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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探索生态环境机构垂改后项目申报管理模式

2021-02-09 11:08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针对生态环境部门垂改后生态环境项目运行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项目点开展调研,并与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共商破题之举,形成了“三个不变”“两个打通”的思路,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    

“三个不变”即:服务宗旨不能变。强调不论是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还是项目指导、实施单位,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不能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不能变;工作职能不变。垂改后,分局虽然隶属关系发生变化,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职能没有变,依然要立足驻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因地制宜,积极争取专项投入,改善地方生态环境质量;依法管理不能变。项目管理流程必须依法依规的原则不能变,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对标对本完善项目申报、审查、审批及质量、进度、安全、绩效管理,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推进并实现既定的绩效目标。    

“两个打通”即:项目申报的渠道要打通。围绕当前的“十四五”规划编制,以项目作为实现“十四五”目标的要素,打破环保专项申报主体仅是生态环境部门的传统,结合专项资金的支持领域,指导农、林、水等部门围绕“十四五”时期急需的事项开展项目论证、申报;项目动作的方式要疏通。对生态环境领域内的项目,要按照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分局指导、建设单位配合的方式开展项目申报与管理,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确保项目可落地,可实施,可验收。       

(谢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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