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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打造“三个救助圈层”建立多层次救助体系

2022-05-26 10:28  来源:文山州民政局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文山州打造“三个救助圈层”:对低保和特困对象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给予专项救助;对其他困难群众主要给予临时救助。确保救助层次更清晰,救助内容更科学,更契合困难群众需求。    

对低保和特困对象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低收入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给予专项救助。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健全教育救助制度,对低保、特困等家庭学生,给予相应的教育救助;健全住房救助制度,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等实施住房救助;健全就业救助制度,为社会救助对象优先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健全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等;加强法律援助,开展司法救助,加强残疾人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救助,做好身故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   

对其他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县、乡两级审批有关规定,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在48小时内实施“先行救助”,救助金额在乡镇(街道)审批额度内的,由乡镇(街道)直接给予救助;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   

通过深化改革社会救助制度,切实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    

(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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