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文山州信息通信
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机构、人员变动实际,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文山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先祥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邹春明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蒋龙昌 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中国铁塔文山州分公司总经理
成 员:朱洪武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爱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马顺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彭 瑜 州公安局副局长
罗金定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杨 云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董文晓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畅华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全文 州林草局副局长
刘贵红 州商务局副局长
华仁发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何 春 州能源局副局长
郑海龙 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总经理
谭 旭 中国移动文山分公司总经理
黄志炜 中国联通文山分公司总经理
周子庚 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文山州分公
司总经理
杨 鹏 中国铁塔文山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国平 文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冯光槐 砚山县副县长
江尚海 西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朝俊 麻栗坡县副县长
时 洪 马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树乾 丘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冉永富 广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廖志鹏 富宁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简称州通管办),办公室主任由蒋龙昌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全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的统筹协调工作,推动全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领导和推动全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建设工作、全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研究有关政策,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落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及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和要素保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落地,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对接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条块牵头、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县(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负总责,推动本县(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将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纳入各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建立跨部门专项规划编制协调联动机制,协同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服务机制,研究细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配合实施企业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和附着物补偿协商等工作,着力化解矛盾,全面推动工作开展,及时解决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同步安排配套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与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做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有关规划的衔接。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调配、通信基站台(站)设置审批和干扰查处。负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协调服务工作,汇总上报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的进度和存在问题,协调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项目落地要素保障、组织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指导、督促有关政策和资金落实。
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承接信息通信报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投诉处理、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组织电信运营企业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督促电信运营企业落实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项目安全管理、网络服务、设备运维等工作,并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州公安局:牵头指导各县(市)成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联防联护机制,切实加大查办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违法活动力度,形成联防联护联打态势。依法查处无正当理由阻扰施工、蓄意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良好环境。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统筹布局和预留控制,并负责落实。负责做好基站及塔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等工作,对建设占用400平方米以下的点状零星基站及塔基,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下,按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并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上予以保障,建设单位按规定完成报批资料提供后,加快建设用地审批,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会同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等方面的正面宣传及相关投诉的协调处理。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市政道路沿线通信基站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协调服务工作。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共享城市道路建设信息,在道路建设时,同步进行传输管道建设。加强对既有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并配合各电信运营企业开展小区光纤化改造。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权责范围内公路的涉路施工项目行政许可审批;配合做好公路沿线、车站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在拆迁中同步考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迁改问题。
州林草局:指导和帮助项目业主办理基站建设项目、光缆线路及电力线路使用林地、通过自然保护区、采伐林木等涉林工作,督促项目建设业主依法依规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州商务局:通过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加快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和电信普遍服务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州能源局:负责协调供电公司做好新建基站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电力保障工作。
州农业农村局:通过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大力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助推农民实现增收节支。
州财政局: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强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负责协同承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的规划、选址、设计、施工等建设工作;保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项目资金投入及时到位,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工程建设合法合规,符合国家和通信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共建共享等相关要求。不得与项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签署排他性、垄断性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实施排他性、垄断性行为。同时负责建立长效机制,做好项目投入使用后运行维护和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