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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31106—00124  文  号  文政办发〔2023〕124号
 来源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11-08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任务分工方案,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

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抢抓承接产业转移机遇,加快产业强州建设,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专精特新企业聚焦主业、精耕细作,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细化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目标

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加强孵化培育、夯实科技支撑、加大金融支持、完善公共服务、优化财政政策等措施,着力培育一批专注细分领域、具有高成长预期的创新企业,不断做大全州专精特新企业基本盘,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到2025年末,力争全州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1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家。

三、汇聚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合力

参照省级做法,成立州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专班,牵头负责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作为本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参照省州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州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跨领域贯通的工作机制。

附件:目标任务分解表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一、重点任务

1

(一)做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队伍

贯彻落实好省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政策措施,积极组织推荐认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大力招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落地我州发展。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二)做大专精特新企业基本盘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培育推荐一批企业参与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为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奠定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靶向培育,精准服务,引导各行业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争取更多企业纳入梯度培育范畴,全面做大专精特新企业基本盘。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实施科技成果赋智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专精特新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实施“专利护航”专项行动,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各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管理体系,培育树立一批专精特新质量标杆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建设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聚焦找准潜力赛道,提升主导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到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现零的突破,专精特新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有所提升。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4

(四)推动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引导行业龙头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专精特新企业开放技术、人才、数据等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融通发展,推动企业和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实施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5G+互联网”建设应用,引导中小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核心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推动互联网创新应用。组织节能诊断机构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工艺装备,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绿色化发展。到2025年,推动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取得成效。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五)推动企业集群化发展

贯彻落实好国家及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培育以专精特新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集、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关联度较高的企业入园集群发展,并推荐参与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积极发挥专精特新企业作用,增强集群内企业竞争力,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关键环节配套能力,提升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6

(六)强化金融服务

健全完善“政银企保”衔接工作机制,定期推送共享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梳理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提供优质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分层级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属产品,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相关服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信用贷款投入力度。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探索开展动产和权利担保品抵押融资业务,鼓励保险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服务。鼓励政策性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和“专精特新培育板”挂牌、展示。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人民银行文山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文山监管分局、农业发展银行文山州分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七)加强人才智力支持

鼓励高等院校与专精特新企业合作建设特色鲜明、机制创新、水平一流,融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一体的新型现代化产业院校。梳理专精特新企业对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等方面需求,搭建高层次人才供给通道,“组团式”招引人才。配合省级组织开展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聘科研人员到专精特新企业兼任技术职务,从专精特新企业选聘企业高管、技术专家到省内高等院校兼任学生校外指导老师。鼓励高等职业院校与专精特新企业联合培养新型技能人才,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

州委组织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商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

(八)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组织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展会,以及产业转移对接活动,帮助企业拓宽市场空间。对专精特新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出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支持,运用资信数据优势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9

(九)优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类服务机构,向全州专精特新企业选派“助企服务员”,精准满足企业服务需求。推进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和“一起益企”行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政策大讲堂活动,切实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和获得感。积极争取省级专家服务团为我州企业有针对性把脉问诊,提供精准服务。到2025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工商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保障措施

10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级成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专班,牵头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作为本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参照州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州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跨领域贯通的工作机制。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

(二)强化政策落实

实行交办、承办、督办、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企业“三进经营主体”活动。健全完善全要素的资源保障体系,加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人才、能源等方面政策供给和要素保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类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制定完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细化务实举措,推动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全面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能源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文山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文山监管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2

(三)优化平台服务

依托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云南省征信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打通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申请、信息查询、信用评价、贷款发放、融资担保、政策扶持各个环节,打破企业融资“数据壁垒”联通“信息孤岛”,为企业融资提供更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更精准地将资金投入专精特新企业。充分运用云南省惠企政策申报平台系统,优化惠企政策申报,整合涉企有关数据,推动逐步实现各类服务平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申即享,提升惠企政策服务的完整性。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统计局,人民银行文山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文山监管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

(四)加大资金支持

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县(市)财政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业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奖补。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

(五)加大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打造一批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先进典型案例,讲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故事,努力营造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的浓厚氛围。

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工商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图文解读:文山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http://www.ynws.gov.cn/info/3109/3144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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