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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结果公示

2023-03-27 17:08  来源:文山州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文山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广南县“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2022〕-12号)要求,州安委办牵头组成督查评估组,于2023年2月7日至9日对广南县“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评估。

一、督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评估组依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广南县“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文政复〔2022〕25号),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听取了广南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和台账,实地抽查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事故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并形成评估报告,并报经州人民政府审定批复。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经检查评估,对文山州涉及事故责任的相关党政部门3个以及相关人员2名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均作出了相应处理。对涉事企业1户、车辆1辆和相关责任人员2名由相关部门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广南县“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显性违法与隐性违法相交织,违法现象长期存在但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典型的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交通事故,最终引发惨剧,教训极其深刻。充分暴露出广南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当中的漏洞和不足,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广南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州有关要求,举一反三全面开展了一系列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发挥议事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交安委(办)工作职责;三是强化交通秩序管控,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强化道路隐患排查,确保路面安全。

四、督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评估组发现的问题:一是综合整治力度还不到位,各职能部门之间未形成有效合力开展联合整治。二是部分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对驾驶员的日常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三是辖区治超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治超管理主体责任移交后超限检测站职能职责未履行到位。四是乡镇交安办人员力量不足,职能弱化,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未发挥到位。

工作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履职能力,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基层基础。二是强化道路隐患整治。加大整治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消除事故隐患。三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四是加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出行保障,构建城乡一体农村客运服务网络。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农村交通安全氛围。

五、督查评估组综合评估意见

广南县有关单位和部门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按照文政复〔2022〕25号批复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广南县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全面下降,“1·14”发生后没有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较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成效明显。

文山州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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