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违法处罚案
2023年7月19日,文山州、麻栗坡县应急管理局对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焊接工张某某、冉某某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李某某未持有电焊工操作证从业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等问题。
该企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麻栗坡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和第七项的规定,给予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马关县中源加油站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违法处罚案
2023年7月20日,文山州、马关县应急管理局对马关县中源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马关县中源加油站存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向从业人员通报问题。
该企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马关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对马关县中源加油站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三、文山老君山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生产区域无疏散逃生标志违法处罚案
2023年7月18日,文山州、文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文山老君山水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文山老君山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生产区域无疏散逃生标志问题。
该企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文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文山老君山水业有限责任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余某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文山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