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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3-01 17:42  来源:文山州司法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概述

一年来,州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规划引领法治工作、要点明晰具体任务、方案推进任务落实的方法,确保逐项完成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二、需要报告的重点事项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一是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树牢法治思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工作。专题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通过各种方式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发改各方面工作。

2.建章立制,推动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一是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印发了《文山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办法》《文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机制》等制度文件,建立了营商环境月晾晒、双月调度、季度通报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文山州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加强项目审批法治化。二是创新法治建设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评价工作机制,根据评价结果不断改进招标投标工作。

3.做好规划,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前谋划,搞好调研,结合部门实际,印发文山州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年“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利用各类普法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机关志愿者和驻村工作队持续开展“送法到边、进村、入户、达企”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接受咨询400余人次。同时,邀请法律顾问专题解读《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

4.严格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持证执法。2022年,全委执法证持证比例为80.43%。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梳理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公布了抽查计划,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节能审查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将检查结果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三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2022年,通过投资在线监管平台,办结审批项目114件。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审批(核准)时限8个工作日,实现线上审批100%,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100%。四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专项整治。联合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州林草局开展全州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和林草工程招标投标查纠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征集线索公告,深入全州八个县(市)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将存在问题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开曝光,对违规收取招标文件费的628个项目(标段)要求整改,共清退费用387万元。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5.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程度。一是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对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3亿元以上的项目须提交党组会或委务会集体研究。2022年,依法审批114件。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开展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工作中,邀请法律顾问从法律法规角度把好关,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57份、法律意见书33份。

6.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履行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设立124个乡镇(街道)惠企利民一站式服务窗口、14个商业集聚区、产业园区营商环境问题反馈前哨点,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四减一优”攻坚行动和一把手走流程专项行动,组织18个指标牵头部门联合完成31个营商环境指标月监测、月晾晒,推动各项评价指标取得突破性进展。配合开展招商引资承诺兑现不到位问题整治和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政府公信力逐步回升,助力招商引资,全年共签订招商引资投资协议项目84个。全州共184个单位实体、66个单位授权代办、10487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进驻率从第一季度的51.13%提升到92.97%。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5.17%,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80.82%。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一手房转移登记“网上+掌上”税证联办、率先打通不动产登记信息、税收信息、房屋交易信息的“数据壁垒”,登记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市场主体倍增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分析、一督促,截至2022年底,全州实有市场主体247221户。

7.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按时办结77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其中:主办30件,协办会办47件)。主办的30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按规定将办理结果在州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开展办理“回头看”工作,汇总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征询意见情况,根据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提升我委的工作。

8.推进政务信息公开。2022年,通过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2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条,文件配套政策解读6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人事信息3条,年度预算2条,政府集中采购29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7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6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3条,经济发展、公共资源配置及涉粮领域等重点信息22条。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学习运用的法律法规繁杂,导致学习的系统性和工作深度不足,对法治的理念领会不深,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方面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创新不足,在法治工作创新方面还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创新,推出管用、好用、实用的制度。

3.工作制度不完善,虽然制修订了行政决策规则、项目审批制度、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等制度文件,但这些主要集中在规范行政行为方面。在如何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还没有良好的工作指引。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安排,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党组研究的重点工作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一是组织集体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022年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工作9次,主持召开委务会研究法治工作4次。二是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022年,专题听取委法治建设工作汇报4次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亲自协调解决。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开展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到决策过程,对决策的合法性进行把关。对党组印发的文件,按照要求开展合规性审查。四是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督促班子成员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和提醒,对不作为乱作为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工作中强调法治素养。对业务素质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优先提拔晋升。在重要岗位锻炼培养法学专业人才,选优配强法治建设工作力量。五是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结77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将答复意见在州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六是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坚持“有诉必应”“有裁必执”。七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组织利用各类普法节点开展“送法到边、进村、入户、达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1.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做好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落实,不折不扣把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好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进村入户”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增强全体干部职工遵规守矩、依法依纪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3.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全面为”。在项目审批上积极探索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和告知承诺制审批。

4.加强制度建设。组织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建立健全行政案件复议应诉闭环工作制度,坚持源头预防与提高依法化解行政纠纷能力并重,着重提高源头预防能力。

5.加强项目工作规范化。在组织申报项目中,既要量也要质,项目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最大限度发挥政府投资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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