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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6月全州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2022-07-07 22:48  来源:文山州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一、事故总量 

(一)6月份事故情况 

6月份全州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受伤2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28.57%,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25%,受伤人数增加1人、上升100%。 

(二)事故总量 

1—6月全州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2起,死亡35人,受伤8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2起、下降40.74%,死亡人数减少27人、下降43.55%,受伤人数减少7人、下降46.67%。 

二、1月—6月从行业领域看 

(一)采矿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66.67%,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50%。 

(二)制造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100%。 

(三)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即:其他建筑安装业1起、土木工程建筑业1起、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1起、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1起、住宅房屋建筑1起),死亡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起、下降54.55%,死亡人数减少9人、下降64.29%。 

(四)道路运输行业:发生事故23起,死亡2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3起、下降36.11%,死亡人数减少16人、下降39.02%。 

(五)1月—6月全州农、林、牧、渔业、煤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民航飞行等其他行业未接到事故报告,安全形势平稳。 

三、从各县(市)看 

各县(市) 

文山市 

砚山县 

西畴县 

麻栗 

坡县 

马关县 

丘北县 

广南县 

富宁县 

合计 

非煤矿山 

建筑施工 

建材 

冶金 

轻工 

其他 

道路运输 

23 

事故起数 

合 计 

10 

11 

32 

死亡人数 

10 

12 

35 

受伤人数 

事故起数占比% 

31.25% 

34.38% 

6.25% 

6.25% 

12.5% 

9.38% 

100% 

死亡人数占比% 

28.57% 

34.29% 

5.71% 

5.71% 

11.43% 

8.57% 

100% 

四、从月份来看 

四项指标 

月份 

总计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合 计 

32 

35 

1月 

11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五、从事故类型看 

四项指标 

伤害类别 

总计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合 计 

32 

35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23 

25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电 

高处坠落 

淹溺 

坍塌 

冒顶片帮 

中毒和窒息 

其他伤害 

六、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月—6月全州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即:广南县坝美镇“1·14”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死亡3人,受伤1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57.14%,受伤人数持平。 

七、安全生产特点 

1月—6月全州安全生产呈“两下降,四集中”特点: 

(一)“两下降” 

1—6月全州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0.74%、43.55%、46.67%。 

(二)“三集中” 

一是伤害类别集中。1—6月按事故类别分,事故主要分布在车辆伤害,发生23起事故、占事故总量的71.88%、死亡25人,占死亡总数的71.43%。

二是行业集中。按行业类别分,事故主要分布在道路运输行业和建筑业,道路运输行业发生23起事故,占事故总量的71.88%;死亡25人,占死亡总数的71.43%,建筑业发生5起事故,占事故总量的15.63%;死亡5人,占死亡总数的14.28%。

三是区域集中。砚山县共发生事故11起,占事故总量的34.38%,死亡12人,占死亡总数的34.29%;文山市共发生事故9起,占事故总量的31.25%,死亡10人,占死亡总数的28.57%,形势严峻。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抓好汛期安全工作。目前,已进入主汛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文山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安办发〔2022〕13号)文件的部署安排,全面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结合汛期特点和辖区、行业领域及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措施要求到位、跟踪指导到位和人员责任到位,确保州内汛期等重点时段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坚决采取“四个一律”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大检查工作不力、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因非法违法行为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上一级安委会对下一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及早掌握恶劣天气情况,切实加强大雨、雷电、冰雹、大风等灾害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紧急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强化应急响应和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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