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文山州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2年3月至5月,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了富宁、广南、丘北、麻栗坡、西畴、马关等六个县(市)的9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聚酯(PET)无汽饮料瓶。抽查检验的项目主要包括:聚酯(PET)无汽饮料瓶:密封性能、跌落性能、耐寒性(-20℃)、乙醛含量、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限量总量、最大残留量等理化指标、产品标识信息等。
经检验,抽查的13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抽查合格率为100%,不合格发现率0。
二、工作要求
企业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持续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持续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