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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七条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30914—0099  文  号  文政办发〔2023〕99号
 来源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9-14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文山州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七条措施》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七条措施

一、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履行好县(市)主管、乡(镇)主责、村(社区)主防的社会管理责任,县(市)政府对乡(镇)交安办、村级交通安全管理员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统筹抓,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乡(镇)长兼任交安办主任,具体抓;交安办设在乡(镇)政府,配置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实现实体化运作,负责统筹开展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二、建立健全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乡(镇)党委政府、交安委和村(社区)依托基层治理“一网兜”,动员村组把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村规民约范围,提升农村地区自治性成效。建立村级交通安全管理员制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组党支部书记兼任安全管理员,在乡镇交安委的领导下,负责本村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负责本村实有机动车、驾驶人的登记管理;对村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助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现场保护等处置工作;根据授权代理机动车保险、注销登记等服务。

三、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平台推广使用

乡(镇)交安办推广使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平台,融合乡镇、村组网格化管理平台资源,组织对辖区内的驾驶人、车辆、道路等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要素信息进行摸排和集中采集、维护,建立基础台账,适时维护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无漏管失控,滚动消除“人、车、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与乡镇邮政管理所、保险公司的合作,拓宽业务受理范围,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深化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隐患治理

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求。县(市)、乡(镇)政府要加快推进辖区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落实养护责任,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安全隐患动态排查,及时推动治理。对一时难以整治的,采用防范性措施提醒提示。

五、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

乡(镇)党委政府、交安委统筹好领导干部、共产党员、村组干部、乡村振兴队员以及交通安全志愿者等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落实“七必劝”(重要节假日和出行高峰时段必劝,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必劝,赶集日高峰时段必劝,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劝,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劝,民俗活动时段必劝,恶劣天气时段必劝)“五口劝”(集市街口、校门口、出村口、车站口、本村进入主干路路口)措施,及时劝导、制止、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防范现实危害发生。

六、加强农村公路执法管控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强化联勤联动,严厉查处农村地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疲劳驾驶、非法营运、驾驶报废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动整治未悬挂号牌、拼装改装、超限超载、逾期未检、未按规定投保、问题农机、应报废未报废等车辆上路行驶,全面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七、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村

坚持典型引路,由州交安委牵头,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评价体系,每年评选一批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事故少、群众安全意识有提升、管理规范的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村。

图文解读:文山州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七条措施-http://www.ynws.gov.cn/info/3109/3145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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