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救助 > 正文

解民忧 纾民困 暖民心 文山民政社会救助同心同行

——文山州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十年创新发展综述

2022-12-27 15:18  来源:文山州民政局  【字体:     打印

十年来,文山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民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大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注重关心生活困难群众,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制度创新,完善救助体系

十年来,文山州社会救助从“8+1”救助体系到“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创新发展,“8+1”救助体系即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社会救助制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救助体系。“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是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和致贫原因划分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全体居民三个救助圈层,分别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形成多层次的分类救助体系。通过救助体系的完善和创新发展,文山州社会救助实现了社会救助重点从低保群体向低收入群体的扩展,实现了社会救助体系的调整和升级。十年来,全州50余万名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保障、3万余名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临时救助20余万名突发困难的群众。

二、兜底脱贫,勇担历史重任

十年来,民政社会救助勇担重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2012年底,党中央拉开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序幕,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提出《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民政与扶贫部门从政策、对象、标准和管理4个衔接合力打响新时代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期间,民政救助兜底保障贡献了民政力量,展现了民政作为,全州近四分之一贫困人口纳入民政低保保障范围,其中:2万余名贫困人口通过民政兜底保障脱贫。

三、提高标准,兜牢民生底线

十年来,党和政府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增加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2012年全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620元/人.年,到2022年,全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5343元/人/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翻了3.1倍;2012年全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80元/人.月,到2022年,全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700元/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翻了2.5倍。2012年全州特困供养人员平均补助水平104元/人/月,到2022年,全州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910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最高835元/人.月,全州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水平翻了近9倍。通过稳步提高补助标准和补助水平,切实保障了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十年来,全州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孤儿、流浪乞讨)100多亿元。

四、展望未来,救助同心同行

(一)做好精准救助,兜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精准,是社会救助制度公平正义运行的应有之义,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测量困难群众贫困程度?如何精准认定救助对象?一直是我们努力探索的内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压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职责,强化线上、线下数据比对,加强入户调查核查,确保精准救助,保障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

(二)适度扩大救助范围,让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一是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中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对低保边缘户家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三是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贫困人口的救助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将纳入低保、特困或者临时救助范围。通过适度扩大救助范围,让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

(三)创新救助申办渠道,提高救助效率。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流程繁琐、申请周期长等问题一直是我们努力改善的方向,下一步,一是全面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微信的“政府救助平台”即可申请民政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二是推广异地申报救助,将异地困难群众纳入本地救助范围;三是推广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街道),缩短救助办理时间,优化办理流程。

(四)强化阳光救助,让困难群众有求必应。一是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公示纳入救助人员名单;二是在村委会(社区)公开公示纳入救助人员名单;三是全州共向社会公布低保投诉举报电话123个,其中:州级2个、县市级11个,乡镇(街道)110个,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十年来,文山州民政系统通过不断的探索、创新和发展,兜牢了民生保障底线。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随着我国步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以昂扬精神,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行进!

(覃贵)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