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文山市香飞鲜粮制品销售店销售的卷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
对文山市香飞鲜粮制品销售店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2、广南县家乐购超市销售的卷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
对广南县家乐购超市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3、广南县莲城盘丝土特产店销售的卷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
对广南县莲城盘丝土特产店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4、富宁玉美食品摊销售的卷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
对富宁玉美食品摊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10月20日-粮食加工品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注:本期公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