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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民政局关于推行社会组织便民惠民举措的通知

2022-08-31 17:45  来源:文山州民政局  【字体:     打印

为减轻州本级社会组织负担,降低退出成本,助力我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行政审批程序最简、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最强的“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对州本级社会组织提供以下便民惠民举措:  

一、提供社会组织登记办理便民服务。社会组织在办理登记成立、变更、注销业务工作时,民政提供社会组织便民政策咨询室、休息室、办理业务用电脑,为老年群体社会组织提供代办登记业务事项。    

二、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由州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州本级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现由州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离任审计并支付审计费用。社会组织可填写《审计申请表》(附件2)向州民政局提出申请。    

三、法人清算审计由州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州本级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需提供清算审计报告。现由州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清算审计并支付审计费用。社会组织可提供符合章程规定议事程序通过的同意注销的决议(附件1)和《审计申请表》(附件2)向州民政局提出申请。    

四、监管中的专项审计由州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州本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到的社会组织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确有需要的进行专项审计,由州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支付审计费用。    

社会组织可通过以下三种形式提交上述材料:    

(一)现场提交至文山州民政局七楼705室(文山市凤凰路33号)。    

(二)快递至文山州民政局七楼705室(文山市凤凰路33号)(建议EMS或者顺丰)。    

(三)将纸质扫描件发送至416463448@qq.com邮箱。  

   

   

文山州民政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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