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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40327—00035  文  号  文政办发〔2024〕35号
 来源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3-27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文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文山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负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建强基础、补齐短板,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为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实现工作重心、治理方式、基础建设、火灾扑救、安全建设的“五个纵深拓展”,全州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到2030年,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增强,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扛牢扛实责任。一是扛牢扛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实行属地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各级林长巡林重点内容,适时发布总林长令、防火命令,层层签订责任书,清单化明确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四级林长防区、责任、措施,压实基层林长、村组专管员、护林员责任,采取整合资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推动乡镇及有条件的村组防灭火规范化建设,健全州级统筹、县级负责、乡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扛牢扛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应急部门负责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林草部门负责专业防、早期救、抓行业;公安机关负责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森防指成员单位负责管行业、抓重点、强宣传;各级各类专业队伍负责扑大火、攻险段、合力防,全面构建齐抓共管的防控工作格局。三是压紧压实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在林牧区从事生产经营、调查设计、建设施工、采石采矿、康养旅游等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建强指挥体系。一是健强防灭火指挥体系。加强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业务能力建设,建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在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防灭火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州、县(市)应急、林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按规定相互兼任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实现与省级相统一对应。二是强化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防火期坚持实战化运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林草、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联合值班值守。各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在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衔接关系,形成工作合力,高位推进防灭火工作。三是优化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林草、公安、消防、气象等部门工作衔接,协同做好会商研判、预警响应、信息共享、应急联防,依托外事部门加强与越南沟通联系,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推进边境地区的联防联控,切实防范境外火患。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森林草原视频监控系统和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智能接处警系统建立完善全州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化指挥调度系统,强化计划烧除、处置现场等信息报送,加强运载、侦察类无人机配备应用,完善现场无线通信规则,全面提升文山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效能。(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气象局、州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源头治理。一是增强全民防火意识。积极推进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景区、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全面开展规范农事用火、文明祭祀用火等专题宣传,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探索火灾肇事者行为与村组生态公益林补偿、边民补贴挂钩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火案,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形成强大震慑,全面构筑群防群治的人民防线。二是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健全林长、护林员、村组专管员“一长两员”网格化管护体系,涉林村委会配置2-3名初发火处置人员,常态化开展巡护检查。坚持疏堵结合,防火期要严格执行5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规范用火审批,强化野外用火管控,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加强行刑衔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科学布设防火隔离带,开展计划烧除和林下清除,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林下可燃物综合利用。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在精准复盘火灾、森林草原风险普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目标,绘制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一张图”,明确靶向治理措施,实行限时整改、动态销号管理。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判定标准,实行重大问题隐患责任倒查制度,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制定措施,加强隐患整改。州森防指成员单位结合行业职能,深入分析查找本行业火灾风险隐患,协同抓好本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四是加强指挥员队伍建设。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开展指挥员选聘、培训、考核、评估,实行持证上岗。突出正面激励作用,成绩突出的,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坚持以战领训、分级培训,州级每年至少组织乡、村两级等基层一线指挥员开展1次培训,着力提升专业指挥能力。五是加强防灭火队伍建设。落实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按照《文山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整合组建州、县、乡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含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州级不少于30人、县级不少于30人、乡(镇)5至1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在全州范围内成立一支稳定的常备应急救援队伍。2024年3月底前完成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组建,2024年底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面规范化运行的目标。坚持平战结合、联合演练,规范地区队伍的训练内容、组训方式、考核标准。队伍建设与运行经费纳入州、县(市)财政预算进行保障。六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智库和专家咨询制度。鼓励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开设相关学科专业,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渠道。探索建立森林草原志愿消防员制度,发挥社会扑救力量作用。注重在实战中发现、使用人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能源局、州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文山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文山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文山分公司、中石化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云南文山石化有限公司、文山供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基础设施。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完善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规划并推动实施,优化建设任务,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明确林牧区防灭火设施布局,林牧区各类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防灭火设施,落实“三三制”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和“县级30万元、乡镇级5万元”的标准,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防灭火物资。二是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坚持“平急两用”,加快推进生态防火工程建设。支持将林区公路按行政等级列入公路建设规划,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达水平。到2024年底,新建森林防火通道256条1005.4公里,改扩建道路39条200.3公里,新建生物阻隔带28条200.3公里,到2025年底,力争重点区域阻隔网密度提高到1.5米/公顷以上。(州林草局、州应急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突出科技赋能。一是强化科技支撑。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优势,深化引水上山、以水灭火、地空配合、军警民协同处置等重大课题研究,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推广运用智慧防火、智能灭火新技术。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管理和灭火指挥通信系统建设,到2025年,实现州、县(市)、乡镇(街道)延伸覆盖,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普及“防火码”“互联网+督查”等防控手段。三是加快装备转型升级。建立防灭火物资全链条保障机制,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装备配置规范,加强以水灭火装备配备,加大机械化装备应用力度。到2025年,力争县级配备不少于5组高扬程接力水泵,乡镇级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配备1组以上高扬程接力水泵,重点林区乡镇配备1辆以上山地消防车,涉林村逐步配齐轻便的以水灭火和安全防护装备。(州林草局、州应急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文山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文山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文山分公司、中石化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云南文山石化有限公司、文山供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扑救能力。一是强化监测预警能力。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以省级预警监测平台为骨干、以州县预警监测系统为补充,构建天空地一体、全域覆盖的预警监测体系。采取卫星监测、航空巡护、视频监控、塔台瞭望、地面巡查等多种手段,提升火情监测覆盖率、识别准确率、核查反馈率。2024年全州全面启动80套林火视频监控,到2030年,重点林区视频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是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围绕队伍建设、物资调度、力量集结、科学增援等关键环节,统筹做好州级预案修订、专项预案完善和地区应急预案制定,强化针对性演练。严格落实国家和地区各类救援力量联训联战机制。动态优化部署,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实施指挥、力量和装备靠前驻防。加快物资储备库建设,州、县(市)分别靠前储备不少于500万元、200万元的防扑火物资。三是强化安全扑救理念。建立完善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实训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经常性培训教育和实战化演练,提高扑火人员自救互救能力。落实专业指挥的刚性要求,规范现场指挥,加强火场管控。按照有关标准严格配备防灭火人员防护装备,坚决把“三先四不打”作为铁的纪律,科学指挥扑救,牢牢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州林草局、州应急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依法治火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标准体系。坚持急用先行,制定文山州扑火队建设标准、防灭火装备配备标准。二是加大执法和追责问责力度。加强林草执法队伍和基层站所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案侦破效率。发挥“林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加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力度。健全火灾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法律责任,对防灭火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州司法局、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谋划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多听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诉求,通过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要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筹资金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优先保障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装备配备、巡林护林等重点事项,及时足额保障护林员劳务报酬。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防灭火投入长效机制。(州财政局、州林草局、州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支持。根据防灭火实际配备专用车辆,落实车辆编制并纳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地方森林草原消防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和配备标准,规范车辆管理,统一标识涂装。森林草原消防车辆依法依规享受应急救援车辆相关政策,优化防灭火从业人员待遇,落实人身保险,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畅通信息发布渠道,通过“两微一端”、新闻发布会、普法专栏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为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探索“文山经验”。(州委宣传部、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完善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考评和火灾调查评估等制度,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林长制等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督查、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调查评估等,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https://www.ynws.gov.cn/info/3109/3177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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