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创建
文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文山百色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文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经州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创建文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李先祥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张 彦 副州长
成 员:陈凤廷 州政府副秘书长
胡柏华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金 波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邹春明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 波 州科技局党组书记
李建强 州财政局党委书记、国资委主任、金融
办主任
胡宗红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陆 勇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李一枝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书记
刀锦祥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袁加全 州教育体育局长
杜 勇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孟 军 州统计局局长
马学伟 州税务局局长
李保能 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主任
王树忠 文山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张 弦 砚山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杨朝武 文山三七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刘 昉 文山马塘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纪兴云 砚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州科技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创建文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要工作。审议创建文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组织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协调处理创建文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文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工作任务。
三、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严格对照时间进度,加大创建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部门所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根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按时抽调业务骨干到工作专班,服从工作安排,全力以赴做好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