声、检修等对其的影响仍然存在,因此它会离开影响区域,另寻栖息地。微蹼铃蟾主要在有水环境栖息,风机区、渣场、便道等地没有水源,不是它们的主要活动区域,因此项目实施对其影响很少。豹猫属猫科动物,偶尔会出现在影响评价区边缘,常常夜间活动,但他们会主动避开人为干扰,因此影响很小。影响评价区内有中国特有物种有侧纹岩松鼠、高山姬鼠、云南龙蜥、昭觉林蛙和滇蛙。侧纹岩松鼠栖息于多岩石的山地,高山姬鼠栖息于林地和耕地,它们均营穴居生活,项目实施对其影响较大。云南龙蜥主要在耕地边的草丛、灌丛活动,项目实施对其影响较小。昭觉林蛙和滇蛙的活动半径小,活动能力不强。但他们的分布范围极其有限,仅仅在耕地及其附近活动,影响评价区内这样的生境不多,因此,项目实施对它们影响有限。

对策措施:优化临时设施布局,尽量避开工程占用植被较好的森林、灌丛,减小对动物生境的扰动,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不宜过宽,以保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及风机施工即可。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运行期不再使用的施工迹地、临时道路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减少施工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及分割影响。尽量避免在鸟类繁殖期(春末夏初)进行吊装平台开挖等可能破坏鸟巢及鸟卵的施工作业;控制爆破等产生较大噪声的施工,减轻施工噪声对鸟类繁殖的干扰。加强环境宣传及施工管理,在场区内及主要路口设置减速标志和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进入场区的车辆应减速慢行,遇到野生动物横穿道路,应减速或停驶。风电场施工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在施工中,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遇到幼兽,应交给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林业部门等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对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应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地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蛋)应交林业局或相关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5)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本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的影响,主要由工程建设后对评价区植被生物量状况及植被生产力水平改变的程度所决定。风电场项目建设后,由于永久占用和临时占用减少了评价区部分植被面积,由此评价区损失的生物量约是1067.67t(干重),占工程前评价区生物量的1.03%,减少的幅度有限。其中,绝大部分是因临时占地减少造成的临时减少。在工程竣工后通过实施植被恢复和植被的自然恢复,使评价区生物量和生产力的损失能得到部分弥补。锦屏西风电场二期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对策措施:临时减少的生物量和生产力,在工程竣工后通过实施植被恢复和植被的自然恢复,使评价区生物量和生产力的损失能得到部分弥补。

(6)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影响:拟建项目的112个风机组中的14个风机组用地范围及其附属工程用地范围与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西北角重叠。两者重叠区域中没有涉及“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6个重点保护对象。工程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6个主要保护对象没有影响,拟建工程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影响很小。

(7)水土流失影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类型为水力侵蚀,经预测,项目因建设活动将扰动地表面积为167.37hm2,损毁植被面积为109.02hm2,预测可能产生的土流失总量为6248.42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270.56t。主体工程设计的绿化、雨水排水管网等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不会造成大的水土流失及对当地水土资源造成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

对策措施:升压站区:截水沟200m,排水管260m,绿化500m2。项目工程:表土剥离34.86万m3,复耕36.16hm2,截水沟8100m,拦水埂1322m,排水沟4345m,挡墙2310m。

植物措施:全面整地53.23hm2,覆土21.33万m3,全部采取撒播灌草、幼林抚育等绿化方式。

2、地表水:项目施工期的施工人员高峰人数约400人,施工期设置施工营地1处,位于项目施工临时设施场地内,内设一个临时办公区及生活区,在施工临时场地内设食堂1座、旱厕1个。施工临时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7.68m3/d。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旱厕,旱厕内的含水粪渣定期由当地农户清掏作为肥料还田,不外排,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施工期在场址区域共设置混凝土拌和站1座,集中布置在施工临时设施,配置HZ60-1Q500型搅拌站2座。混凝土转筒和料罐在冲洗时会产生少量冲洗废水,类比同规模工程,混凝土运输车、搅拌机高峰期按每天冲洗一次估算,一次冲洗废水量约为1.5m3,则项目单座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1.5m3/d,合计3.0m3/d,SS浓度约3000mg/L。项目在拌和站内设置1座废水收集沉淀池,对拌和站废水进行收集和沉淀处理后,全部作为混凝土拌合用水使用,不外排,对外环境的影响轻微。

施工机械保养主要依托丘北县周边维修厂家,施工现场进行设置简易机修区,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污水通过采取隔油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其他施工废水主要来自于混凝土养护废水等,类比同规模工程,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约为2~8m3/d,养护废水一般在喷洒后即吸收和蒸发,无废水外排。对外环境的影响轻微。

对策措施:施工营地内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旱厕,旱厕内的含水粪渣定期由当地农户清掏作为肥料还田。根据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情况,本评价要求食堂废水隔油池(共1座)容积不得小于3m3,按每星期(7天)清掏一次考虑,旱厕储粪池(共1座)的总容积不得小于54m3;在混凝土拌和站内设置废水收集沉淀池,对拌和站废水进行收集和沉淀处理后,全部作为混凝土拌合用水使用,不外排。本评价要求在拌和站内设置1座废水收集沉淀池(共1座),根据冲洗废水产生情况,混凝土拌和站内设置的废水收集沉淀池容积不得小于6m3。

3、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其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1)风机、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基础开挖、平整产生的扬尘;(2)土方回填及建筑材料的堆放、现场搬运产生扬尘;(3)弃渣场工作面扬尘;(4)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造成的道路、场地扬尘及排放的有害物质;(5)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及拆除施工设施时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其产生强度与施工方式、气象条件有关,一般风大时产生扬尘较多。

根据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扬尘测定结果,在风速为2.4m/s时,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150m之内,被影响地区的TSP浓度日平均值为0.491mg/m3,为上风向对照点的1.5倍,相当于环境空气二级标准的1.6倍。在干燥和风速较大的天气情况下,施工现场近地面粉尘浓度会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中日平均值0.3mg/m3的1~40倍。项目属于风电项目,选址均位于风力资源较好的区域,容易产生扬尘,需采取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在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及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望大为减小,并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施工机械、汽车及柴油发电机大多以柴油作为燃料,燃料燃烧过程中会产生CO、SO2、NOX、碳氢化合物和烟尘,项目各类施工机械流动性较强,且燃料用量不大,所产生的废气少且较为分散,在易于扩散的气象条件下,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对策措施:(1)升压站施工期间应在建设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2)施工现场配置一辆洒水车,根据施工期具体情况,适时对施工现场、交通道路洒水降尘,至少每日3次(降雨日除外),春季干旱多风日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3)施工期间剥离表土、开挖产生的待运土石方及工地内的散体材料应采取集中堆存、土工布覆盖等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4)弃渣场作业期间应确保渣体分台阶堆放,且采取边排弃边复垦的方式,弃渣作业时坚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遇大风起尘天气,还应增加洒水频率。(5)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装载量,避免超载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点时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防止高速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6)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4、声环境:施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噪声。各施工机械影响范围昼间大部约在56m左右,如果不同机械同时施工,则影响范围在76m左右,由于项目夜间不施工,故在联合施工的情况下,施工场地外64m即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从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来看,施工期间,进场道路两侧的居民点(黄泥哨、腻脚乡、大铁新村、大石包、古城、瓦窑、烂田冲、三家、迷达、牛棚、舍黑、山楂果树、马嘎丫口、出水寨村、舍的村委会、小龙树上寨、小龙树下寨、洗马塘)及Eb93风机机组东北面395m处的小龙树上寨容易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采取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减轻影响。另外,项目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运输噪声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消失,对居民点的影响是暂时的。

本工程运输的主要为风机部件以及水泥、钢筋、石料和砂料等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多为大、中型车,设备、材料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昼间运输车辆在约30m外的噪声值可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55dB(A);夜间运输车辆在约200m外的噪声值可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45dB(A)。由于工程运输车流量不大,且运输噪声为短暂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随即消除,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运输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对策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施工时间。施工期间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2)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敏感性,在施工操作上加强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防护措施,如安装在经隔声处理的构筑物内。(3)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高噪作业设备应根据作业半径及现场条件,优先设置于远离场界的部位;移动式高噪设备应尽量安排优先完成场界近点作业,避免长期作业。(4)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施工期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保证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5)加强对柴油发电机、混凝土拌和系统等高噪声源的噪声控制,将高噪声设备放置于隔声间,地面铺垫减震垫,降低噪声源强。(6)在升压站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7)运输车辆在通过村庄路段时要减慢车速,禁止鸣笛,同时禁止在夜间运输材料。(8)施工单位施工时需优化运输时间,物料和设备运输安排在昼间运输,避免夜间运输;途经沿线居民点时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工程表土剥离量为34.65万m3,表土在工程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及复耕覆土,绿化覆土量34.65万m3,表土剥离量和后期绿化及复耕覆土利用量平衡。项目剥离表土均就近堆放于各吊装平台、升压站绿化区域及就近弃渣场一角,本项目不设置表土临时堆场。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229.02万m3,回填利用量147.43万m3,最终废弃方81.59万m3。土石方开挖大部分来源于风机机组区和道路工程区,表土在工程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及复耕覆土,表土剥离量和后期绿化及复耕覆土利用量平衡。废弃土石方就近运至21个规划弃渣场。项目最终规划确定的21个弃渣场全部为5级渣场,堆渣容量138.50万m3,本工程最终弃渣量81.59万m3,折合成松方为106.06万m3,渣场区域堆放表土13.84万m3,折合成松方为17.99万m3,容量满足堆存需求。建筑垃圾包括废弃砖石、水泥凝结废渣、废弃铁质及木质建材等。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d考虑,施工高峰期人数约400人,施工期按18个月(540天)计,施工期将产生生活垃圾216t。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就近运至舍得乡、腻脚乡、新店乡、曰者乡垃圾收集点处置。项目施工期间对各类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及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不外排,对评价区域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对策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土石不得随意弃置或堆放,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渣土承运企业将其运输至工程规划布置的21个弃渣场进行堆弃。表土暂存后应全部用于后期的植被恢复覆土。建筑垃圾在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后,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对施工承包商的管理,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包装袋等建筑垃圾,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回收,清运,并将此纳入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中。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就近运至舍得乡、腻脚乡、新店乡、曰者乡垃圾收集点处置;旱厕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6、地下水:主要为表现为各构筑物(风机、道路、电缆线槽等)基础施工工作面开挖对地下水的疏排作用以及施工废水进入含水层对地下水水质的污染。拟建锦屏西风电场二期项目各工程基础埋深及开挖深度均不大,其中,设计风机基础最大埋深3.8m左右,风机基础与箱变之间、箱变~35kV线路电缆采用直埋敷设,直埋敷设的埋深为800mm。施工道路基本不存在高填深挖路段,路基开挖深度小于5m。场址区处于山顶部位,风机布置部位地下水位埋藏较深,一般大于50m。由于工程区地下水位埋藏较深,地下水水位远大于各分项工程的基础埋深或最大开挖深度,故本项目基础开挖施工不会引起地下水的疏干和地下水位的下降。风场施工期间,不可避免将产生一些生产生活废污水,主体设计及本报告已提出了相应处置措施,这些污水基本不外排。且由于上层滞水埋藏非常浅,接近地表,蒸发瞬时较大,季节变化强烈,因此施工生产生活废污水对地下水水质影响非常有限。

对策措施:雨季施工期间,基坑(槽)开挖可能会汇聚少量覆土层的上层滞水,形成积水坑,在浇筑混凝土基础时,应及时将积水抽排出去,避免长期浸泡混凝土,导致水体内SS和pH浓度增大。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影响

(1)景观生态系统影响:该项目建成后,评价区自然景观面积减少55.52hm2,自然景观变化率(减少率)为-0.85%;其中自然森林景观减少7.54hm2,自然灌丛景观减少47.98hm2,其减少率分别为0.80%和0.86%。

对策措施:工程建设后,评价区的人工景观中增加了新的风电场工程景观面积139.93hm2,使评价区的人工景观面积由工程前的7118.26hm2,增加为工程后的7173.78hm2,评价区人工景观面积增加率为0.78%。因工程建设增加的人工景观中,道路景观的增长幅度最明显,此外112个风机机组区及吊装平台占地面积也较大,这些风机机组区之间被施工道路相连接,使风电场工程区的景观形成显著公路路网及风机机组景观特征。

(2)植被影响:临时占地的自然环境植被和植物资源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工程对当地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也将会明显减少。但是,由于施工道路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及风机塔的定期维护,林区的人员流动会有所增加,这会对当地的森林植被、植物资源和植物区系结构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影响程度很小。此外,本项目建成后最大风电机组转轮直径172m,轮毂高度100m,安装高度加上桨叶长度最大有186m左右。风场区地表植被以疏林、灌木林、农田作物为主,植被的高度均较低,运营期风机叶轮转动形成的尾流折损至地表区域速度已较小,风机尾流不会对风场区域植被造成大的影响。

对策措施:植被恢复方案设计应遵循“恢复功效性强,经济可行”等原则,主要从修复区内植被生态功能的角度出发,重点考虑区内植被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环境及护路等生态功能和作用,同时,应体现与周边原有景观的整体性、连贯性和相融性,禁止引入外来物种。进一步优化水保方案中提出的植物材料,选择符合项目区的乡土树种。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有序地进行施工临时占地区植被恢复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使用完成的场地,及时覆土并恢复植被,植被恢复以乡土树种为主,加强苗木的抚育管理,施工结束后,完成未成活苗木补植及管理,确保工程结束后植被恢复措施的效果。施工中应注重表土的保存。风电场运行期间,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和养护,尤其吊装平台、场内处施工道路及施工临时生产生活区的植被管理及养护。建议植被恢复中选用以下当地的土著植物。备选的植物较多,实施前要根据种源获得情况,提前做好采种育苗等准备工作,以保证在植被恢复中有充足的当地土著植物的苗木供应。

由于项目区外来入侵植物种类较多,工程运营期要对外来入侵植物的入侵扩散情况进行监测。首先参照《云南省外来入侵物种名录(2019版)》中确定的外来入侵植物的种类,尤其是项目区目前已经发现的上述10种外来入侵植物,作为重点监测对象。监测的方法主要采用样线法和定点监测法。监测的地点主要在风机机组区、新开挖修建的场内道路区。监测的点及监测样线的数量达到风机位数量及新修施工道路长度20%。监测时间,每年10月~11月监测一次,连续监测5年,每次监测后编制年度监测报告。监测中一旦发现外来入侵植物的严重入侵现象,要及时报告给业主和地方林业部门进行处理。

(3)动物影响:风电场运行期间对陆生动物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主要有:a.生存空间压缩。由于工程占地如风机占地、厂区占地、道路占地,使少量野生动物栖息地、觅食地,以及活动面积减少。b.噪音、光影影响。工程建设初期,产生的噪音和光影,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大。以后,随着风机运转,干扰频率具有规律性,加之动物本身具有一定适应性,对其影响也随之减少。C.人类活动干扰。风电场员工的工作与生活,风机检修,周边村民的农业生产与放牧对野生动物都有一定影响。

①对鸟类生存的影响:本项目风机叶片旋转的范围在离地面约30~186米之间,是鸟类飞行通过风机的高风险区域,有被风机叶片撞击的危险。风力发电场对鸟类影响最严重的后果是鸟类飞行中由于不能避让风机而被撞死或撞伤。猛禽一般活动于高于风机的高空中,涉禽一般活动于地势较低的水域附近,陆禽一般活动于地面附近,这些鸟类活动范围很少进入风机转动区域,受风机转动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攀禽、鸣禽多数喜在树林中活动,但由于评价区植被高度有限,一般在15米以下,鸟类活动范围很少达到30米以上高度,受影响的可能性也不大。总体而言,只有在林中鸟类冲飞至30米以上高空,或者从周边区域飞经项目区时恰好处在项目区上空30~186米范围时,才可能受到风机运转的伤害,此类影响具有较大的偶然性。

②对迁徙鸟的影响:本项目影响评价区位于滇东北-滇中-滇东南明晰通道与滇东北滇东岩溶地区模糊通道之间,距离两个鸟类迁徙通道的距离约70~90公里。在调查中没有发现影响评价区有候鸟迁徙通道,评价区调查到的候鸟仅约占鸟类总数的16%。此外,访问丘北县林业和草原局野保办,野保办人员介绍:多年来丘北县没有发现过有典型的、集中的候鸟迁飞现象。这一结论与项目组现场调查的候鸟占影响评价区鸟类记录总种数16.44%的结果相符合,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环境影响篇章》(云南省能源局委托,2020年9月)中的结论一致;这一结论已得到丘北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文山州锦屏西风电场二期项目不涉及鸟类迁徙通道的函》的证实。因此,本工程运行期对鸟类迁徙影响很小。

③对繁殖鸟的影响:影响评价区有繁殖鸟67种,占记录总种数的91.78%。风机风轮转动及产生的噪声可能对鸟类起到驱赶和惊扰作用。DeUnen(1995)研究了交通噪声与鸟类的繁殖密度关系,经过对43种鸟类的观察研究得出,交通噪声可能影响鸟类的繁殖率,当鸟类栖息地昼夜24小时的等效连续A声级Leq(24h)超过50dB(A)时鸟类繁殖密度下降,下降率为20~98%。

本项目风机运转时发出强大的噪音,与风力发电场的工作人员的活动对风电场和周围的鸟也会造成一定的干扰,这些干扰使鸟类远离风电场活动。还会干扰繁殖鸟类的活动,使鸟类的营巢成功率下降。鸟类的繁殖是其生活史的重要阶段,晚成鸟育雏期亲鸟频繁往返于巢与觅食地之间,而且飞行高度通常在鸟撞风机的高风险区,亲鸟一旦发生意外,当年繁殖失败。

在育雏期间更是密集进出觅食地和繁殖地捕捉食物来喂雏鸟,所以在繁殖期间通过风机间的亲鸟,伤害通常发生在它们在觅食地和繁殖地间的来回飞行中。亲鸟一旦发生意外,就会降低雏鸟的存活率。在繁殖期、育雏期,亲鸟飞行频繁,而且风机的叶片运转所产生的噪音可能会改变觅食地区昆虫的活动格局,会对鸟类的觅食和繁殖生态造成影响,导致鸟类繁殖成功率下降。因此,风电场建在鸟类繁殖栖息地就会强烈地影响其繁殖。

对策措施:风电场运营期,开展鸟类监测。鸟类监测要请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的鸟类专业团队进行,对风电场尤其是风机机组区及集电线路区进行鸟类动态监测,对鸟类栖息生境、鸟类数量、鸟类死亡数量、死亡原因等进行监测。每年在鸟类活动最频繁的季节实施两次监测,连续监测5年。

④风电场道路影响:本项目新建场内道路全长145.929km,道路建设将对动物生境形成一定的分割。但风电场场场内道路运行期车流量很少,场内道路路基宽仅5.5m,路面宽仅4.5m,对动物的阻隔作用实际并不大,由于车流量较小,多数动物有足够的时间安全穿越场内道路。

对策措施:加强场内道路的管制,设置限高门等,限制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项目区。

2、地表水:本项目依托的大龙山升压站及金龙山升压站内不新增劳动定员,舍得升压站内工作人员共20人,食堂废水的产生量为0.48m3/d、175.2m3/a,职工洗浴、盥洗等其它生活废水的产生量约为1.62m3/d、591.3m3/a。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共计为2.10m3/d、766.5m3/a。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统一进入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排入生活废水收集池作为升压站场区晴天绿化降尘用水回用,雨天储存,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对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对策措施:舍得升压站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统一进入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采用WSZ-A5钢板模块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5m3/d)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排入生活废水收集池(1座、容积为15m3)作为升压站场区晴天绿化降尘用水回用,雨天储存,不外排。食堂隔油池容积≥1m3;化粪池容积≥5m3。在舍得升压站内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截排水沟排出站外。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定期检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

3、大气环境:风电场为清洁能源风力发电项目,运行期不产生生产废气污染源。

4、噪声:根据预测,单台风电机组噪声随距离衰减,风机(风机轮毂高度为100m)正常运行时,水平距离386.27m处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Eb58号风机(风机轮毂高度为95m)正常运行时,水平距离387.53m处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本项目风机边界外39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距离Eb58号风机最近的敏感点迷么村的距离为784m>387.53m,且Eb58号风机与迷么村的高差为275m,Eb58号风机运行噪声经过风机与迷么村的高差距离衰减后可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故Eb58号风机运行噪声对当地居民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其余风机最近的敏感点小龙树上寨距Eb93机位395m、迷达村距Eb42机位475m,其余关心点距离本项目风机均在482m外,且上述风机与村庄间的高差均在22m以上,风机运行噪声经过风机与村庄的高差距离衰减后可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因此,本项目风电场风机运行噪声对当地居民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昼间、夜间舍得升压站及大龙山升压站各场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根据踏勘,2座升压站声环境评价范围(200m)内均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升压站周边关心点受升压站运营噪声的影响可接受。

对策措施:建设舍得升压站厂界围墙,围墙结构为砖混结构,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5m。在设备选型上应尽量选择低噪设备。加强舍得升压站内绿化。合理规划升压站平面布置,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水泵夜间不运行。合理布局站区,站区设计时考虑把低噪声或无噪声的建筑布置在外围,增加对高噪声源的声屏障效果。种植一定数量的阔叶乔木,以起到吸收车间内部噪音的传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升压站运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各风机机位进行定期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

5、固体废弃物

(1)变压器事故废油

本项目升压站主变压器及风机配套的箱式变压器均选用油浸式变压器,依靠变压器油作冷却介质。

设计要求一个箱式变压器配备一个事故油池,建议容积为1.8m3(每台箱变油重1.5t,变压器油容重为0.895t/m3,故每台箱变油容积为1.68m3)(本项目共计设置112个箱变事故油池,容积均为1.8m3)。当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泄漏时,废油可排入事故油池收集贮存,项目所设事故油池可满足箱式变压器全部变压器油的暂存要求;事故油池中的变压器油大部分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废油用矿物油收集桶收集,存放在舍得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云南圣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目前,大龙山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清单中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建设,且已同云南圣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并在转移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填报了危废转移联单。

(2)废机油

风电场日常检修中要进行拆卸、加油等,该过程会产生机修废油。本项目风电场机修废油产生量为0.224t/a。风电场日常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应采用桶装收集后,集中堆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云南圣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3)废铅蓄电池

升压站内需要使用铅蓄电池作为应急照明,每年需要更换废铅蓄电池量约为200kg/a,废铅蓄电池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区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云南圣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舍得升压站内设置1间面积为5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

(4)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7.3t/a。在升压站内设置2~3个移动式带盖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舍得乡垃圾收集点处置。

(5)隔油池废油

项目隔油池收集的废油约0.044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6)化粪池污泥

项目粪渣产生量约为0.38t/a,定期由当地农户清掏作为肥料还田。

(7)一体化污水设施污泥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产生量约为3.15kg/d,1.15t/a,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对策措施:箱变事故油池、舍得升压站总事故油池及舍得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设计、运行和管理,基础防渗工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计建设: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

6、光污染:项目风机位置位于北回归线以北,全年风机阴影均位于风机北侧,不会出现在风机南侧。因此,风机阴影的影响主要考虑周边自然村位于风机北侧的情况。经计算,各典型风机中,风机阴影长度均小于风机与周边村庄的最近距离,村庄位于风机阴影影响范围之外,因此本工程产生的光影闪烁不会影响到周边敏感点。

7、电磁环境影响

(1)舍得升压站

本项目舍得升压站与类比工程康保卧龙山220kV升压站同属户外变电设施,升压站的电压等级相同,出线方式均为架空出线,总体平面布局相似,220kV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外六氟化硫组合电器(GIS),类比工程出线回数大于本项目,康保卧龙山220kV升压站生产区占地面积远小于本项目,类比项目主变仅南厂界距离围墙稍远(远20.9m),其余主变距离围墙均稍近,故本项目除南厂界电磁环境影响稍大外,其余厂界电磁环境影响均稍小,且康保卧龙山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大于本项目,出线回数大于本项目,主变容量越大,出线回数越多,电磁环境影响越大;因此,本项目采用康保卧龙山220kV升压站监测值作为类比对象是合理可行的。康保卧龙山220kV升压站电磁辐射监测结果能够代表本项目舍得升压站运营后的电磁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本项目舍得220kV升压站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预测值在15.279~313.85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预测值在0.1164~1.4643μT之间,舍得220kV升压站各预测点工频电场强度预测值、工频磁感应强度预测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控制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本次评价不设置电磁环境防护距离。

(2)大龙山升压站

环评使用现有大龙山升压站场址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现状监测数据进行适当放大(按主变总容量的倍数进行比例放大)的方法进行评价。大龙山升压站原有主变容量为2×75MVA,本项目建成后最终大龙山升压站主变容量为2×75MVA及2×150MVA,为原来的3倍;因此,本次评价对现有大龙山升压站场址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乘以3倍进行校核;从而反映现有大龙山升压站改建后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

根据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大龙山升压站四周工频磁感应强度预测值在101.73~767.4μT之间;升压站南侧衰减断面处工频磁感应强度预测值为0.0663μT~0.8544μT;周围电磁环境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电场强均度4000V/m和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大龙山220kV升压站各预测点工频电场强度预测值、工频磁感应强度预测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控制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本次评价不设置电磁环境防护距离。

对策措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采用逆相序排列,配电装置采用GIS;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采用良好的屏蔽体对各种电气设备进行遮蔽,有效降低电磁环境影响;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消除周边群众的担忧心理。

8、选址合理性而分析:(1)结合丘北县各乡镇的区位、交通、通讯、风能等条件,确定锦屏西风电场二期项目选址于丘北县曰者镇、新店乡、树皮乡、舍得乡、腻脚乡。根据风电场的选址原则及要求,与丘北县的地形、地质地貌、生态红线、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矿产分布、基本农田的分布情况,在符合《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等相关规划和要求的前提下,最终确定文山州丘北县舍得乡、腻脚乡、新店乡、树皮乡、曰者镇的山梁上为项目用地最佳选址位置,选址位置合理。此外,项目风机大都位于山脊或山顶台地,避开了人口密集的村镇,风场周边390m范围没有居民点分布,拟建项目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环境因素。从项目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植被资源的影响、对植物资源的影响、对动物资源的影响、对导致外来生物入侵的风险、对生态系统稳定的影响、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区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等方面看,因本工程建设对评价区陆生生态有一定影响。因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生态影响是不可逆转的;而因工程临时占地造成的影响,在工程竣工后,通过水保措施、环保措施,通过植被的人工恢复措施和自然恢复,这些临时用地的生态环境会得到逐渐恢复,其施工期产生生态影响会得到消除。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无废水外排。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产噪设备较少,由本次预测结果可知,当Eb58号风机正常运行时,水平距离387.53m处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其余风机正常运行时,水平距离386.27m处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本项目风电机组与最近的居民点相距395m,因此风机运行噪声对当地居民点声环境影响很小。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运营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锦屏西风电场二期项目选址和风机布局环境合理。

(2)升压站选址:项目舍得升压站址区不涉及特殊及重要生态敏感区,工程占地类型为旱地、灌木林地、其他土地—田坎,林地质量较差,站址及周边未发现珍稀保护动植物,升压站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站址周边最近居民点为东北面330m处的蜜蜂山村,经电磁辐射类比分析及噪声预测可知:项目电磁辐射及噪声对蜜蜂山村均可达标排放,其选址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3)施工“三场”选址:①料场:项目所用砂石骨料拟从场址区及周边合法砂石料场购买,规划场址区进场路周边目前有多个采石场和砂石料场。因此,本项目砂石料选择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②渣场: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遵循就近堆放,同时考虑尽可能减少生态破坏,重点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地、居民点、集中成片的乔木林地。规划弃渣场21个(主体设计规划22个,最终水保方案确定启用21个),渣场占地面积22.9403hm2(含取消的11#渣场),容渣量约138.50万m3。调整后的渣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设计容量满足堆渣要求。从占用植被类型看,不涉及常绿阔叶林及落叶阔叶林,主要为暖温性针叶林及暖温性灌丛(栎类灌丛、非力类灌丛),弃渣结束后可通过植物措施恢复植被。根据主体设计选定的弃渣场进行现场调查,在堆渣前对进行拦渣墙修建,堆渣结束后分台、修建截排水沟、马道排水沟并进行渣场绿化。③施工场地(含拌和站):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周边砂石资源分布情况,拟设置1个混凝土拌和站,集中布置在施工临时设施区内,配备2套HZ60-1Q500型混凝土拌和设备,设备单机产量50m3/h,以提供工程建设所需混凝土,并用砼车运送至施工地点使用。本工程场址附近有供附近村庄用电的10kV线路穿过,施工供电采取就近从10kV线路接取及柴油发电机发电的方式。混凝土生产系统等施工用电集中部位,由附近的10kV线路引接作为电源;施工用电分散部位,采用移动式柴油发电机供电;施工用水罐车从腻脚乡附近水源点取水运送至用水点。因此,本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拟集中布置于进场道路途经周边,有利于减少场地挖填和道路修建,有利于减轻对土地及植被的占用和破坏。施工场地全部为临时占地,占地植被类型为一般非力类灌丛。现场调查未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发现名木古树、野生保护动植物。且拌和站、临时施工场地布设在关心点下风向,且已远离村寨和需要保护的动植物。本报告分析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区选址合理,但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管理,保证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稳定运行,施工结束后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工作。

(4)施工道路选线:本项目风机沿山脊布置,施工道路需通向各风机吊装平台及各施工场所,因场内地形起伏,施工道路布置较为复杂。场内交通线路采用施工主线道路与施工支线道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布置,施工主线道路由省道及乡村道路接入,场址该片区较远端的风机,沿线尽可能地利用既有村村通道路,靠近或通过较多的吊装平台。施工支线道路由施工主线道路接入,通到每个发电机组吊装平台及各施工部位。每条施工支线尽可能连接较多的吊装平台,同时考虑尽可能的缩短其与施工主线道路的距离。改扩建道路充分利用村村通、森林防火通道规划路线建设。本工程场内施工道路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从利用村村通、森林防火通道规划路线建设改扩建和优化整体布置方面,最大限度减少了新建道路边坡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及对生态环境、景观的破坏,同时改善当地交通基础设施。从占用的植被分析,主要占用暖温性灌丛,其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工程设计已按相关环保要求,从尽可能减轻生态破坏角度进行优化调整,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本报告表也针对道路建设及运行对生态环境等的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场内道路的选线基本环境可行。

(5)集电线路选线:集电线路敷设共有电缆敷设、架空线敷设、架空线/电缆混合敷设等三种方式,综合考虑风电场的地形、环境、气候等条件,本工程采用架空线/电缆混合敷设方式。其中项目地埋线路长度为42.38km,其中舍得片区24.38km,大龙山片区18km。架空线路共布设铁塔1526个,其中舍得片区1066个,大龙山片区460个。铁塔采用全线采用自立式铁塔,线路长度为351.47km,其中舍得片区235.47km,大龙山片区116km,铁塔基础为C25钢筋混凝土掏挖基础,铁塔与基础采用地脚螺栓方式连接,埋地深3m~5.5m。项目电缆直埋路径长约42.38km,基础开挖完成后,应将槽底清理干净并夯实,敷设电缆的上下侧各铺细砂,并在电缆上侧做盖砖保护。本工程沿线山地较多,为了减少土石方量,保持沿线水土环境,将采取以下措施以尽量避免大开挖降低土石方量,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环境。铁塔设计将采用左右不等高腿,并配合深浅基础,尽量维持原塔位自然地形,同时针对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适宜的基础形式。且针对架空线路,铁塔选址已尽量避让生态脆弱区及植被较好区域;经现场勘察,集电线路征地范围内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和敏感保护目标,周边植被破坏较小;线路距离民房都较远,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地埋电缆基本上沿道路埋设,沿道路开挖,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对生态的破坏;在落实水保提出的植被恢复措施的情况下,水土流失将会得到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线路走向合理;架设方式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且合理可行。

二、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项目已通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云发改产业〔2021〕1005号),项目代码2106-530000-04-01-440203。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指导目录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环境影响篇章》、《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等相关要求。项目永久性用地、吊装平台及弃渣场选址等工程永久、临时占地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也未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国家一级公益林、国家二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天然乔木林地等环境敏感区。风电场选址符合《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云南省“三线一单”、文山州“三线一单”。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文山州锦屏西风电场二期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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