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法〔2020〕35号),文山州卫生健康委根据文山实际,草拟了《文山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于2020年10月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16家成员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征求了意见建议;同时征求了2位州政协委员的修改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讨论稿,于2021年1月15日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听取了修改意见建议;2021年2月再次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成员单位、州卫生健康委机关各科室、委领导征求修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3月30日州卫生健康委召开委务会和党组会讨论后同意报州政府审定并下发实施。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1年7月7日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文山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意见。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专家论证会共收到州教育体育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管局四家单位的6条修改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对文稿再次进行修改调整后,最终形成提交会议审议的送审稿,经会议审议后于2021年10月18日正式印发。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