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6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氯唑磷、铅(以Pb计)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文山市陈超水产品销售店销售的淡水鱼(鲤鱼),地西泮超标。
对文山市陈超水产品销售店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2、新南城农贸市场余秀孝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超标。
对新南城农贸市场余秀孝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3、文山市水里游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淡水鱼(泥鳅),恩诺沙星超标。
对文山市水里游水产品经营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4、文山市水里游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地西泮超标。
对文山市水里游水产品经营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年12月7日-食用农产品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注:本期公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