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州委书记、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主任陈明主持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安排部署,审议有关文件,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
徐昌碧、吴长昆、聂涛、王大敏、巫运康、蒋俊、李献文、庄宇、张祥、赵斌、刘勇、朱京康等出席。
陈明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做深做实,把其博大精深的思想观点转化为文山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法治文山、平安文山建设的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州各方面各环节。要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州的领导,坚持党委统领法治建设,注重“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抓实抓细年终述法,锻造文山法治铁军,确保我州全面依法治州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持续有效落实落地。
陈明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对标法治建设新规划、新纲领、新要求,深化全面依法治州实践,扎实推进法治文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推动法治实施,强化法治监督,坚持司法公正,加快推进法治文山建设。二要持续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协同高效,持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要改进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强化依法治理,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审议了《法治文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审议稿)》《法治文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要点分工方案(审议稿)》《2021年法治建设督查计划(审议稿)》。砚山县、富宁县和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述法,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成员及各协调小组组长进行评议。
(李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