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由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便签〔2022〕—42)要求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丘北县锦屏镇政通路1号,邮编:663200,电话:0876—4122252,电子邮箱:qbxx@ynw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丘北县政务公开工作在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各项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本遵循,聚焦《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2021〕—551)《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文山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73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对州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2021〕—706),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不断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和提升服务能力,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推进顺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县的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印发《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丘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丘政办发〔2021〕110号)《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2021〕—200)《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2021〕—260)》。
(二)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由县政府办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办信息股为具体负责业务股室,并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同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员,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将负责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办备案,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有人扛。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公开质量。安排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到州级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并分别于2021年3月12日和10月19日,组织全县政府系统各部门各乡镇进行培训,及时更新理论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
2021年,丘北县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县政府文件78件,县政府办文件57件,人事任免文件33件,发布动态政务信息380条,发布重大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养老、财政预决算、环保督察等信息3387条,全力做好全县中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2021年,丘北县人民政府未制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累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1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3件,本机关不掌握信息3件。其中,有3件未经复议机关复议直接起诉3件,结果维持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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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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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9926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88 |
行政强制 |
1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3.0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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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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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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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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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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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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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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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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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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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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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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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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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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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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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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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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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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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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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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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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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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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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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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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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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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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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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和掌握不到位,部分单位仍未能准确掌握哪些信息是法定公开、哪些信息需要主动公开、哪些信息需要谨慎公开,落实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不实。二是信息公开保障不到位。目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均未能配备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在制度建设、人员安排上仍达不到要求,造成工作衔接不到位、信息公开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政策解读不深入,解读形势单一。四是法律意识薄弱,对法律学习和运用还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2021年,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进行了如下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协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同时,分别在2021年3月份和10月份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开展了两期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审查程序,压实信息公开主体保密审查责任。三是开展集中统一解读工作,定期梳理已公开的政策文件,召集代拟部门集中开展解读,确保解读形势多样化,解读效果达到预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