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共文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的通知》(文治州办〔2022〕19号)要求,现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概述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制定完善一系列人社部门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制定出台制定《中共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和《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从议事范围、会议召集方式、出列席人员、会前准备、会中决策、会后落实六个方面对议事规则、议事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二是制定全州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为强化法治人社建设顶层设计、夯实法治人社建设基础,根据省、州党委政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服务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任务,于2022年6月印发了《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人社发〔2022〕62号),明确中长期工作任务和举措。将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化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三是制定2022年度本局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完善本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年度工作任务实现。四是制定一系列人社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编印人社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罚缴分离管理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13项工作制度,完善了104个行政执法文本样本。
2.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2022年对提交州政府研究的《文山州“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送审稿)》、《文山州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稿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按规定向州政府办报送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二、需要报告的重点事项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有序推进依法行政提优增效。一是法律“六进”积极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制定了《2022年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将任务分配到科室,进一步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紧扣部门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多次牵头组织相关科室集中到攀枝花社区、七花广场对人社政策法规、强边固防等知识进行了宣传。做好干部职工参加宪法在线学习答题、民法典在线学习答题活动,在4.15国家安全日、5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招聘会等时点对人社政策进行了宣传。二是借助新媒体开展公益宣传。2022年9月州人社局向州司法局报送了3个法治宣传微视频,并通过文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快手等新媒体开展宣传。三是面向社会以案释法。王家壮副局长一行5人,2022年6月29日参加《服务直通车》“法在身边,与法同行”直播栏目,宣传职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两支队伍人事人才政策,并以1起事业单位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案例进行普法。通过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网站开展以案释法,向社会公布了12件典型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四是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根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联合局法律顾问参与疑难法律问题专家论证会、案情分析会6次,审核相关文书样本、行政合同3个,有效保证了人社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和提质增效。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提能增效。一是编制部门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对122项人社行政处罚事项编制“减免责清单”的不予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三类清单。二是积极开展人社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业务培训,分三批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州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扎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法治素养,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每年60个学时的培训任务。三是不断壮大人社行政执法队伍。完成了全局66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申领换证发放工作。组织了42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考的34人中有15名同志通过了执法资格考试,人社行政执法队伍不断壮大。四是组织或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调研。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展了劳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和日常巡察,就业促进科开展了就业许可检查。动态公布劳务派遣单位情况,健全人社、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紧盯砖(瓦)厂、矿山、汽车修理(美容)、酒吧和KTV等重点行业或场所劳动用工,依法查处和打击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劳务派遣企业诚信管理及联合惩戒机制。全州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领域非法用工执法整治中,出动执法人员4838人次(其中人社部门705人次,市场监管部门2388人次,其他有关部门102人次),共检查用人单位4765户次,职业中介机构66户次。认真贯彻执行与人社有关的法律法规,把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找准依法行政与促进人社工作协同推进的有效“衔接点”和“切入点”。2022年没有出现因与本部门、本系统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不到位,被州人大常委会通报的情形。五是依法有效化解人社领域社会矛盾纠纷。综合运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信访矛盾化解、劳动保障监察等多种手段,构建纠纷多元化解综合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根据《云南省2022年“和谐同行”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文山州共培育8户企业。文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命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2022年以来,全州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作出不予受理126件;立案办结1296件,结案率100%;案外调解2528件,案件调解金额达1602.77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5.5%,案件办结率和调解成功率在全省排名前列。共收到欠薪问题线索3067条,经核实确属欠薪问题线索2310条,时限内正在办理78条,全州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1份,行政处罚5件,共处罚金17.6万元,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2户,约谈企业31户,累计追发农民工工资7540人、1.06亿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拖欠工资行为得到有效扼制。
3.扎实推进执法监督提质增效。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根据州司法局的通知要求,统计汇总全州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案件目录,全州行政检查288件,行政处罚12件、行政许可41件;梳理2020年和2021年行政复议(8件)、行政应诉(16件)目录和复议应诉情况统计表,起草本局行政执法情况说明报州司法局。根据省人社厅的案卷评查要求,对全州25件行政许可案卷、5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评,将全州自评报告上报了省厅。二是全面梳理2019—2021年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做好数据分析。对本局2019—2021年本局的25件被行政复议案件、58件行政应诉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复议撤销率、败诉率和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下步改进工作建议,找出了败诉率统计差异的原因。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三是牵头做好2022年度复议应诉工作。我局被行政复议案件12件,本局行政应诉案件19件(一审12件,二审7件),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复议机关提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和作出具体行政证据提交工作。均配合局法律顾问做好卷宗调取、证据提交和出庭应诉工作。通过参与复议应诉工作,向涉及县(市)和个别执法人员提出建议,进一步推动人社部门依法执法、依法行政。
4.大力推进惠企便民提速增效。一是梳理规范权责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对涉及人社领域5项负面清单事项严格进行规范,完成负面清单督查台账,梳理上报了局容缺事项清单,在全州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自查。二是开展局长走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梳理了州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159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并规范了办事指南。推进在全州人社系统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95次,共查找出问题98条,群众需求95条,制定整改措施141条,已完成整改44项,其余事项为长期坚持事项。三是全力做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本局承办的建议提案35件,其中:人大建议15件、政协提案20件,是近年来州人社局办理建议提案件数最多的一年。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力求实效为抓手,主办的14件建议提案实现了办复率、面商率、反馈率、满意率“4个100%”的目标,在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办理任务。办理工作得到了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的肯定,2022年2月分别被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发文表扬为2017-2021年五年建议办理先进单位、2019-2021年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四是取消索要无依据证明材料。按照人社部门证明事项承诺制工作规程,按要求向州司法局报送了2022年证明承诺制办件情况,取消索要无依据证明材料,切实便民利民。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人社工作推进不平衡。人社依法治理工作点多面广,加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业务政策较多,在部门法治建设实践中,学习自身业务法规多,学习其他法律法规相对较少。面向服务对象普法多,面向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普法相对较少,普法的社会影响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人员素质能力有待提升。人社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集中学习和培训少,法律法规政策水平不高,创新执法方式不够,执法效率不明显,整体协调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做得不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持证率低,法律和专业知识不足,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处理行政案件时抓不住关键,影响执法效力。
3.对县(市)人社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不够。2022年的执法成效评估办法和法治建设考评要求,全州人社系统持有行政执法证人数要达到单位职工人数的80%,参加执法证考试的通过率要达到80%。2022年对各县(市)按州司法局法治建设考核的18项重点指标进行了调度,各县(市)数据不尽理想,特别是持证率、考试通过率、行政执法行为录入率均与考核要求有一定差距,对各县(市)人社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不够,统筹不够。
4.普法方式有待创新。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利用微视频、微信、快手等新型方式不足,有待创新。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建立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文山州人社局始终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多年来一直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根据人事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或计划,使这项工作始终处于“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的良性循环中,推动和促进州人社局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并按规定报送州依法治州办。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重要内容,把集中学法和专题研究部门依法行政列入党组会议题,研究解决推进法治人社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各项法律规章在人社的落实,提升全州人社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促进了人社法治建设各项具体举措、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和完成。如2022年6月、11月听取了上半年和1-10月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全州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不懈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全体干部职工例会开展集中学法6次。共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普法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一是坚持“两纳入”。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党风廉政考核当中。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列为全局对各科室的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当中,认真贯彻执行与人社有关的法律法规,编印了《人社系统法律法规汇编》,把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找准依法行政与促进人社工作协同推进的有效“衔接点”和“切入点”,做好年度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二是坚持“两统一”。坚持法治人社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两统一”。州人社局在开展部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中,始终坚持将法治文化纳入创建活动当中,从最初申报文山市级文明单位,到荣获了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在创建方案中均明确“领导班子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职、依法办理,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5%”,并顺利通过了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和复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专题研究,科学谋划和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执行《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年度法治建设要点,按照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成效考评细则,对照法治建设要点、工作任务、执法成效评估办法、考评细则,加强与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单位的沟通对接,围绕考核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年初就做好工作任务细化,调度州局各科室、各县(市)人社局的年度法治建设18项重点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采取发送工作提醒和加强通报等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统筹推进局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学习,形成依法行政的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行政部门日常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行政行为的制度规定,通过全面学习,进一步增强人社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为人社依法执政提供坚实的人力支持。
3.突出重点,加强人社队伍执法素质能力提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局法治学习培训制度,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宪法宣传宣誓、“五进”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考试,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促进人社工作与法治建设(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度融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2年根据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按时限上报了本局法治督察书面自查材料,未到我局开展实地督查。2023年1月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督察整改反馈的州级部门共性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进行了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