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6号)精神,推动全州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梳理制定负面清单
州级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本次公布的负面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单位负面清单,对于场地能满足要求、进驻后有利于提升办事效率且不涉及国家秘密等敏感事项的,不列入本单位负面清单,做到负面清单事项只减不增。
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
(一)推动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改善硬件环境,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满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需求,加快整合部门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以外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于2024年3月底前将负面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二)推行进驻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州政务服务中心要科学合理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应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动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原则上于2024年3月底前将进驻事项全面纳入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实行办理结果免费寄递,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州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提升政务服务办理质效,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实行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州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本部门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并动态调整更新负面清单,不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完善综合窗口及派驻人员授权机制。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快推动进驻事项委托、授权工作,对即办事项,授权本部门“首席事务代表”在政务服务中心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对承诺办结事项,授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率先在经营主体登记、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推行“收件即受理”。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能力、资质等有要求的,州级有关部门要会同州政务服务局及时组织开展培训、考核,确保有关窗口工作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三)严格监督考核机制。对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州级有关部门要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布详细办理地址和咨询、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州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负面清单、推动事项全面进驻纳入政务服务考评内容,对“明进暗不进”、不按办事指南提供服务等问题,将予以通报并限期督促整改。
四、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
州政务服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进必能办;要统筹全州负面清单编制和动态更新、评估管理等工作。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窗口委托、授权和“首席事务代表”制度落实的指导监督,加快推动本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
附件: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实施机构 |
1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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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发展改革委 |
2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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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部分审批权限) |
3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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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部分审批权限) |
4 |
对教师、学生申诉的处理 |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州教育体育局 |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州教育体育局 |
5 |
参加朝觐人员身份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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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州民族宗教委 |
6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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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公安局 |
7 |
机动车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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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公安局 |
8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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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公安局 |
9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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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公安局 |
10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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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公安局 |
11 |
非机动车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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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公安局 |
12 |
对举报或者协助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 |
对废旧金属收购者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州公安局 |
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州公安局 |
对举报毒品、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州公安局 |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州公安局 |
对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员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州公安局 |
交通事故侦破协助奖 |
行政奖励 |
州公安局 |
13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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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
州民政局 |
14 |
收养登记 |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行政确认 |
州民政局 |
15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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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16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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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17 |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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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
州司法局 |
18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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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
州财政局 |
19 |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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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管理发放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职称申报评审及证书管理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1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2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
公共服务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3 |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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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交通运输局 |
24 |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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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交通运输局 |
25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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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交通运输局 |
26 |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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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交通运输局 |
27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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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交通运输局 |
28 |
对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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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
州交通运输局 |
29 |
对保护航标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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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
州交通运输局 |
30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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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农业农村局 |
31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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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农业农村局 |
32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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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州农业农村局 |
33 |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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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
州农业农村局和州林草局 |
34 |
水事纠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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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
州水务局 |
35 |
水土流失纠纷争议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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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
州水务局 |
36 |
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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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
州水务局 |
37 |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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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州卫生健康委 |
38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补发、换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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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 |
39 |
烈士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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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40 |
伤残等级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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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41 |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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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42 |
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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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43 |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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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44 |
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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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
州应急局 |
45 |
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州市场管理局 |
对检举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州市场管理局 |
对举报直销经营违法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州市场管理局 |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州市场管理局 |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州市场管理局 |
46 |
对计量纠纷的仲裁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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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
州市场管理局 |
47 |
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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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
州市场管理局 |
48 |
对侵犯专利权纠纷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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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
州市场管理局 |
49 |
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等纠纷的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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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州市场管理局 |
50 |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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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
州市场管理局 |
51 |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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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
州统计局 |
52 |
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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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
州统计局 |
53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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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档案局 |
54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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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侨务办(由县级侨务部门初审,部分初审) |
55 |
事业单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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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备注:《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文山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对应事项有调整的,从其调整。