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结果情况
(一)本次抽查覆盖马关县、文山市、砚山县、富宁县、广南县、丘北县等6个县(市),抽查7家流通企业20批次样品,其中,包括爆竹类6批次、喷花类3批次、升空类1批次、吐珠类2批次、玩具类1批次、组合烟花类7批次。
(二)本次监督抽查主要的检验项目有:外观、包装、标志、部件、结构与材质、主体稳定性、药种(氯酸盐定性)、药量、燃放性能等。经检验,抽查的7家企业中,3家企业所抽查样品全部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42.9%,4家企业出现不合格产品,企业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为57.1%;抽查的20批次样品中,13批次合格,批次抽查合格率为65.0%,7批次不合格,批次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为35.0%。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药量、部件(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燃放性能(计数误差)等。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对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加大惩治力度;涉及的不合格企业在复查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经营同一产品;此外,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符合召回情形的,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州产品质量监管科按照职责负责抓好督促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文山州2022-2023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